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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村居民XX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合同书年月202312附件一伤残赔付比例表赔付解决项目伤残级别(按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的%)
(一)死亡100%100%永久丧失工作能力或一级伤
(二)残
(三)二级伤残80%
(四)三级伤残65%
(五)四级伤残55%
(六)五级伤残45%
(七)六级伤残25%
(八)七级伤残15%
(九)八级伤残10%
(十)九级伤残4%十级伤残H01%(本表中所指伤残级别参照国家标准《GB/T16180-2023职工工伤与职业病残限度鉴定》中之标准制定)附件二XX市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服务小组名单类别职务姓名联系电话XX市分公司/总经理郭伟超管理人员XX市分公司/副总经理李勇军理赔中心/经理钟日生技术人员非车险部/经理曾智人伤医审岗刘小宇惠城区/经理黄春平博罗支公司/经理赖向东保险服务人员惠阳支公司/仲恺区/经理黄照明(承保/理赔/查勘定损/防灾防大亚湾营业部/经理曾玉明损)惠东支公司/经理张仕庚龙门支公司/经理朱晓晖附件
三、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索赔指南发生事故,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索赔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施救要尽力,报案要及时一旦发生保险责任事故,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应积极施救,在24小时内尽快拨打95518电话告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通过、因素和损失情况
二、单证要齐全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索赔时,请您准备索赔所需的各种单证1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出具的《出险告知书》及《索赔申请书》2气象部门的自然灾害气象证明、事故证明书3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对抢险救灾或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证明、损失清单、裁决书4疾病诊断书/门诊病历、医疗费发票原件、医疗费用总清单5涉及人员伤残的,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残等级证明6涉及人员死亡的,须提供死亡人员的户口注销单、火化证明、死亡证明7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证明以及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因素、损失限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8被损害方身份证明资料身份证复印件9财产损失清单和维修发票市农村居民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协议书XX甲方XX市民政局(甲方)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市分公司(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监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xx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文献的规定,甲方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乙方为xx市农村居民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承办机构,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和谐协商并批准签订本协议
一、项目实行概况为进一步增强农村居民应对自然灾害能力,有效转移灾害风险,减少受灾群众直接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12023)2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动广东省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粤府12023)129号)、《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12023)29号)等文献精神,市政府决定开展农村居民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工作
二、承保险种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XX市农业户籍人员)XX市农业户籍人员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使用专门的险种代码和条款,以便监督检查和信息记录
三、承保年限即保险期限为三个自然年度,2023年1月1日00时至2023年12月31日24时止,每年签发一次保险单
四、参保人XX市行政区域的农业户籍人员
五、保险责任
1、主险在本保险有效期限内,凡属XX市农业户籍的人员在本市辖区范围内含海域,下同由于下列因素导致人身伤亡,乙方按本保险协议约定进行赔付1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特指水旱、洪涝灾害、台风、暴雨、冰雹、寒冷、高温、雷电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赤潮和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2在自然灾害及突发性公共事件劫难现场施救;3飞行物及其他空中运营物体坠落;4非战争状态下,有组织的配合部队军事行动;
2.附加险在本保险有效期限内,凡在本市辖区范围内由于下列因素导致人身伤亡的自然人,乙方按本保险协议约定进行赔付1附加见义勇为责任险自然人在本市辖区范围内由于“见义勇为”行为而导致自身人身伤亡,政府应承担的给付“见义勇为”救助金的责任,保险公司按保险协议约定负责赔付“见义勇为”行为需取得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定2附加市政设施公众责任险市政非营利性质公共设施涉及市政井盖、路灯、交通指示灯牌、绿化植物、公益广告牌等五类,正处建筑、维修、搬迁等状态中的除外由于缺失、沉降、坠落、倒塌等因素导致第三方的人身伤亡本险种合用范围涉及XX市各县区
六、保险责任限额
1.主险责任限额每人人身伤亡责任补偿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万元,其中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2万元,人员残疾的按残疾限度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详见附件一单一保单每次补偿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不设累计补偿限额
2、附加见义勇为责任险责任限额每人人身伤亡责任补偿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万元,其中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2万元,人员残疾的按残疾限度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详见附件一)
3、附加市政设施公众责任险责任限额全年累计补偿限额1000万元,其中每次事故补偿限额200万元,每人人身伤害责任补偿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万
七、保险费用及市县(区)级财政分担比例主险保费每人每年2元,市级财政承担主险保费的70%,县(区)级财政承担主险费用的30%;附加市政设施公众责任险保费为45万元,由市财政全额承担;附加见义勇为责任险免缴保费,由保险公司赠送全市农村居民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使用专门的险种代码和条款,以便监督检查和信息记录总保费二农业户籍居民人数x人均保费+附加市政设施公众责任险保费计算保费的农村户籍居民人口基数,以各县区公安部门上一年度截至11月30日登记数据为依据在保险年度内新增的农村户籍人口由乙方自动承保,不增长本年度的保险费
八、保险费支付方式市级财政根据各县(区)实际发生的投保情况,支付本级应承担的保费及附加市政设施公众责任险保费45万元,至市级保险公司各县(区)财政应承担的保费由各县(区)支付至县(区)级保险公司
九、承保出单方式及缴费期限
1.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协助保险公司开展承保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填具投保单(民政部门负责人署名)各县(市、区)户籍人口数以公安局户籍登记为依据
2、县(区)级保险公司根据各县(市、区)政府提供的投保单及相关清单,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签单承保工作
3、投保单及相关清单经乙方审核通过,乙方出具保险单保险责任生效时间以保险公司正式出具的保险单起保时间为准
4.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应在乙方出具保险单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保费
十、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遵守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加强管理,采用合理的防止措施,尽力避免或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
2.发生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时,甲方应当积极实行抢救,减少损失;同时立即通过拨打乙方报案电话或其它方式告知乙方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并协助查勘
3、参保人向乙方申请赔付时,应提交气象部门的自然灾害气象证明、事故证明书、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对抢险救灾或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证明、损失清单、裁决书、医疗费发票原件、医疗费用总清单、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残等级证明,导致人员死亡的,须提供死亡人员的户口注销单、火化证明、死亡证明,由乙方认可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证明以及被乙方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因素、损失限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被乙方未履行前款约定的单证提供义务,导致乙方无法核算损失情况的,乙方对无法核算部分不承担补偿责任
4、甲方及有关部门规定对保险机构的承保、查勘、理赔、防灾防损等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协助保险机构做好宣传,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党和政府为民办实事的目的和意义,使这项“民心工程”进一步人心H^一■、乙方义务
1.乙方提供24小时电话服务热线,随时接听解答客户的保险征询与查询,受理保险事故报案等事项
2.乙方及下属各分支机构建立专门的“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服务小组”,实行专人责任制,负责保险标的所在地的出单承保、防灾防损、查勘理赔等服务工作、优先解决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保险各项赔案,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乙方应在接到报案后12小时内进行查勘理赔工作勘查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勘查结果以《台账》形式逐级汇总后报送市金融工作局、市民政局备案简化理赔手续,对于保险责任明确、损额拟定的案件,在保险双方达成补偿协议后,在5个工作日内直接对被乙方兑现赔付
4、采用重大案件预付赔款办法,提高政府应急救助能力,同时协助政府主管部门解决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的善后事宜,为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提供保障
十二、保密规定招标过程及在执行承保工作期间,乙方取得的由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技术资料,乙方有义务进行保密并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规定其承担导致的一切损失
十三、在本项目的执行过程中必须遵照国家、省级及XX市相关部门制定的涉及本项目的相关政策法规
十四、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协议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及时结算并划拨保费给乙方,甲方未能及时结算划拨保费而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经济补偿责任
2、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的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导致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补偿责任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切严重限度,分别给予警告、通报、罚款、取消协议、三年内不得参与类似业务的政府采购活动,处以人民币2023元至20万元的罚款
①、在协议期间,乙方出现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XX市政府颁布的管理政策,违反职业操守和商业道德行为;
②、乙方被保险监督机构收回或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
③、乙方获得中标资格后未设立“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服务小组(团队)的;
④、乙方未按照规定标准赔付及投标时承诺的管理措施和服务承诺提供保险服务的;乙方未准时赔付参保人保险费用的;
⑤、乙方擅自挪用、侵占或贪污保险费用的;
⑥、乙方未可以按照招标文献规定及投标文献的其他承诺提供承保服务的;未能严格、彻底履行协议应尽义务;
十五、年度考核监督与管理
1.每年或半年对乙方进行考核,乙方须自觉接受甲方的工作管理指导与监督检查
2、监督考核小组成员XX市财政局、民政局、金融工作局考核小组可根据有关情况,邀请相关专业审计公司组成监督考核小组对乙方相关工作进行监督评价
3、监督考核邀请专业审计公司对乙方进行审查时,乙方须积极配合,不得拒绝接受审查检查内容涉及项目管理措施是否按照投标承诺完毕;是否准时按规定赔付参保人保险费用;协议履约情况;服务质量及其他服务承诺的贯彻情况等
4.乙方须建立自我评价机制,对承保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汇总并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化意见,并按考核年度向XX市民政局提交自我评价报告
十六、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发生有关“XX市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争议时,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XX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七、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也许给对方导致的损失,在取得有关公司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协议,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所有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八、乙方依照税务规章优先在协议履约地开具发票及纳税
十九、协议生效本协议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之日起生效,并报XX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二十、合约有效期合约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24时止,需续签合约的,乙方在合约到期前6个月内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请后的3个月内给予答复二H^一■、其它
1.所有经一方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献(涉及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采购文献、要约文献和响应承诺文献、协议附件及《中标告知书》)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缔约生效日期为有效签署或盖章确认之日期
2.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以任何方式转让给第三方
3.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两份,XX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执一份
4.本协议共计8页A4纸张,缺页之协议为无效协议
5、本协议签约履约地点XX省XX市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公司负责人(授权代表)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20年月日签约日期20年月日业务电话投诉电话协议附件清单
6、本协议约定未尽事宜,以补充协议和双方拟定的会议纪要为准附件二XX市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服务小组名单附件三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索赔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