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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深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实现职业技能鉴定的社会化管理,增进职业技能开发,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加紧国家通用工种和石油化工行业特有工种及国家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化管理,根据国函:1990152号公布的I《工人考核条例》、劳动部公布的《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和《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体系实行方案》,制定本实行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职业技能鉴定含从事通用工种和石化行业特有工种及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操作的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等级鉴定,高级技师和技师资格的考核第三条本鉴定所(站)是在执行国家劳动部门有关职业技能鉴定规定日勺基础上,受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与中国石化集团企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直接领导的实行职业技能鉴定的场所,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确定的各项业务工作,并负责职业技能鉴定H勺征询服务和信息记录等工作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对申请人专业(工种)学识、技术能力的承认,是求职、任职、独立开业和单位录取的重要根据,是国内外技术劳务合作与劳务输出的具有法律效应的证件第二章鉴定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本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是详细承担看待业人员、从业人员、各级各类职业技术院校和其他职业培训机构的毕(结)业生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事业性机构在管理上实行所(站)长负责制,下设考务、质检、证书管理及档案管理等岗位第六条鉴定所(站)职责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详细规定;鉴定技师资格日勺考核员认定和合格证书日勺颁布,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企业劳动部门核准
四、职业技能鉴定站在获得考核员资格证书的I人员中聘任对应工种、等级或类别的考核员,聘期三年,并应采用不定期轮换、调整考核员的方式构成专业考核小组
五、考核员要严格遵守考核员工作规程和执行考场规则职业技能鉴定考务规则
一、根据企业、学校和社会的需要制定鉴定计划,并下发有关单位
二、根据鉴定计划的有关内容及本单位职责,公布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三、组织和接受职业技能鉴定报名,按规定履行报名手续,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编制考生报名登记表
四、根据核准后日勺考生登记,在鉴定考核前1至2周内向考生签发准考证,准考证加盖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印章
五、准时向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递交试卷申请,试卷由专人负责接送和保管
六、应知考场所在日勺教室规定安静、整洁、明亮,每考室不超过35名考生;应会考场规定整洁、卫生、明亮,设备仪器完好,工卡量具、原材料齐全,且有安全防护、设备检修、材料供应人员距考场10米设警戒线,严禁无关人员出入开考前一天,在现场明显位置张贴考场分布示意图、考场规则、考生须知等
七、召开由鉴定站负责人、考核员、考务人员、工作人员参与H勺考前会,对鉴定考核工作详细安排,提出规定以保证鉴定的公正性
八、开考前30分钟,主考、考核员、考务人员进入考点办公室,做好开考前的准备工作;考生于考前15分钟持准考证和有效证件携带规定或容许携带的工、卡、量具进入考场对号入座,或者进入指定工位
九、考试预备铃响后,考核员开始拆封和分发试卷,并指导考生首先将其姓名、考号、工作单位等基本状况填写在试卷中指定位置考试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核员按规定巡视考场,检查有无代考,有无夹带、舞弊、违反操作规程或其他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防止安全事故H勺发生考试结束后,考核员认真填写考场状况记录,装订、密封、回收试卷;现场考核日勺工种,考核员则按照规定职责,对考生的现场考核鉴定成果作出判断,给定成绩
十、选择熟悉鉴定工作,可以认真理解和掌握本次鉴定的原则答案、检测措施和评分原则日勺考核员进行阅卷评分工作,开始阅卷评分前,统一认识,统一工作程序和措施,阅卷评分过程要严格按照阅卷评分的有关规定和规定执行发现问题,及时向考核小组负责人汇报并请有关人员处理,不得私自处理职也技能鉴定考场规则
一、考生开考前三十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或《上岗证》)进入指定考场对号入座(工位),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或《上岗证》)置于桌面或工位上,以便查对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开考三十分钟后才能交卷(考件)出场
二、考生理论考试时,只能带必要H勺文具,操作考试时只能带考试告知规定的工具物品,而不得携带其他书籍、笔记本、物品进入考场
三、考试时携带日勺通信工具(、BP机)必须关闭
四、生应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答题,并在指定位置填写姓名、考号不得在试卷或考件上作任何标识违者不记分
五、考生如遇试卷印刷模糊、分发错误,或考场准备的工具物料缺件、考件有严重缺陷,设备损坏时,可举手向监考人员问询,但不得波及试题内容、工艺或检测措施
六、操作技能考核时,考生必须按劳动保护规定着装,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注意安全文明生产,防止人身设备事故
七、考试时间内,考生不准交头结耳,不得传递、夹带、换卷(考件),不准提醒或指导他人加工考件,不得互换工、夹、刀、量具,不准吸烟、吃食物、不得随便串位走动需去卫生间,要先经考核员容许如发现运用去卫生间进行舞弊,试卷计零分
八、考生退场后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围观喧哗,操作考核完毕后,考生应将考件、试卷、图纸一并交考核员,并在考件上打好考号,登记验收后,方可退场
九、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或操作,交卷交件退场
十、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守则,如有违反,由当场次考核员视情节作出扣分、试卷(考件)作废、取消参照资格等处理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程序原则
(一)受理职业技能鉴定的申请,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经鉴定中心核准后,签发准考证;
(二)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考核或考核;
(三)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务;
(四)汇总鉴定成绩,并报送鉴定中心;
(五)向鉴定中心提供鉴定汇报,对考核小组的J工作提出评价意见;
(六)协助鉴定中心办理证书手续,并负责向鉴定合格者发放职业资格证书;
(七)负责鉴定的征询服务和信息记录等工作;(A)不停完善自身条件,自觉接受劳动行政部门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监督检查第三章报考条件和手续第七条职一业技能鉴定对象包括如下范围
(一)各类技工学校和职业学校毕(结)业生及各类技术等级培训班毕(结)业生
(二)学徒期满转正定级日勺学徒工
(三)变化工种、调换新岗位、离开生产岗位一年以上重新回到原岗位工作日勺人员
(四)需要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职工
(五)其他必须通过职业技能鉴定方能上岗的人员
(六)经就业前培训后的社会待业人员或需鉴定实际技术水平的自学人员
(七)其他需要认定技术等级或技师任职资格的I人员第八条学徒期满的徒工、各职业技能培训单位的I毕(结)业生,或在本工种工作满三年,或自学到达初级技术水平的劳动者,可申报初级资格日勺鉴定第九条获得初级《技术等级证》后并在本工种工作岗位持续工作满五年以上的劳动者,或中级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生,可申报中级资格日勺鉴定第十条获得中级《技术等级证书》后并在本工种工作岗位持续工作满五年以上的劳动者,或经培训部门组织日勺高级工培训日勺劳动者,可申报高级资格日勺鉴定第十一条获得高级《技术等级证书》且具有技师考核条件的,可申报技师资格的鉴定第十二条获得《技师合格证书》三年以上,且具有高级技师考核条件的I,可申报高级技师资格的鉴定第十三条有特殊技能或奉献者,经劳动部门确认,可越级申报鉴定第十四条参与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填写《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审批登记表》或《石化行业工人技术呈报表》,凭身份证、学历证书、原技术等级证书和工作经历的证明报考,由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进行资格审查,发给准考证第十五条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规定交纳鉴定费用鉴定费用原则上由个人承担,或按有关文献规定执行
(二)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由命题、制卷、组考、检测、原材料、能源、设备耗损、审核证书等费用构成,包括考试、测试、直至等级评估,发放证书H勺全过程
(三)通用工种鉴定收费原则按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1995]湘价费字第216号文献执行鉴定收费A类原则为:初级工260元/人,中级工320元/人,高级工380元/人;B类原则为初级工200元/人,中级工260元/人,高级工320元/人;C类原则为初级工150元/人,中级工200元/人,高级工260元/人技师500元/人,高级技师590元/人
(四)行业工种收费参照通用工种C类原则执行
(五)鉴定费用取之于鉴定,用之于鉴定,不得挪作它用第四章职业技能鉴定内容和措施第十六条国家通用工种和石化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均按国家主管部门和总企业《职业技能鉴定原则》、《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规定进行,必须从国家通用工种和石化行业特有工种题库中提取鉴定试题;对于试题库中临时没有试题的工种鉴定,由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组织考核员进行封闭式命题,试题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中国石化集团企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定后方可用于鉴定第十七条职业技能鉴定分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两大部分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技能考核通过实际操作形式进行,部分工种(如炼油化工操作工等)的I技能鉴定如受生产制约,技能考核可通过计算机模拟仿真操作和现场答辩日勺形式进行技能考核设主考一人,副主考若干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均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考试、考核两门成绩均合格,鉴定才能通过单项成绩合格者,其合格成绩保留两年,参与下一次鉴定可免收取证费技师考核内容包括论文或技术汇报评价、答辩和工作业绩考核等第十八条经技能鉴定合格者,由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中国石化集团企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填发对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等级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技师合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技师合格证书》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措施未尽事宜,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定》、中央主管部颁发的《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行措施》执行第二十条本措施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程
一、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小组构成原则
(一)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每次鉴定期要根据本次鉴定日勺工种、级别,从获得劳动行政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的考核员中聘任考核员构成本次鉴定考核小组
(二)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小组人数视考生人数确定知识考试按每场2-3人配置监考员,技能考核的考核员视监考工种级别、人数确定,但每组考核员不得少于3人
(三)每场次考核小组推选组长一名,考场出现的特殊状况,由考核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并由组长记录并及时汇报
(四)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每次鉴定构成考核小组时要采用轮换制,每次轮换的考核员不少于上次人数的三分之二
(五)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员严格实行回避制,有自己的I亲属、徒弟或学生参与本次鉴定的I考核员不能担任本次考核工作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构成考核小组时,本所(站)日勺专职考核员不能超过小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六)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对每次鉴定的考核小组人员构成名单,须在开考前二天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立案但在开考前不得向考生和社会公布该场次考核小组名单
(七)必要时,省地劳动行政部门可以指定考核员构成考核小组
二、职业技能鉴定考场准备规则
(一)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在每次鉴定前一天,应按本规则完毕考场准备工作(-)知识考试的考场应符合原则教室的面积、采光和通风规定,具有必要的防暑和保暖条件场内应保持卫生整洁门窗桌椅完整牢固室内备有墨水等用品室内设施按每场不超过30名考生,单人单座单列的规定摆放和编号
(三)技能考核的考场环境应符合劳动保护规定设备调试运转正常,物料及工卡量具应与本次鉴定日勺“材料准备告知单”相符,工位的摆放和编号应符合鉴定工种(专业)考试的特点和安全文明操作的规定
(四)鉴定期间,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应设有保密室、考核员休息室、医务室及急救设施、公共饮水及卫生间等其他服务设施
(五)考场醒目处应张贴考生守则、考试时间控制信号阐明及各试场、公共设施日勺平面位置图示
(六)各考场入口处应贴有醍目的试场编号,座位和工位日勺起止序号技能考核试场内,应张贴或悬挂有关安全文明操作规程及警告或严禁标志
(七)在各考场周围5米处,划定醒目警戒线
(八)考场各项准备工作完毕后,应由考场负责人组织全面检查验收,确认无误后签字负责
三、职业技能鉴定考场守则(-)考生须在开考前十五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指定考场,对号入座(进入操作工位),并将《准考证》、《身份证》置于桌面或工位上,以便查对
(二)考生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开考三十分钟后才能交卷(件)出场
(三)考生知识考试时,只能带必要日勺文具,技能考核时只能带考试告知规定日勺工具物品,而不得携带其他书籍、笔记本、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应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答题,并在指定位置填写姓名或考号不得在试卷和考件上做任何标识违者不记分
(五)考生如遇试卷印刷模糊,分发错误,或考前检查考场准备的工具物料缺件,或考件有严重缺陷,设备损坏,可举手向考核员问询,但不得波及试题内容、工艺或检测措施
(六)技能考核时,考生必须按劳动保护规定着装,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注意安全文明生产,防止人身设备事故H勺发生
(七)考试时间,考生不准交头接耳,不得传递、夹带、换卷(考件)不准提醒或指导他人加工考件,不得互换工、夹、刀、量具,不准吸烟、吃食物、不得随便串位走动需去卫生间,要先经考核员容许
(八)考生退场后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围观喧哗,技能考核完毕后,考生应将考件、试卷、图纸一并交考核员,并在考件上打好考号,登记验收后,方可退场
(九)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或操作,交卷交件退场
(十)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守则,如有违反,由当场次考核员视情节作出扣分,试卷(考件)作废,取消参照资格等处理
四、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员工作规程
(一)考核员是经劳动行政部门承认其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资格H勺专业人员,重要负责对某工种、级别欧(职业技能鉴定的考核、监考、评估工作
(二)考核员在执行考核工作时,必须携带由劳动行政部门核发附带有本人照片日勺考核员资格证书和佩戴考核员资格胸卡
(三)考核员进行技能考核工作前,要根据技能考核准备告知单的规定,协助鉴定所(站)作好有关设备工具日勺调试检查工作
(四)考核员要认真维护考场秩序,作好考场监督、检查、答疑、现场评估、收发试卷等工作
(五)考核员在开考前应向考生宣布本场考核时间,重申考场规则和注意事项并当众拆封发卷
(六)考核员应审核考生《准考证》与否与参照人、参照工种相符
(七)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对考生夹带、偷看、传递、代考、换卷(件)等违反《考场守则》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予以批评、警告,对严重作弊者要视情节予以扣分,试卷作废处理
(八)考核员应详细精确填写《考场状况登记表》并签名负责
(九)考试结束铃响,考核员应指令考生停止考试,考生退场后,要整顿、装订、密封好试卷或在考件上打好号交回考场保密室
(十)考核员要指导或承担本场次鉴定的阅卷(检测)评分工作严格按原则评估成绩,考核小组组员应在本场次鉴定成绩登记册上签名负责
(十一)考核员应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者,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吊销考核员资格乃至行政处分
五、职业技能鉴定阅卷(检测)评分守则
(一)阅卷(检测)评分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保守秘密阅卷(检测)评分时不准会客,不准查询考生编号和姓名、不准私自进入保密室和登分处,不准带试卷或考件出入阅卷(检测)室(-)阅卷(检测)人员须认真理解和掌握原则答案、检测措施和评分原则,一丝不苟,客观公正地阅卷(检测)评分
(三)考核小组指导阅卷(检测)评分工作考核组长应召集阅卷(检测)评分人员研究确定统一日勺评分原则和程序,并合理分工
(四)统一使用红色笔批阅试卷、记录数据、计分,文字数据应清晰工整,涂改之处要附加签字阐明阅卷(检测)评分后要签名负责
(五)发既有倒装、密封不严、卷面(考件)有明显标志,考件编号不清等异常状况,要及时向考核小组负责人请示汇报
(六)要确定复查人员做好试卷复检或考件复查工作
六、技能鉴定质检工作规则
(一)每次进行技能鉴定前,鉴定站质检员负责对鉴定所用量具进行质量检测与校验,对所用设备进行完好检查,对材料进行材质分析,并保证应会考试过程中量具、设备状况完好
(二)负责考后试件的质量保护,保证被检测的试件无锈蚀、无破损,金属材质试件要涂油防锈
(三)负责对考场状况和鉴定状况进行全过程质量监督
(四)定期进行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质量分析,并将分析成果报有关主管部门
七、职业技能鉴定资料档案保管规则(-)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应建立考生鉴定档案,设置专门档案资料室
(二)职业技能鉴定档案资料包括《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试卷考件、成绩登记册、发证立案表
(三)考生试卷(考件)须保留一年备查
(四)鉴定申报表、成绩登记册、发证立案表应装订成册,存档保管职业技能鉴定档案管理制度
一、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应建立考生鉴定档案,设置专门档案资料室
二、职业技能鉴定档案资料包括《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试卷考件、成绩登记册、发证立案表
三、考生试卷(考件)须保留一年备查
四、鉴定申报表、成绩登记册、发证立案表应装订成册,存档保管职业技能鉴定质检室设备管理制度
一、质检室设备、工量具由专人负责管理,台账清晰,定期检查
二、质检室设备、工量具重要用于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检测,不得外借
三、对设备、工量具进行定期校验,以保证使用完好
四、准时填写设备、工量具使用状况记录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员守则
一、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员必须具有高级工或技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日勺资格;鉴定技师资格的考核员必须具有高级技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
二、通用工种技能鉴定考核员由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培训和资格考核,由劳动行政部门核准并颁发考核员资格证书和带有本人照片的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胸卡
三、行业工种技能鉴定考核员资格认定和合格证书的核发权限,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企业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