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1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国家中拥有资金、技术优势的跨国公司带来的是源源不断的利润,而给其它人,乃至整个人类社会带来的却是“灾难”一方面,专利权越来越集中于少数大型跨国公司手中,而这很容易破坏正常的合法竞争,造成市场的垄断另一方面,生物专利的授予,即发达国家生物公司在野生物种和遗传基因资源上的”跑马圈地”,从某种程度上讲,将会严重破坏地球原有的生物的多样性,只会造成生物的单一,而最终会毁灭整个地球这不是危言耸听因此,专利权的这种极度”扩张,不得不引起注意,引发全人类的质疑面对疑惑,我们首先从包括专利制度在内的整个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入手,来仔细研究并领悟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真谛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建立,如同其它法律制度的创立一样,也有着深厚的根基,即将人与经济和社会的关系以可能的最佳方式组织起来,以对有限的可利用的资源进行公平、合理分配的整体性原理它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立的社会和经济性原理在此基础上,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才得以最终确立,并延伸分为三个基本宗旨保护创()1造人和创造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防止其权利滥用;保护一定的智力劳动投资;()()23鼓励社会创造与创造能够说,包括专利制度在内的整个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其宗旨在于为整个社会带来利益,促进社会的前进与发展很显然,包括专利权在内的整个知识产权扩张,都从根本上违背了这一制度创设的宗旨,从而沦落为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垄断全球市场的工具,而这也必然会反作用于整个“扭曲”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正如有的学者曾经提到的,”牺牲社会公众获取智慧信息的限制是为了使智慧信息得以更多的被表示;牺牲最少的利益是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这就是知识产权特别权利必须保护的”正当理由”,也是它正当性的前提”
①事实正是这样,不断扩张的知识产权,必然会失去其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正当性,从而也必然从根本上动摇整个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根基经过上面的分析,很明显能够看出,以专利权为首的整个知识产权权利的扩张,其背后是有着深层次的经济利益所驱动的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凭借手中拥有的技术和资金优势,在获取大量的专利后,便纷纷转向向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出售专利、收取高额的专利许可费,从而最终利益受害的依然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广大人民保护知识产权,不应过分讲究“民族主义或“打民族牌”,这历来是倡导知识产权强法律保护的群体的声音确实,在科学技术日益发展的当代,发展经济理应充分重视并保护知识产权,当前给予知识产权正当和必要的法律保护是很有必要的尊重、保护知识产权也必将对社会经济的不断向前发展有着重要的积极促进作用可是不是保护知识产权,就绝对无条件的呢不是下面能够从马克思主义的最基本的社会原理一一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相互关系来解释马克思主义的这条基本原理认为在特定的社会中,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独立于经济基础,同时又会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从中我们能够看到,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作为法律制度的一种,独立于当代社会的经济之上,但又不可避免的要受当代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因为它毕竟产生、发展于一定社会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之上,并必然的要受特定社会的经济和技术条件的限制但同时,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又必然会反作用于拥有特定经济和技术条件的特定社会显然,过分对知识产权给予法律保护的制度,因为其脱离于产生该制度的特定社会,从而最终必将损害整个社会的经济基础,即特定社会的经济和技术条件”过犹不及”作为一句古谚,同样也适用于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知识产权权利的不断扩张和日益加强的法律保护,是当今世界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趋势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一员,作为弱势的一方面对这样的社会发展,是否就只能“作以待毙”了呢肯定不行那麽是否能够就消极等待,等待有一天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降下来呢?当然也不行面对跨国公司日益咄咄逼人的知识产权扩张的态势我们应一方面要充分利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国贸易发展促进委员会等类似的国际组织,伸张正义,要求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特别优惠(中国入世时,就是以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加入的),另一方面在国内也要积极应对,加大知识产权的宣传力度,广泛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提高企业对科技研发的投入,鼓励人们积极创造和创造,提高国家的自主知识产权研发水平同时,加快制定一系列有效保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如《反垄断法》等,充分利用与国际接轨的各项法律和社会制度保护国家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积极采取面对专利权扩张现实的有针对性和有效的应对措施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免费法律咨询,就上中顾法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