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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三病”母婴传播工作信息管理制度为了更好落实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以下简称“消除母婴传播”)信息管理工作,提高信息管理质量,强化信息分析利用,科学评价工作进展和成效,为消除母婴传播工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除母婴传播信息管理应遵循属地管理、逐级上报和首诊医生负责制的原则
二、信息报送人员应对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和篡改数据
三、消除母婴传播信息管理部门设立在公共卫生科,负责收集消除母婴传播信息数据(包括个案登记卡、月报表),及时整理、汇总、审核上报至区妇幼保健院
四、产科、儿科、艾防办分别负责及时、完整填写各类工作登记册和个案登记卡,按要求上报母婴传播信息数据到公共卫生科妥善保存相关原始记录与资料,及时备份数据报表
五、个案登记卡应当于病例完成诊断后5日内完成报告报告对象不包括以终止妊娠为直接目的而就医时发现的感染病例在填写个案登记卡时,要求内容完整、准确,填报人需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时上报
六、接诊医生对发现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相关要求进行传染病疫情报告
七、严格落实迟、漏报核查制度公共卫生科牵头负责消除“三病”相关信息及数据的自查、质控对存在的问题直接与个人、科室月度绩效挂钩,对工作中不认真尽责,发生“三病”相关信息迟报、漏报、瞒报和不认真填写个案卡的等责任医师,经查实后给予考核惩扣具体奖惩办法如下1责任医生漏报“三病”相关个案卡,惩扣200元/I例,若漏报“三病”相关传染病报告信息,则按照《传染病报告奖惩制度》进行考核2责任医生迟报“三病”相关个案卡,惩扣100元/I例若迟报“三病”相关传染病报告信息,则按照《传染病报告奖惩制度》进行考核3责任医生应规范填写“三病”相关报告卡逻辑错误、报告信息不准确、与病例不符、信息报告不一致等,惩扣50元/I例
八、公共卫生科报表前,对各类工作登记册、个案登记卡、月报表之间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逻辑性进行比对,确认数据无误后,方可上报每月对信息系统开展质量控制1次
九、信息管理人员提高安全意识,固定使用计算机并安装病毒检测软件,定期对电脑进行病毒检测,所有外来存储设备需病毒检测后方可使用电脑、电子钥匙和邮箱要定期修改密码,并注意密码保管对信息系统电子钥匙丢失等信息安全事件及时上报,确保信息数据的安全
十、消除母婴传播信息人员应签署保密承诺书承诺在岗或离职后不得向任何人或机构传播信息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