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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污水处理管理制度医院污水处理管理制度为了保护环境、防止环境污染及医院污水的流失、扩散,防止疾病传播,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医院内的医疗、病房内的生活污水,都要经过医院污水处理站作无害化的消毒处理后并达标(医院污水预处理排放标准),方能排向市污水处理厂的管网,严禁将未作处理的上述污水直接排放污水处理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关于《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的要求执行,医院污水处理站直属保障保卫股管理.、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的操作人员,实行专门岗位,由经培训、1考试合格的专业人员操作运行、医院污水采用二级处理氯消毒工艺流程严格按照加氯池内2水容量,计算氯量,保证氯、水充分接触一定时间后,抽取水样进行检测,每天不少于两次,经化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方可排放、做好日常监测工作,每月抽取一次以上处理后的污水水样送3医院检验科进行检测,检测主要内容为粪大肠菌群的情况、按照卫计局、环保局的规定,自觉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抽4样检测,每季度不少于一次,要求所检项目全部合格排放、工作人员注重个人卫生,配备有方便工作人员进行清洗的设5施(洗手液、温水),对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卫生方面的知识培训、对消毒设备进行定期检修维护保养,对污水池进行定期清6洗、消毒(每年一次以上),确保污水处理设备运行安全可4^
0、对自检、院检、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测等过程中发现超标指数7的,及时上报主管院领导、股室领导,同时采取应急措施,严格监督设备的运行情况、投放消毒药物的情况、污水池的清洁情况等做到达标排放,如遇特殊情况及时报告上级监督部门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及时整改、遇到设备检修或其它原因需停止运行的,要及时向上级部门8(市卫计局、市卫监所)汇报备案,并加强对排出污水的监督检测、发生意外事故,按照《医院环境、污水意外事件应急预案》9要求执行附医院污水的排放标准医院污水的排放标准为了防止有病原体的污水污染环境和危害人民健康,根据卫生部颁发的《医院污水排放标准》,医院污水经处理与消毒后,要求达到下列标准、连续次各取样进行检验,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和13500ml结核杆菌总大肠菌群数不得大于个500/L、当采用氯化法消毒时,接触时间和接触池水中的余氯含量2见表医院污水类别接触时间()总余氯H mg/L医院污水不少于14—5含肠道致病菌污水不少于14-5含结核杆菌污水不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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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污水处理后池中堆积的污泥,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其3所含的污染物质与有害物质的含量符合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要求(蛔虫卵死亡率大于;粪大肠菌值不少于;;污泥(原检95%10iog样中),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和结核杆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