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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劳动合同(附范本及注意事项)
一、劳动合同的重要条款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其中包含了多个重要条款,了解这些条款的具体内容和注意事项至关重要必备条款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只有具备这些条款,才是一份形式上完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条款
2.试用期的期限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而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违约金条款
3.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业务发展的需要,雇佣乙方为其员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年—月一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乙方同意在甲方部门,担任职务,工作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O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或乙方的工作表现,调整乙方的O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方实行工时制,即(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劳动报酬乙方的月工资为元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乙方的工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具体的工资构成和计算方式由甲方根据其薪酬制度确定,并在入职时向乙方明确说明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公司的经营状况等因素,调整乙方的工资调整工资需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其他福利待遇,如节日福利、年终奖金等具体的福利待遇标准由甲方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员工绩效确定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职业培训和职业危害防护
七、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1()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本合同期满的;1()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2()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3()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4()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6
八、保密和竞业限制乙方对在工作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其他机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上述机密信息双方可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乙方在离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或从事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业务
九、违约责任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其他事项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0以上合同内容仅供参考,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了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以及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这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另外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押金、扣留证件条款
4.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保证金,不得扣留身份证、居住证等证件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此类条款,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拒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法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补充协议
5.补充协议是对劳动合同中未约定事项或新发生情况的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一般可约定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工作时间、教育培训、公司规章制度等内容在签订补充协议时,双方应确保协议内容合法、真实、有效,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旦双方签字认同,在出现违约情况时,任何一方都可以依据此协议向劳动监管部门申诉维权
二、合法有效的签订方式
(一)签订合法要件劳动合同的签订需满足一定的合法要件首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作为用人单位,应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组织;劳动者则必须是年满周岁、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16动行为能力的公民未满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作为主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6(文体部门招收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须经劳动人事部门特批)其次,双方在签16订合同时必须出于真实意思表示,协商一致无欺诈这意味着双方应在充分了解合同内容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最后,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只有满足这些要件,劳动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
(二)申请与受理流程劳动争议调解有明确的范围,包括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主要有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以及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30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申请须符合三个条件即申请人必须与本争议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有明确的相对人,即申请人必须说明与谁发生了争议,在哪些问题上发生了争议;有具体的调解请求和事实、理由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审查申请调解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不是劳动争议的,不予受理;应征询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对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应作好记录,在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对已经过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的,调解委员3会不应受理,应当告知当事人按照申诉办理调解委员会应在日内做出受理《受理4案件通知书》或不受理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决定,对不受理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调查核实与组织调解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对决定受理的案件,会及时指派调解员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应作《调查笔录》,并由调查人签名或盖章调查工作一般包括弄清争议的基本事实,即劳动争议产生的原因、发展过程、争议的焦点等;了解与争议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判断争议的是非曲直和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提供准确的法律依据;对调查得到的材料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并结合劳动法规的有关规定,判明是非,分析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拟定调解方案和调解意见;召开调解员会议,通报调查情况,讨论确定调解方案,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确定调解意见;指定调解委员会成员与劳动争议当事人谈话,宣传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提出正确对待调解的要求,通过宣传法律知识及对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为调解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调解程序如下书记员向会议主持人报告到会人员情况;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会议纪律,当事人应持的态度;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的陈述和意见,询问有关案件、核准事实;公布核实的情况和调解意见,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依据事实和法律及劳动合同的约定促使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协议不管是否达成协议都要记录在案,当事人核对后签字调解终结的具体方式包括当事人自行协调在调解或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劳动争议的调解即行结束;当事人撤回申请《撤回调解申请书》如果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撤回自己的调解申请,调解委员会应当准许,并终结调解;当事人拒绝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有权拒绝调解,这时调解委员会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权利,终止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各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能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30的,视为调解不成调解不成的,应作记录并在调解意见书上说明情况,由调解委员会主任签名、盖章,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调解协议书一式份(争议双方当事人、3调解委员会各一份)
三、不同类型及试用期规定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其特点在于劳动关系只在合同有效期内存续,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告终止具体期限确定方式通常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可以是较短时间,如半年、一年、二年,也可以是较长时间,如五年、十年,甚至更长时间具体期限的确定会考虑工作的性质、项目的周期、企业的发展规划以及劳动者的意愿等因素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并非没有终止时间,而是在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可终止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二是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三是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四是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五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此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出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等十五种情形下也可解除(具体可参考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条件相关内容)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此类合同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一般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形以完成单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项目承包方式完成承包任务的劳动合同;因季节原因临时用工的劳动合同;其他双方约定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工作任务就是此类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任务一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四)试用期规定不同合同期限下试用期的时长限制各不相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对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此外,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设立试用期,具体规定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类似
四、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一)受劳动合同法调整的企业类型《劳动合同法》调整的企业组织形式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依法成立的基金会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组织也属于劳动合同法所称的用人单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此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二)用人单位告知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三)最晚签订时间及后果用人单位从正式用工之日起,就与员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在员工正式入职前签,也可以在入职后签,但最迟不能超过员工入职之日起个月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个月不满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111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四)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对劳动者进行考核,若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有明确的考核标准和证据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应合法、明确且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劳动者公示,劳动者严重违反时,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裁员程序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需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规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等;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五、合同签订常见问题解答(-)合同签订是否随意劳动合同的签订并非随意为之签订时间至关重要,用人单位从正式用工之日起,应在个月内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将面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后1果同时,劳动合同的内容需合法、真实、有效,且应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不得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二)盖章主体与用工主体一致性当劳动合同盖章主体与用工主体不一致时,可能会产生一定的风险若仅只是名称与所盖公章不一致的情形合同有效,以签章的主体为合同主体一般情况下,按盖章处名称执行,因为,在合同生效条款处都是约定盖章或签字生效,所以,谁盖章谁承担履行责任特殊情况下,委托他人代签合同时,盖章处的单位实际是受托人,根据委托合同关系,受托人的行为,由委托人承担,合同仍然由实际委托人承担履行责任,对此,应由相关证据予以支持才行
(三)工资构成约定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了工资总额由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同时,工资中不包含的项目有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等十四项内容(具体可参考上文)在劳动合同中,对于劳动者的工资必须要有明确的约定,在试用期之内,工资的约定也不能够低于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工作地点变更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工作地点属于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因此,用人单位不得单方任意变更工作地点,如需变更的,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变更工作地点的,仍应对工作地点的变更进行正当性、合理性审查具体审查时需要考虑以下方面
一、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地点是否系生产经营需要;
二、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地点对原劳动合同的履行是否产生实质影响,是否采取了合理的弥补措施(如提供班车、交通补贴等);
三、调整的工作地点是否在双方约定范围内需注意的是为了便于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增加管理用工的灵活性,部分用人单位将工作地点约定为全国或者全省全市,但此种约定实为工作地点约定不明,导致劳动者对劳动地点的确立和变更丧失预见性,实务中可能会认定劳动合同的实际履行地为工作地点
(五)社保缴纳约定不购买社保的劳动合同是无效合同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雷打不动的义务,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不能根据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意愿而免除,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者自愿起草或签订放弃社保的条款,本身就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所以该条款无效,用人单位仍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乂征求意见稿)》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关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约定无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请求支付经济补偿的,法院应予支持同时,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后,请求劳动者返还已给付的社会保险补偿的,法院也应予支持以下为劳动合同范本简易版劳动合同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