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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中心学校章程党委建设内容第一条学校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等有关内容第二条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麻栗镇中心学校委员会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第三条学校党委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履行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的各项职责,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党委主要职责(详见职责清单)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党组织的第四条学校党委委员会经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对党员大指示和本级党员大会的决议,领导学校工作第五条学校设党委书记名,主持党组织全面工作学校设1党委副书记名、委员名书记、副书记、委员按照干部管理权24限和基层党组织选举有关规定产生,每届任期年3第六条学校设校长名,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领1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委有关决议,全面负责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设副校长名校长、副校长按照干部管3理权限选拔任用学校校长主要职责(详见职责清单)第七条凡属学校重大问题,必须由党委实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委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根据工作需要,书记可安排其他人员列席会议第八条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负责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参加人员一般为学校行政班子成员,校长可邀请不是行政班子成员的党委班子成员参加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其他人员列席会议校长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第九条学校不断完善党委建设机制,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学生德育和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为党委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将党委工作经费纳入学校预算,支持党委开展党的活动,加强党建阵地、场所、设施等建设,把党委建设成为办学治校、教书育人的坚强战斗堡垒第十条学校设立办公室(党务办、校务办)、教务处、基教室、总务处等内设党政管理机构(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内设党政管理机构设置),自主设置学校团(队)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其负责人由学校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相关规定做好选任工作学校办公室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必须为中共党员,德育、共青团等部门负责人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党支部书记一般应由为中共党员的内设机构负责人担任第十一条学校党委纪检委员是学校的党内监督岗位,在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委重大决议决策的执行情况,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第十二条学校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合法权益的基本形式,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工作机构为学校工会,负责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第十三条学校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学生会、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履行各自职责第十四条学校党委对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他们依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开展活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支持无党派人士参加统一战线相关活动,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