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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栗坡县麻栗镇中心学校校长职责(试行)校长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委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支持配合学校党委书记开展工作
一、负责召集并主持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研究提出拟由学校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
二、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内部教育教学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教育教学改革措施等各项规章制度研究拟订和执行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
三、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教学研究,加强教育教学管理,稳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严格执行课程方案和教学计划,开齐开足各类课程,合法合规选用使用教材,统筹做好招生、考试、学生学籍管理、毕业生工作等组织开展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推动学校思政课创新,提高思政课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组织开展学校文化活动和科学普及活动,建设文明校园
五、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基本建设、重大建设项目、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等方案,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组织拟订和执行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大额度支出,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六、加强教师等各类人才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薪酬分配和福利待遇方案,组织拟定和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加强对骨干教师、班主任和中青年教师的培养,改善教师队伍结构,依据有关规定与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订立、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抓好平安校园建设
八、组织开展学校各类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家校社联系,促进学校、家庭教育、社区教育的协调一致,形成良好的育人合力
九、坚持民主管理,依法治校,自觉接受学校党委和群众的监督向党组织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依法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十、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