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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门前三包责任书样本
1.为了加强斗湖堤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为市民创造清洁、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县创卫办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特与社区签订本责任书
2.凡在本机关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居民住户等(以下简称责任单位),均适用本责任书
3.我单位门前“三包”工作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落实,由县创卫办、斗湖堤镇人民政府及社区负责指导、监督
4.我单位门前“三包”的范围是机关院内沿街、沿路人行道以及该人行道段内的地面和建筑立面门前“三包”的内容为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其标准是
(一)包卫生负责门前卫生责任区内地面清洁及绿化带,树垃级杂物的清理,卫生责任内地面安全大于净整洁,即无烟头、无果皮、无纸屑、无污水、市政公用设施及建筑物立面,厨窗等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
(二)包绿化负责门前卫生责任区内的树木、花坛、草坪和绿化设施的卫生维护等,做到绿化设施完好美观,绿化带内无杂物,无践踏损坏
(三)包秩序制止在门前卫生责任区内晾晒衣物,乱摆摊点,堆放杂物,店外经营,乱停乱放;保证人行道畅通,无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现象—本机关门前“三包”工作直接责任人是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责任区内的“三包”管理工作,接受社区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考核.社区及县创卫办应加强对门前“三包”工作的管理,定期检查或6随时抽查、督促门前“三包”工作责任的落实.社区对门前“三包”工作管理考核,其结果由县创卫办按县政府7有关规定施行单位(盖章)社区一年一月日门前三包责任书样本
(二)责任书尊敬的各位居民为了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提升生活质量,特制定本责任书,请各位积极履行以下三包责任,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一、环境卫生三包责任
1.居民责任每户居民应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定期清理自家门前的杂物、垃圾,并及时将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位置户外作物的修剪、整理应协商一致,避免影响他人正常出行和居住
2.业主委员会责任负责组织开展小区内的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定期巡查小区内的环境卫生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小区整洁宜居
3.物业公司责任负责制定小区环境卫生管理的规范和流程,确保清洁人员按时到岗,保持小区内的道路、楼栋、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及时处理垃圾分类、垃圾桶清运等问题,确保小区环境的整体卫生状况
二、安全防火三包责任
1.居民责任每户居民应加强对家庭用电设施的安全管理,禁止乱接乱拉电线,禁止使用过老、损坏的电器设备严禁在楼道、阳台等公共区域堆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私拉乱设电缆线出门锁好门窗,确保家庭和财产的安全
2.业主委员会责任负责对小区内的消防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检查是否存在消防设施损坏、灭火器过期等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定期组织居民参加防火演习和培训,提高居民的消防意识和应急能力
3.物业公司责任负责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小区内的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定期检查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有效性加强对小区内火源的管理,防止小区内的火灾发生
三、公共设施三包责任
1.居民责任每户居民应爱护公共设施,遵守小区管理规定,不损坏、不破坏公共设施如有公共设施损坏情况,应及时向物业公司报告,协助维修保养在使用公共设施时要注意安全,确保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
2.业主委员会责任负责定期检查小区内的公共设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报告物业公司,协调解决协助居民利用公共设施,组织文体活动等,促进邻里关系的和谐发展
3.物业公司责任负责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证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定期检查公共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时维修和更换损坏设备提供完善的公共设施使用规定和操作指南,保障居民的权益各位居民,希望您能够认真履行以上三包责任,共同维护小区的环境和安全,共同营造和谐美好的居住环境希望我们的努力能够取得成效,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谢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日期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门前三包责任书样本
(三)为推动我社区区域内的美化、亮化和环境卫生的有序治理,塑造陈家湾社区新形象,营造良好的人文、生活、投资环境氛围,共同反陈家湾社区建成干净、整洁、有序的和谐社区,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社区辖区所有居民户、经营户、企业房前,屋后的街道、空地
二、责任要求
(一)包卫生保持窗、墙体、门柱光洁,无牛皮癣保持责任区内地面平整、排水通畅、垃圾入桶、入池餐饮店、夜宵店摊点必须设置湘水桶、垃圾桶不得有乱倒建筑垃圾等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二)包绿化负责看护责任区内行道树、花圃等社区园林绿化设施,不在苗圃区倾倒垃圾,种菜等,不在树木上绑绳搭线,晾晒衣物,及其他损害绿化的行为
(三)包秩序即保证不在责任区内乱搭乱建,乱摆摊点,占道经营无乱停乱放车辆,人行道上各类车辆前轮统一向路沿石门店招牌按要求设置,不乱置有碍观瞻的物品
三、处罚措施
(一)对未履行清扫、保洁责任的,由耻和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
(二)对店外经营、店外堆物、悬挂有碍观瞻物品的,由耻和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对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由耻和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