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5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材料管理制度及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范本大唐闻喜风电工程项目部见证取样管理制度试行
一、见证取样制度.每个单位工程设定名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见证人由施工现场11—监理人员担任,或由建设单位委派具备一定试验知识的专业人员担任施工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人员不得担任见证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见证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任职单位工程见证人设定后,建设单位用向承监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递交《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备案书》进行备案见证人更换须办理变更备案手续、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应在资格承担对外试验业务的试验室或2法定检测单位中选定,并向承监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承担该项目的施工企业试验室不得承担试验业务.应进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以下项目3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一天标养1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2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和连接接头试件3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4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5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合剂6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7用于结构实体检验的混凝土同条件试块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试块、试件和材料9合同约定应进行见证检验的项目14对材料质量发生争议寻要进行仲裁时可采取见证检验15
二、见证记录.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应按照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1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并在试样或其包装上做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见证人用填写《见证记录》,《见证记录》应列入工程档案,承担有见证取样的试验室,在检查确认委托试验文件和试样上的见证标识、封志无误后方可进行试验,否则应拒绝试验.单位工程有见证取样和送检次数不得少于试验总数的—%,试验总2次数在次以下的不得少于次.、重要工程或工程的重要部位可以增加有见证取样和送检次数3送检试样在现场施工试验中随机抽检,不得另外进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各种试验项目,凡未按规定送检或送检次4数达不到要求的,其工程质量应由法定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确定,其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三、见证试验汇总.此表由施工单位汇总填写,与其他施工资料一起纳入工程档案,作1为评定工程质量的依据、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验结构若达不到规定标准,试验室应向承监2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报告当试验不合格按有关规定允许加倍取样复试时,加倍取样、送检与复试也应按规定实施、各种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资料必须真实、完整、符合规定对伪造、3涂改、抽换或丢失试验资料的行为,应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材料管理制度及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范本
(二)材料及设备进场验收管理制度.应严格按照合同、设计文件规定的材料及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1质量进行购买一项目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应邀请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设备、材料进场验收要求、验收程序和验收方法,明确各环节具体负责人.材料、设备进场时,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必须依照国家相关3规范规定,按照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程序,认真查阅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的原件进口材料、设备进场时,应确保质量证明文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对进场实物与证明文件逐一对应检查,严格甄别其真伪和有效性,必要时可向原生产厂家追溯其产品的真实性发现实物与其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不一致或存在疑义的,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要制作并提供样品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4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封样,在施工现场封存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运到施工现场后,要严格执行报验程序,对封样与到场产品进行比对,与封样不一致的不得使用.重要设备应按照供货合同中约定的厂内初检的,于发货前在生产厂5内进行初检厂内初检由建设单位一专业监理工程师、供货合同双方共同监督设备重要参数出厂检验的全过程,确认产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材料、设备进场时,施工单位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对进场6的材料必须严格一全部质量证明文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签认监理人员在查验批验收过程中,发现材料、设备存在质量缺陷的,应该及时处理,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改正,并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进场的材料、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所有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及重要设备进场后,应严格依照相关标7准进行见证取样复验.材料的取样和送检工作应—%在监理单位见证下进行,未经检验的8不得使用,检验不合格以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严禁使用,必须清出施工现场.设备工程未经系统查测,不得—工程验收经查测发现主要设备9存在严重缺陷没注意,不符合相关技术质量标准或者不满足合同约定的,必须更换并重新检测材料的见证取样检验制度:为确保试样质量指标能实时证明建设工程质量状况以及取样的随机
1.性和真实性,依据建设部相关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项目监理部对建设工程中所有的材料实行见证取样检验制度.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是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企业见证人员的2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人员对工程中所有材料在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并送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施工单位在施工方案中必须按规范要求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3并上报项目监理部审核批准项目监理部的见证人员按计划要求,对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不合格材料处理制度.进场材料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及其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中必须包含厂1名、厂址、许可证号、产品标志、生产日期产品说明书等对于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厂家必须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如不符上述要求即可按不合格处理立即请退出场.对于进场的材料,必须在监理的见证下并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要求2取样、送检,保证送检的试样在取样材料中均匀分布,见证的试样必须有标识,并附有“见证记录”,在检测结果未出来之前,严禁用于施工,当确认不合格时,原材料应及时清退出场并通知监理;保存好试验样品,以备复查.对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进行规定的检验,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3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