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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一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未按规定提前三—日通知乙方的,自通知之日起三一日内,甲方应当对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第二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四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使用提示当事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甲方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四)乙方退休、退职、死亡的甲、乙方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本合同可以终止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可以终止使用提示当事人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但约定的终止条件不得与法律规定、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相同第二十八条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完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甲方不得终止本合同,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且甲方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也可以终止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
(二)项、第
(三)项、第
(四)项约定的,本合同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H
一、经济补偿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乙方本人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
(一)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约定提出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第
(二)项、第
(三)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
(二)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三)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五)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
(三)项的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补偿总额一般不超过乙方十二个月的工资收入,但双方约定超过的,从其约定第三十一条上条所称的工资收入按乙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计算,乙方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本单位工作年限,满六个月不满年的,按年计算第三十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
(一)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除按约定给予经济补偿外,还应当给予不低于乙方本人六个月工资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十二、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第三十三条乙方为甲方的服务期自—年月一日至一年—月—日使用提示用人单位可以和特定的劳动者(如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和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经协商一致后,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关于服务期、保守商业秘密的相关内容,也可另行通过专项协议的形式约定更为详细的内容法规示要«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的服务期作出约定第三十四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一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间,甲方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法规示要«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单独签订保密协议商业秘密进入公知状态后,保密条款、保密协议约定的内容自行失效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就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作出约定,但提前通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第三十五条乙方的限制期限自一年一月—日至一年—月—日限制的范围为.在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支付方式为.法规示要«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____________限制条款,并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限制的范围仅限于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的业务限制的期限由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最长不超过一年,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限制的,不得再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
十三、违反合同的责任第三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39;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八条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第三十九条乙方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使用提示上述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仅适用当事人有服务期约定或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情形法规示要«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违约行为设定违约金的,仅限于下列情形
(一)违反服务期约定的;
(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约定
十四、其他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一年一月—日一年一月—日工厂劳动协议标准样本
(二)甲方:_____乙方:_____法定代表人:性别:_____出生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号码:邮政编码:甲方地址:家庭住址:所属街道办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一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个月本合同一年一月一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作制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己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建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的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执行第十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执行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法规示要《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第二条本合同的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____日使用提示当事人双方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合同期限内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约定属于选择性约定试用期内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须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满一年的,试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第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第十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二十二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第二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第二十八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第二十九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第三十二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己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第三十三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第三十四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七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0
九、劳动争议处理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第三十九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工厂劳动协议标准样本
(三)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劳动者)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甲乙双方的情况应如实填写,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应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一)劳动合同期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一年,自一年一月一日起至年一月一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一年一月一日开始履行,至法定条件出现时终止履行
(二)试用期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从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二条工作内容
1.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工种)为,工作地点为,因生产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岗位(工种)以及工作地点
2、乙方应按照甲方对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第三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培训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并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杜绝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告知乙方所从事的工作(生产)岗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名称、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按国家规定定期安排从事职业危害工作的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3、实行对女工和未成一年工的特殊保护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按国家规定为其提供劳动保护
4.甲方应根据需要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或为乙方接受职业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第四条劳动纪律
1.甲方应当依法制定和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依法对乙方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第五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2.甲方安排乙方实行第项工作制
1、标准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八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不定时工作制
3.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第六条劳动报酬酬具体标准工资为元/月,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月
01.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资结合本单位工资制度支付乙方工资报
2.甲方每月—日前支付乙方(当月/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工作,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1.甲方必须依照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第七条保险福利和代扣代缴乙方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女工生育保险)
2、甲方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依法制定内部职工福利待遇实施细则乙方有权依此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双方协商同意的;
2.由于不可抗力或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项所称重大变化主要指甲方调整生产项目,机构调整、撤并等甲方:乙方:工厂劳动协议标准样本
(四)甲方(用人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乙方(职工)身份证号码:住此—省—市—县(区)—镇(乡)—村邮政编码: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按国家和本市有关招用外地职工的规定,招收乙方双方根据有关劳动管理规定,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二)本合同自年月一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头天为试用期)
(三)本合同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
二、工作任务和岗位
(一)乙方工作岗位(工种)、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时间与休假
(一)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确需加班加点的必须经乙方和工会同意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三条录用条件为:.使用提示如文化知识、身体状况、劳动技能等
三、工作内容第四条乙方的工作内容为:.第五条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诚信合理的原则,向乙方说明情况后,可以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使用提示甲方应以适当的方式向乙方说明新岗位的有关情况及调动的具体理由
四、工作时间和劳动条件第六条乙方所在岗位执行工时制,具体为:.使用提示现行法定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当事人应明确选择其中之一执行标准工时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日
(二)乙方在合同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婚丧、女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但不得无故擅自超假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执行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保证乙方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市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乙方工资形式、标准
1.乙方的工资形式:i
2.乙方的工资标准:元/月(或元/时);
3.乙方月工资收入,由甲方按本单位工资管理制度,根据乙方工作成绩、出勤和纪律情况,考核发放
(三)甲方每月一日如期发放工资如超过规定日期的,从第六日起,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1%赔偿乙方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无法安排补休的,按国家规定发给加班工资
(五)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甲方按国家、省、市规定给予乙方停工待遇
五、保险待遇
(一)乙方因工死亡,按本市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一次性发给其家属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如有供养直系亲属的,一次性计发抚恤金
(二)乙方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所享受的有关待遇:
1.医疗终结期内,乙方的医疗待遇、工伤生活费等待遇,按本市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
2、合同期满,且已医疗终结后,经指定医院诊断,市、县(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为残废的,按本市工伤保险有关规定,一次性计发相应的残废保险待遇
(三)发给一次性各项工伤保险费后,甲乙双方工伤保险关系即行终止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待遇:
1.停工医疗期限,由甲方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按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制度确定;
2.医疗期内的医疗待遇,与甲方的合同制职工相同;
3、伤病假期间,由企业酌情发给生活费元
(五)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按甲方统一标准酌情发给乙方家属丧葬补助费元和一次性优抚金元
(六)企业应为乙方办理缴纳工伤保险基金手续
六、劳动保护
(一)甲方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及有关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及其他业务技术培训I,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纪律及奖惩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八、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执行;在不违反本市有关招用外地工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如双方同意,可以重新签订合同但各合同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一年,如乙方属本市区农业户口人员和市属县(市)城乡户口人员,以及其他从事主要通用技术性工种工作的人员除外
(二)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无正当理由屡次不能完成合同所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的;
2、乙方非因工伤病医疗期满,且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有违法违纪行为按国家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应予辞退的;
4.甲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但须征求工会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5、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6.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7.甲方不能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在医疗终结前或合同期内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仍住院治疗的;
3.职工在享受法定假期间的;
4、乙方为女职工,且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六)经济补偿金按国家和广州市规定执行
(七)按本合同第八条第
(三)款2项解除劳动合同时,由甲方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A)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甲方交给乙方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等如数交还甲方,如有遗失应予赔偿(低值易耗品除外)
(九)甲、乙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对方,但在试用期内,以及符合第八条第
(三)款3项、第
(四)款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应包括原因、依据及生效时间等内容
八、违反合同承担的责任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适当赔偿
九、调解与仲裁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1.
2.
3.
4.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不符,双方按新规定执行甲方(盖章)乙方(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签订地点:签订地点:鉴(公)证意见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年月日工厂劳动协议标准样本
(五)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劳动者)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用工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用工期甲、乙双方同意从年一月一日起至年一月日止用工期满,根据本企业生产需要甲、乙双方同意可续签用工合同
二、用工内容和用工地点
1.乙方的岗位(工种)为
2.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3、甲方在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单位工作的,应经乙方同意
三、工作和休假时间
1.工作时间,每日工作小时制,每月工作天,每周休息天
2、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乙方认可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3.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等
四、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月计酬元/月(不得低于所辖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月
3.工资的发放以货币现金形式支付;甲方每月日发放(当月/上月)工资给乙方
4、甲方因生产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应向乙方支付加班费元/小时;法定假加班应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但乙方休假日加班被安排补休的除外
五、劳动保护
1.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2.甲方免费提供乙方生活住房、膳食(包吃包住)
3、甲方按国家、省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员的劳动保护和保健工作
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5.乙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从事违法行为和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损害甲方利益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不予经济补偿乙方
6、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关停、撤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七、调解和仲裁双方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申请仲裁
八、其他
1.乙方因自身行为原因造成伤、亡损害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甲方视情可施行救济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双方另行商议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一年—月—日—年—月—日工厂劳动协议标准样本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L有固定期限:从一年一月一日起至一年一月一日止
4.无固定期限:从一年一月一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5.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日;合同期限在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日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______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书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作时间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为周期,总工时一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2.《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烟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七条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劳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劳动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4.《劳动法》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工资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元月;试用期满工资元月(元日)O
2.其他形式:O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一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甲方每月一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按国家—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年季月)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七、劳动纪律(-)甲方根据国家—省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省规定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并作如下约定:
八、本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9.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甲方按照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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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按第6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一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十、本合同的终止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十一、违约情形及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二)乙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十二、调解与仲裁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____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
2.____
3.____
(三)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乙方(签名)签约日期:年月日鉴证机关(盖章)鉴证人(签章)鉴证日期:年月日第五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第八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第九条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五、劳动报酬第十条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使用提示企业工资计发一般有计时或计件两种形式,当事人可从下列方式中任选一种
(一)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元)
(二)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计件单价为.使用提示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大多数从事此类岗位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根据《—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二、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
三、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四、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第十一条甲方每月一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使用提示甲方要建立健全工资管理制度,使用规范的工资单及签收形式,作好各项必要的台帐记录法规示要:《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十二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法规示要《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第十三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六、保险福利待遇第十四条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使用提示本市社会保险包括一镇职工社会保险、小—镇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等类型,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第十五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使用提示甲方为乙方提供特殊待遇的,可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七、劳动纪律第十八条甲方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各项规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进行公示;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变更后,应及时告知乙方法规示要《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第十九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第二十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法规示要«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第二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二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一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