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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二)(精选34篇)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二)篇1供方(以下简称甲方)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质量要求,技术标注,按GB1499-98标准执行
二、本合同标的物为含税单价订立的合同双方商订的价格,合同必履行期间,如遇市场价格变化,价格可进行调整,本合同以实际交货金额为准
三、提货地点供方仓库交货
四、包装标注包装物件的供应的供应与回收;以钢厂出厂标准为准
五、运输方式费用负担汽车运输,供方可代办运输需方可自提
六、验收方式及计量方式以供方过磅单,及出库单为准,需方可到供方监装监磅
七、合理损耗标注及计算方法+3%o
八、价格确定按万顺发每日报价
九、交货期按需方计划发货如遇市场变化保证每天供给100吨
十、付款方式按实际提货数量现款结算H■•
一、解决本合同纠纷的方式未尽事项双方友好协商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执行完
十四、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执行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工矿产品购销合同范文2供方(以下简称甲方)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物资名称、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签订时间:20XX年XX月XX日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双方签订的相关技术要求进行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四川绵阳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四厂区)长虹空调有限公司中央空调厂黄健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按经济快捷的运输方式,四川绵阳,由供方负责运杂费及包装费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不得缺数短少,入库后原装短少由需方向供方索赔或在原货款中扣除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应能保护产品,经受运输、标志清楚、方便管理包装物不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本合同第二条及《质量法》第三章三十三条执行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略
九、供方提供给需方的产品,如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一切责任由供方承担.外协所涉及的相关技术规范、图纸等技术信息,其知识产权属于长虹公司所有,不得外泄,外协产品为长虹公司专用,不准销往第三方,如有违反长虹公司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结算方式发货前需方预付全款,付款方式现汇电汇
十一、违约责任按《合同法》及本合同第七条执行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提交需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三、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
十四、其它约定事项如需方有合同变更或供方交货期发生变更,均应提前10-20天通知对方才有效;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价格变动,按供需双方约定的时间、数量执行新价格传真件或复印件有效
十五、供货方必须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工业四废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备注本合同不得随意增减、删改,否则合同无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工矿产品购销合同范文3供方—(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编号签订地点需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时间:20XX年XX月XX日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照国家肥料标准或企业标准执行订购产品按双方商定标准执行----
三、交(提)货方式需方自提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的费用负担需方承担运费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六、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未达成一致可通过法院解决
九、其它约定事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二)篇2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根据《—》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注明产品的牌号或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企业标准执行;
(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o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O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o(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
0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o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O(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2)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