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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贷款合同汇总(精选31篇)关于委托贷款合同汇总篇1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就委托贷款事宜,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就其委托款项,对外发放贷款
二、甲方必须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将委托款项存入该账户
三、委托贷款利率
1、委托贷款利率应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
2、逾期、挤占挪用贷款,按当时国家逾期、挤占挪用利率计算利息
3、乙方受甲方委托发放的中长期贷款,根据人民银行利率管理办法一年
一四、甲方按照贷款利息收入的年,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续期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20XX年XX月XX日关于委托贷款合同汇总篇2委托人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通讯住址: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通讯住址受托人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通讯住址风险提示在委托合同中,应对委托事务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尤其是委托事务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受托人能够很好地完成委托事务,同时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如果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或委托人减少其相应的报酬委托人为有效地运用其自有资金,自愿将自有资金币种XXX,金额—(大写—)委托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根据我国有关委托贷款业务之法律规定,为明确委托人、借款人、受托人各方之权利、义务,经三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风险提示委托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委托事务,应对期限进行明确约定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若委托合同是有偿的,因受托人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是,因委托人自己指示不当或其他过错致使受托人遭受不应有损失的,该损失由委托人自行承担;若委托合同是无偿的,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一、委托贷款事项(-)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币种为XXX,金额为(大写—)(小写)
2、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贷款期限为20XX年,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贷款实际发放日与上述贷款期限约定的起始日不同的,以贷款实际发放日为贷款期限的起始日,但上述约定的贷款期限不变,贷款到期日自动变更贷款实际发放日以实际放款时的借据上载明的日期为准
(二)贷款用途
1、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借款人的用途为用于O
2、未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
3、委托人应自行审核借款人的贷款用途的合规性,受托人不对借款人运用贷款的方式和用途承担任何责任
(三)贷款利率
1、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年利率为
2、如果委托人或借款人依法要求调整利率且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的,应提前一个对公营业日通知受托人,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方可进行调整,但调整后的贷款利率应符合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
3、如果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借款人须自该笔贷款逾期之日起按逾期罚息利率支付罚息,直至借款人清偿全部本息为止;逾期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年贷款利率上浮—%o
4、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借款人须自未按照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挪用罚息利率支付罚息,直至借款人清偿全部本息为止;挪用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年贷款利率上浮—%O
5、对借款人未能按时支付的利息,受托人有权按照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二、账户开立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X日内,委托人应当在受托人处开立结算账户作为委托贷款资金专户(以下简称为委托人账户)用于发放委托贷款和收取贷款本息等;借款人应当在委托人开立贷款账户和存款账户(以下简称为借款人账户)用于办理提款和还本付息等委托人账户内的资金不计利息
三、委托贷款的发放
(一)委托人应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发放日期之前至少提前一个对公营业日将委托贷款资金足额存入委托人账户,以用于发放委托贷款
(二)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保证合同、质押合同、抵押合同等文件正式生效并且受托人取得委托人签发的《委托贷款通知书》后,借款人方可办理提款
(三)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发放方式为一次发放或分次发放,具体发放日期和金额以委托人《委托贷款通知书》通知内容为准
(四)借款人在办理提款时应向受托人提交借据,由受托人在相应的贷款发放日期当日将委托贷款金额从委托人账户划入借款人账户中如果委托人账户中的金额小于贷款发放金额,则受托人划付的责任仅以委托人账户中的金额为限,受托人并不承担未能足额发放贷款的违约责任
(五)借款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提取贷款,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本合同项下之委托贷款
四、委托贷款的偿还
(一)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还款来源是—;偿还方式为下列第一项
1、一年以下(含一年)的贷款,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一年以上的贷款,按—结息,利息支付日为XXX,利息共分一期支付,每期付息金额为XXX,到期结清本息
3、其他o
(二)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并应按本条第
(一)款的约定于本合同所约定的利息支付日或本息结清日将应付款项汇入借款人账户,由受托人划入委托人账户如果借款人账户中的金额小于应付款项金额,则受托人划付的责任仅以借款人账户中的金额为限,受托人并不承担未能足额还款的违约责任
(三)借款人应在借款到期日向受托人按时足额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四)借款人如欲提前归还贷款,应提前一个对公营业日向受托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同意后方可提前山还贷款
五、委托贷款的担保
(一)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担保方式为以下第一项
1、受托人与担保人就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2、委托人与担保人就具体担保事项另行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
(二)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委托贷款金额和委托贷款期限收取委托贷款手续费,手续费费率为—O对于因借款人未按期还本付息的违约行为而向借款人加收的罚息,受托人按照罚息金额向委托人加收手续费,手续费费率为—O
(三)委托贷款手续费由委托人承担,受托人收取委托贷款手续费的具体方式及时间,按下列第一项约定办理
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X日内,由委托人向受托人一次性支付,或由受托人直接从委托人账户中一次性扣收
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X日内,由借款人代委托人向受托人一次性支付,或由受托人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一次性扣收
3、其他o
(四)受托人对于委托贷款手续费的收取不受委托贷款是否归还或提前归还的影响风险提示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利于受委托人在权利范围内完全履行义务,顺利完成委托事项,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为得失,便于争议的解决
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有权委托受托人协助其催收贷款,但委托人应承担催收费用
2、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按本合同之约定及时划付借款人按期偿还的委托贷款本息
3、委托人有义务依照本合同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
4、委托人有义务承担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风险
5、委托人有义务在受托人处开立账户,用于办理交付委托贷款的本金和收取借款人偿还的委托贷款的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