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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屋包工包料装修简单的合同(精选33篇)个人房屋包工包料装修简单的合同篇1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第一章合同背景第一条施工地点位于XX市_xx区—路—弄一号—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亦已交付使用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第二章施工单位资格第三条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第三章施工内容第五条该房屋属—结构,房型为—房—厅—厨—卫,建筑总面积为—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房—厅—厨—F,施工面积为—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
(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第六条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
(一)厅地面部分XXX,墙面部分XXX,天棚部分XXX,门窗部分XXX,其他
(二)房地面部分XXX,墙面部分XXX,天棚部分XXX,门窗部分XXX,其他
(三)厨地面部分XXX,墙面部分XXX,天棚部分XXX,门窗部分XXX,其他
(四)卫地面部分XXX,墙面部分XXX,天棚部分XXX,门窗部分XXX,其他
(五)其他地面部分XXX,墙面部分XXX,天棚部分XXX,门窗部分XXX,其他—;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第四章材料、设备和价款第七条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
(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
(五)的《人工费报价单》第八条至第十三条在乙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第八条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一元,其中材料费—元、人工费—元、管理费一元、设计费—元、垃圾清运费一元、税金—元、其他费用一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第九条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第十条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第十一条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第十二条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第十三条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形下适用第十四条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一元,其中人工费—元、税金—、其他费用—元第十五条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第十六条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第五章付款方式第十七条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XX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XX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XX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第十八条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第十九条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第二十条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第六章结算第二十一条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XX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第七章工程进度第二十二条本工程于20XX年XX月XX日开工,20XX年XX月XX日竣工,工期为XX天每日施工时间为时分至时分(时分至时分休息)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XX日按延误工期XX日处理不满XX日的按XX日处理第八章施工第二十三条乙方指派—为工程驻工地代XXX,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的行为均予认可乙方更换驻工地代—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的行为应当认可第二十四条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第二十五条工程执行DB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DB31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第二十六条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第二十七条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第二十八条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