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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分类模拟21不定项选择题
1.甲市政府批复同意本市乙区政府征用乙区某村丙小组非耕地63亩,并将其中48亩使用权出让给某公司用于建设(江南博哥)商城该村丙小组袁某等村民认为,征地中有袁某等32户村民的责任田32亩,区政府虽以耕地标准进行补偿但以非耕地报批的做法违法,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袁某等32户村民可以以某村丙小组的名义起诉B.袁某等32户村民可以以自己名义起诉C.应当以乙区人民政府为被告D.法院经审理如果发现征地批复违法,应当判决撤销正确答案BD[考点]行政诉讼参加人[解析]除了法律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以自己的名义本案中,乙区政府征用耕地的行为,侵害了32户村民的土地承包权利,作为物权关系人,32户村民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从另一个角度而言,本次一共征用丙小组的63亩土地,但32户村民只有32亩土地,说明他们只是被征地的一部分村民,无权代表整个村民小组,自然不能以丙小组的名义起诉,只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因此,A项错误,B项正确本案属于经批准的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9条“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乙区政府征用土地经过甲市政府批准,但是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是哪个机关,题干并未透露,所以无法判断本案的被告因此,C项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0条规定,行政行为违法,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因此,如果法院经审理发现征地批复违法,应当判决撤销,D项正确
2.刘某向卫生局申请在小区设立个体诊所,卫生局受理申请小区居民陈某等人提出,诊所的医疗废物会造成环境污染,要求卫生局不予批准对此,下列哪一选项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A.刘某既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申请设立个体诊所B.卫生局受理刘某申请后,应当向其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C.如陈某等人提出听证要求,卫生局同意并听证的,组织听证的费用应由陈某承担D.如卫生局拒绝刘某申请,原则上应作出书面决定,必要时口头告知即可正确答案BB.扣押时应当制作现场笔录C.扣押时应当制作并当场交付扣押决定书和清单D.扣押应当由某区公安分局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正确答案A[考点]作为行政强制措施的扣押程序[解析]《行政强制法》第19条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24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A项中“立即”的表述不正确故A项错误《行政强制法》第18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七)制作现场笔录;……”据此,实施任何行政强制措均应制作现场笔录故B项正确《行政强制法》第24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18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故C项正确《行政强制法》第17条第3款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据此,扣押应当由某区公安分局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故D项正确
15.某银行以某公司未偿还贷款为由向法院起诉,法院终审判决认定其请求已过诉讼时效,予以驳回某银行向某县政府发函,要求某县政府落实某公司的还款责任某县政府复函“请贵行继续依法主张债权,我们将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尔后,某银行向法院起诉,请求某县政府履行职责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县政府已履行相应职责,某银行的债权不能实现的原因在于其主张债权时已超过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本案应由中级法院管辖B.因法院的生效判决已对某银行与某公司的民事关系予以确认,某县政府不能重新进行确定C.法院应当判决确认某县政府的复函合法D.法院应当判决驳回某银行的诉讼请求正确答案c[考点]行政诉讼管辖;判决种类[解析]本题中县政府为被告,因此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故A项正确OB项中,某银行与某公司的借贷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法院的生效判决已经对该民事关系予以确认,具有司法终局性,除法定情形外,任何力量都不得动摇或推翻司法裁判因此,县政府作为行政机关不能对其重新进行确定故B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69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本题中,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县政府已履行相应职责”,因此某银行起诉某县政府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法院应驳回某银行的诉讼请求故C项错误,D项正确
16.根据行政法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评估行政机构和编制的执行情况关于此评估,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评估应当定期进行B.评估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C.评估结果是调整机构编制的直接依据D.评估同样适用于国务院行政机构和编制的调整正确答案A[考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执行情况的评估[解析]《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定期评估机构和编制的执行情况,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机构编制的参考依据评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制定”据此,评估应当定期进行故A项正确评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制定而非由国务院制定故B项错误评估结果是调整机构编制的参考依据而非直接依据故C项错误国务院行政机构和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适用《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要求有所不同故D项错误
17.甲公司与乙公司开办中外合资企业丙公司,经营房地产因急需周转资金,丙公司与某典当行签订合同,以某宗国有土地作抵押贷款典当期满后,丙公司未按约定回赎,某典当行遂与丁公司签订协议,将土地的使用权出售给丁公司经丁公司申请,2001年4月17日市国土局的派出机构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丙公司未参与变更土地登记过程2008年3月3日甲公司查询土地抵押登记情况,得知该土地使用权已变更至丁公司名下甲公司对变更土地登记行为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起诉B.若丙公司对变更土地登记行为不服,应当自2008年3月3日起3个月内起诉C.丙公司与某典当行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是本案的审理对象D.对市国土局与派出机构之间的关系性质,法院可以依法调取证据正确答案AD[考点]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起诉期限以及审理对象;人民法院调取证据的情形[解析]《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6条第2款规定“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行政行为侵害的,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本题中,甲公司作为中外合资企业的一方投资人,认为市国土局的派出机构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故A项正确本题中,丙公司对办理土地权属变更髓记不知情,属于“全不知”的情况,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2008年3月3日是甲公司知道内容的期限,甲公司知晓行为内容,并不代表丙公司必然知道行为内容;另外,行政诉讼的起诉期是6个月,而非3个月故B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本题中,丙公司与某典当行签订的合同是民事合同,它们之间形成的是民事法律关系,不属于本案中人民法院的审理对象,本案审理对象应为该变更土地登记行为是否合法故C项错误《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22条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4条(现为第40条)第2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
(一)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认定的;
(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本题中,对市国土局与派出机构之间的关系性质涉及行政诉讼的被告确认问题,属于该条第
(二)项之情形,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调取故D项正确
18.某企业认为,甲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同某一行政法规相抵触,可以向下列哪些机关书面提出审查建议?A.国务院B.国务院法制机构C.甲省政府D.全国人大常委会正确答案AC[考点]规章审查[解析]《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35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公民认为规章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可以向国务院书面提出审查的建议,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规定程序处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公民认为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规章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或者违反其他上位法的规定的,也可以向本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书面提出审查的建议,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规定程序处理”甲省政府所在地的市属于设区的市,该企业可以向国务院和甲省政府提出书面审查建议故A、C项正确,B、D项错误
19.国务院某部拟合并处级内设机构关于机构合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该部决定,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B.该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C.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报国务院备案D.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正确答案A[考点]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合并[解析]《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4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处级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行政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决定,按年度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因此,对于国务院某部的处级内设机构的合并,应由该部作出决定,并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故A项正确,B、C、D项错误
20.甲公司向河水中超标排放污水,区环保局向其送达《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达标排放期限届满,经过检测,甲公司排放污水仍然不符合国家标准,于是区环保局对该公司作出《水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不合格认定书》,后责令该公司停业整顿甲公司就责令停业整顿提起行政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限期整改通知》属于行政指导,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B.《水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不合格认定书》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C.区环保局作出责令停业整顿决定前,应当告知甲公司有申请听证的权利D.法院可以作出先予执行裁定正确答案C[考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处罚的听证;先予执行[解析]《限期整改通知》属于责令改正行为,具有强制性,而行政指导行为没有强制性,显然不属于行政指导具体来说,《限期整改通知》的核心在于恢复正常状态,性质更偏于教育和纠正功能,不具有处罚性,因此也不属于行政处罚,而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故A项错误《水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不合格认定书》属于行政确认,是行政机关对特定的法律事实、法律关系或者法律状态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认定行政确认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会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造成实质影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故B项错误根据《行政处罚法》第63条规定,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1)较大数额罚款;
(2)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昕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4)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⑸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题中的停业整顿实际上就是停产停业,所以区环保局应当告知甲公司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故C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57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对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的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生活的,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本题申请对象为责令停业整顿,不属于先予执行的范围,故D项错误
21.2009年2月10日,王某因涉嫌诈骗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月24日,县检察院批准逮捕王某4月10日,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3年有期徒刑,缓期2年执行5月10日,县公安局根据县法院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对王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王某上诉,6月1日,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王某申诉,12月10日,市中级法院再审认定王某行为不构成诈骗,撤销原判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A.因王某被判无罪,国家应当对王某在2009年2月10日至12月10日期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B.因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C.因王某被判无罪,国家应当对王某在2009年6月1日至12月10日期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D.因王某被判无罪,国家应当对王某在2009年2月10日至5月10日期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正确答案ABCD[考点]国家赔偿的范围[解析]《国家赔偿法》第17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据此,《国家赔偿法》对于限制人身自由的司法赔偿范围仅限于拘留、逮捕及已经执行刑罚的情形,即采取“错误羁押”原则,只对申请人被错误羁押并实际执行的期间给予赔偿,未被羁押的期间不予赔偿有期徒刑缓刑在5月10日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后,王某就没有被实际羁押了,因此对2009年5月10日以后的期间国家不予赔偿需要注意的是归责原则的变化本题是根据旧《国家赔偿法》命制的,修改前的《国家赔偿法》对刑事拘留、逮捕和判决均采用结果归责原则,所以,当年司法部公布标准答案为D选项2010年《国家赔偿法》修改后,对于逮捕和刑事判决依然采用结果归责原则,所以对2月24日到5月10日王某实际被关押的期限,应当予以赔偿但现行《国家赔偿法》拘留部分的归责原则由结果归责改为了违法归责,即对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取拘留和拘留超期这两种情形予以赔偿本题中并未明确指出是违法拘留,做题时应按没有违法拘留作答,因此,对2月10日至2月24日之间的拘留期间不予赔偿综上,本题的国家赔偿期间应是2009年2月24日到5月10日根据现行《国家赔偿法》,本题ABCD均错误
22.2001年原信息产业部制定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规定“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2003年9月1日获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的甲公司,于2008年拟向原发证机关某省通信管理局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因《办法》为规章,所规定的延续许可证申请期限无效B.因《办法》在《行政许可法》制定前颁布,所规定的延续许可证申请期限无效C.如甲公司依法提出申请,某省通信管理局应在甲公司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D.如甲公司依法提出申请,某省通信管理局在60日内不予答复的,视为拒绝延续正确答案C[考点]行政许可的延续[解析]《行政许可法》第50条第1款规定“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由此可知,规章可以另行规定行政许可延续的申请期限,因此,《办法》作为部门规章,其所规定的延续许可证申请期限有效故A项错误《行政许可法》第50条第1款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可以规定不同于30日的行政许可延续的申请期限因此,尽管《办法》在《行政许可法》制定前颁布,但是《办法》对于行政许可延续的申请期限的例外规定是有效的,不论规章规定时间的早晚故B项错误《行政许可法》第50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据此,如甲公司依法提出申请,某省通信管理局应在甲公司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故C项正确根据《办法》规定可知,甲公司应提前90日申请延续许可证D项中甲公司依法提出申请,而省通信管理局在60日内未予答复,此时甲公司的经营许可证尚未到期,省通信管理局完全可以在剩余30日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予以答复;即使90日期满后未予答复,也应视为准予延续,而非拒绝延续故D项错误
23.下列哪一选项属于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A.张某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向法院起诉的B.某外国人对出入境边检机关实施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的C.财政局工作人员李某对定期考核为不称职不服向法院起诉的D.某企业对县政府解除与其签订的政府特许经营协议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正确答案.D[考点]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解析]《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条第2款规定,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劳动仲裁协议的内容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平等的民事关系,而不是与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关系,所以,张某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只能提起民事诉讼,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止匕外,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属于行政机关,而是准司法机关,因此不能针对其裁决提起行政诉讼故A项不当选《出境入境管理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外国人对依照本法规定对其实施的继续盘问、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该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外国人对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的,是复议终局,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故B项不当选财政局工作人员李某对自己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是行政机关内部的人事处理行为,属于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故C项不当选企业与政府解除特许经营协议,属于行政合同类案件,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故D项当选
24.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公务员交流方式?A.调任B.转任C.挂职锻炼D.接受培训正确答案AB[考点]公务员交流方式[解析]《公务员法》第69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和参照本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和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故A、B项正确,C、D项错误
25.某市质监局发现王某开设的超市销售伪劣商品,遂依据《产品质量法》对发现的伪劣商品实施扣押关于扣押的实施,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因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王某承担B.应制作现场笔录C.应制作并当场交付扣押决定书和扣押清单D.不得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财物正确答案.A[考点]行政强制的执行[解析]《行政强制法》第26条第3款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所以因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不由王某承担故A项错误,当选《行政强制法》第18条第
(七)项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制作现场笔录故B项正确,不当选《行政强制法》第24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18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故C项正确,不当选《行政强制法》第23条第1款规定“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故D项正确,不当选
26.李某不服区公安分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作出维持决定李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李某可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B.被告为市公安局和区公安分局C.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D.如李某的起诉状内容有欠缺,法院应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正确答案ABD[考点]行政复议机关;行政诉讼被告、管辖;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解析]《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1款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因此,李某既可以向区政府申请复议,亦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市公安局申请复议故A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案为复议维持,故B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市公安局作为复议机关,其所在地的法院也有管辖权故c项错误《行政诉讼法解释》第55条第2款规定”起诉状内容或者材料欠缺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全面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补充的材料及期限……”D项中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的做法是正确的故D项正确
27.陈某申请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费,遭民政局拒绝陈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民政局履行法定职责,同时申请法院先予执行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陈某提出先予执行申请时,应提供相应担保B.陈某的先予执行申请,不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先予执行范围C.如法院作出先予执行裁定,民政局不服可以申请复议D.如法院作出先予执行裁定,情况特殊的可以采用口头方式正确答案CD[考点]先予执行的范围;先予执行裁定的形式与救济[解析]《行政诉讼法》第57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对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的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生活的,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考虑到该类原告本身的生活较为困难,要求其提供相应担保实际上便是剥夺了其获取救济的权利,法律没有此方面的要求,故A项错误陈某的先予执行申请属于请求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费的申请,在先予执行的范围之内,故B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57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民政局不服法院先予执行裁定可以申请复议,故C项正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01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九)先予执行;……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因此,裁定先予执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下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故D项正确
28.肖某提出农村宅基地用地申请,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肖某收到批件后,不满批件所核定的面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肖某须先申请复议,方能提起行政诉讼.肖某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为县政府的上一级政府B肖某申请行政复议,应当自签收批件之日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县政府是被告,.肖某提起行政诉讼,乡政府为第三人正确答案BC[考点]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行政复议机关;复议申请期限;行政诉讼被告与第三人[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自然资源权属案件复议前置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第一,行为条件,必须是确权性具体行政行为;第二,权益条件,必须是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第三,状态条件,必须是已经依法取得的既得权益很明显,本案属于对宅基地审批面积不服而提起的诉讼,县政府作出审批行为前,肖某尚未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因此不符合《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规定的“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适用前提,不适用复议前置的规定故A项错误《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3条规定“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本案中的农村宅基地用地申请在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因此县政府为复议被申请人又依据《行政复议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据此,肖某收到县政府的审批文件后不服,应向县政府的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故B项正确《行政复议法》第9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依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5条规定“行政复议法第9条第1款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二)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故C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29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又依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9条规定“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据此,D项错误有二其一,本题中,批件虽然是由县政府批准的,但批准机关并不一定是被告,只有署名机关才是被告,而题中并未交代署名机关是县政府还是乡政府,因此认为县政府是被告是错误的其二,乡政府虽然是审核机关,但是与该县政府的批准行为并没有利害关系,县政府的批准行为并没有对乡政府的权益造成影响,因此乡政府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故D项错误
29.某公安派出所以李某放任所饲养的烈性犬恐吓张某为由对李某处以500元罚款关于该处罚决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公安派出所可以自己名义作出决定B.可当场作出处罚决定[考点]申请行政许可的形式;行政许可的受理;听证的费用承担;行政许可决定[解析]根据《行政许可法》第2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可知,行政许可需要提交书面申请,不能以口头形式提出故A项错误《行政许可法》第38条规定“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可见,无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都应作出书面决定,不能口头告知故D项错误《行政许可法》第32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据此,卫生局受理刘某申请后,应当向其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故B项正确《行政许可法》第47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据此,陈某不应承担听证费用故C项错误
3.某县公安局接到有人在薛某住所嫖娟的电话举报,遂派员前往检查警察到达举报现场,敲门未开破门入室,只见薛某一人薛某拒绝在检查笔录上签字,警察在笔录上注明这一情况薛某认为检查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某县公安局应当对电话举报进行登记B.警察对薛某住所进行检查时不得少于二人C.警察对薛某住所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D.因薛某未在警察制作的检查笔录上签字,该笔录在行政诉讼中不具有证据效力正确答案ABC[考点]治安管理处罚的行政检查要求;现场笔录及其证据效力[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7条规定“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可知某县公安局应当对电话举报进行登记故A项正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7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2人,并应C.应将处罚决定书副本抄送张某D.如李某不服处罚决定向法院起诉,应以该派出所所属的公安局为被告正确答案AC[考点]派出所的处罚权;行政诉讼被告的确定[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1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5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派出所属于经过授权的派出机构,其被授权的权限范围是警告和500元以下罚款本题中派出所对李某作出的处罚为500元罚款,可以自己的名义作出故A项正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0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当场处罚为治安管理处罚中的简易程序,适用于对公民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的情形因此,本题对李某罚款500元,不属于当场处罚的适用范围故B项错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7条第2款规定“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张某是本案中的被侵害人,应当将处罚决定书副本抄送张某故C项正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0条第2款规定“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本题中派出所是在授权范围内作出行政行为,自己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自己做被告故D项错误
30.当事人不服下列行为提起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A.某人保局以李某体检不合格为由取消其公务员录用资格B.某公安局以新录用的公务员孙某试用期不合格为由取消录用C.某人保局给予工作人员田某记过处分D.某财政局对工作人员黄某提出的辞职申请不予批准正确答案.A[考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解析]《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条第2款规定“下列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五)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A项中,某人保局以李某体检不合格为由取消其公务员录用资格,此时接受体检的李某尚未被录取为公务员,因此,人保局的行为属于外部行政行为而非内部行政行为,李某的相关权利义务因此受到影响,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李某的行政诉讼故A项当选B、C、D三项中,行政机关的行为对象均是机关工作人员,属于内部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对此,《公务员法》第95条第1款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一)处分;
(二)辞退或者取消录用;……
(六)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可见,B项的取消录用、C项的处分、D项的申请辞职不予批准,都属于公务员申诉范围,不可提起行政诉讼,应通过公务员申诉程序处理故B、C、D项不当选
31.某地连续发生数起以低价出售物品引诱当事人至屋内后实施抢劫的事件,当地公安局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居民保持警惕以免上当受骗公安局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性质?A.履行行政职务的行为B.负担性的行为C.准备性行政行为D.强制行为正确答案A[考点]行政行为性质[解析]本题行为属于行政指导行政指导行为是行政机关以倡导、示范、建议、咨询等方式,引导公民自愿配合而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行为,属于非权力行政方式其特点是自愿性、灵活性、简便性和经济性“告知居民保持警惕以免上当受骗”完全体现了行政指导的特点行政指导是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目的而采取的一种非强制行为,属于履行行政职务的一种新类型的行为故A项正确行政指导无强制性、不减损权利、不增加义务既不是负担性行为,也不是授益性行为“告知居民保持警惕以免上当受骗”并不产生确定性的权利义务的影响故B项错误准备性、部分性行政行为,是为最终作出权利义务安排进行的程序性、阶段性工作行为本题中的行政指导是一项完整的行政行为,而非程序性、阶段性工作行为故C项错误行政指导不具有强制性,公民是否遵从行政指导,完全取决于自己的意愿故D项错误
32.区公安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为由将方某刑事拘留,区检察院批准对方某的逮捕区法院判处方某有期徒刑3年,方某上诉市中级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区法院重审区法院重审后,判决方某无罪判决生效后,方某请求国家赔偿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区检察院和区法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B.区公安分局为赔偿义务机关C.方某应当先向区法院提出赔偿请求D.如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决定撤销案件,方某请求国家赔偿的,区检察院为赔偿义务机关正确答案AB[考点]刑事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解析]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司法赔偿机关的确定,采后置原则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本案经市中院二审后发回区法院重审而改判无罪,属于一审判决有罪、二审发回重审改判无罪的情形,应当由一审法院区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故A、B项错误,应选D项,如果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决定撤销案件,方某请求国家赔偿,应当由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区检察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故D项正确,不选C项考查国家赔偿程序中的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程序《国家赔偿法》第22条第2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因此,区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方某应当先向区法院提出赔偿请求故C项正确,不选
33.区城乡建设局批复同意某银行住宅楼选址,并向其颁发许可证拟建的住宅楼与张某等120户居民居住的住宅楼间距为
9.45米张某等20人认为该批准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因该批准行为涉及张某等人相邻权,故张某等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B.张某等20户居民应当推选2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C.法院可以通知未起诉的100户居民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D.张某等20户居民应当提供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证据材料正确答案c[考点]行政诉讼原告、诉讼代表人、第三人;原告的举证责任[解析]具体行政行为涉及相邻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故A项正确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9条第3款规定,同案原告为10人以上,应当推选2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故B项正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30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的同一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据此,本案中,张某等20人对区城乡建设局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法院“应当”通知未起诉的100户居民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而非“可以”通知故c项错误原则上,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例外时,原告只在特定的情况下对特定事项承担举证责任行政诉讼中原告提供的证据仅限于下列情形第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法院起诉的,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证据材料;第二,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第三,在行政赔偿、补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被诉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D项属于第一种情况,正确
34.关于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和行政处罚权的安排,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涉及行政处罚的,由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决定B.涉及行政许可的,由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决定C.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不得交由其他行政机关行使D.由公安机关行使的行政许可,不得交由其他行政机关行使正确答案B[考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解析]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有较为相似的规定,但存在区别《行政许可法》第25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
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故B项正确《行政处罚法》第18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据此,国务院和省级政府可以决定行政处罚的相对集中行使,省级政府行使此权力并不需要国务院的授权故A项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不可以被集中实施对此,《行政处罚法》第18条第3款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C项忽略了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比如国家安全机关)行使的可能性,故错误《行政许可法》并未规定公安机关行使的行政许可不得交由其他行政机关行使,符合上述第25条的规定,均可相对集中行使故D项错误
35.县计生委认定孙某违法生育第二胎,决定对孙某征收社会抚养费40000元孙某向县政府申请复议,要求撤销该决定县政府维持该决定,并在征收总额中补充列入遗漏的3000元未婚生育社会抚养费孙某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此案的被告应为县计生委与县政府B.此案应由中级法院管辖C.此案的复议决定违法D.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正确答案BC[考点]行政诉讼被告及管辖的确定;被告的举证期限;行政复议不利变更禁止原则[解析]《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同时,在行政诉讼中,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是指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本案中,县政府在征收总额中补充列入遗漏的3000元未婚生育社会抚养费,属于对原行政行为的改变,此案应以复议机关县政府为被告故A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本案被告为县政府,故应由中级法院管辖故B项正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1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本案中,县政府在征收总额中补充列入遗漏的3000元未婚生育社会抚养费,作出了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该复议决定违法故C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67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故D项错误
36.某镇政府以一公司所建钢架大棚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为由责令限期拆除该公司逾期不拆除,镇政府现场向其送达强拆通知书,组织人员拆除了大棚该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强拆行为如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强拆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可作出的判决有A.撤销判决B.确认违法判决C.履行判决D.变更判决正确答案B[考点]行政诉讼判决[解析]《行政诉讼法》第74条第2款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销或者判决履行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
(一)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
(二)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履行没有意义的”由于大棚已经拆除完毕,无法复原,因此具有不可撤销的内容,符合第
(一)种情形,所以应判决确认违法故A项错误,B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72条规定,履行判决主要适用于行政机关不作为案件中,本案显然不符合适用条件故C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77条规定,变更判决适用于行政处罚行为,或者涉及款额的确定、认定行为,本案中的强拆行为显然不符合此条件故D项错误
37.下列哪一选项符合规章制定的要求?A.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将其制定的规章定名为“条例”B.某省政府在规章公布后60日向省人大常委会备案C.基于简化行政管理手续考虑,对涉及国务院甲乙两部委职权范围的事项,甲部单独制定规章加以规范D.某省政府制定的规章既规定行政机关必要的职权,又规定行使该职权应承担的责任正确答案D[考点]规章的制定、名称、内容及备案程序[解析]《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7条规定”规章的名称一般称‘规定‘、‘办法,但不得称‘条例‘”本题A项中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有权制定规章,但将其制定的规章定名为“条例”是错误的,故A项错误《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34条规定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由法制机构依照立法法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的规定向有关机关备案”本题B项中某省政府应在规章公布后30日内向省人大常委会备案,而不是60日,故B项错误《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9条规定“涉及国务院两个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制定行政法规条件尚不成熟,需要制定规章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联合制定规章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单独制定的规章无效”由此可知,对涉及国务院甲乙两部委职权范围的事项,须由这些部门联合制定规章,而非由一个部门单独制定规章,故C项错误《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5条第2款规定”制定规章,应当体现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在赋予有关行政机关必要的职权的同时,应当规定其行使职权的条件、程序和应承担的责任”由此可知,规定行政机关职权的同时明确其应承担的责任,这是规章制定的基本原则,故D项正确此外本题也可直接依据“责任政府”的原理判定D项正确
38.县烟草专卖局发现刘某销售某品牌外国香烟,执法人员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并制作了现场笔录因刘某拒绝签名,随行电视台记者张某作为见证人在笔录上签名,该局当场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15条外国香烟刘某不服该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诉讼中,县烟草专卖局向法院提交了现场笔录、县电视台拍摄的现场录像、张某的证词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现场录像应当提供原始载体B.张某的证词有张某的签字后,即可作为证人证言使用C.现场笔录必须有执法人员和刘某的签名D.法院收到县烟草专卖局提供的证据应当出具收据,由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正确答案AD[考点]提供证据的要求[解析]根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12条第1项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故A项正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13条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
(四)项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人证言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写明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刖、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二)有证人的签名,不能签名的,应当以盖章等方式证明;
(三)注明出具日期;
(四)附有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证人身份的文件”据此,仅有张某的签字,不能满足证人证言的证据要求故B项错误《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15条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
(七)项的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现场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现场笔录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据此,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即当事人的签名并非必须故C项错误《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20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页数、件数、种类等以及收到的时间,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故D项正确
39.许某与汤某系夫妻,婚后许某精神失常二人提出离婚,某县民政局准予离婚许某之兄认为许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县民政局准予离婚行为违法,遂提起行政诉讼县民政局向法院提交了县医院对许某作出的间歇性精神病的鉴定结论许某之兄申请法院重新进行鉴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原告需对县民政局准予离婚行为违法承担举证责任B.鉴定结论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C.当事人申请法院重新鉴定可以口头提出D.当事人申请法院重新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正确答案BD[考点]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鉴定结论的内容;申请重新鉴定的要求[解析]《行政诉讼法》第34条第1款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6条规定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可知,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而对于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性,原告享有举证的权利,但不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故A项错误《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委托或者指定的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审查是否具有下列内容……
(七)鉴定人及鉴定部门签名盖章前款内容欠缺或者鉴定结论不明确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鉴定部门予以说明、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故B项正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29条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有证据或者有正当理由表明被告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鉴定结论可能何错误,在举证期限内书面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据此,当事人申请法院重新鉴定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故C项错误,D项正确
40.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在行政执法中应当自觉践行下列哪些做法直接体现了执法为民理念?A.行政机关将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的费用由2元降为1元B.行政机关安排工作人员主动为前来办事的人员提供咨询C.工商局要求所属机构提高办事效率,将原20工作日办结事项减至15工作日办结D.某区设立办事大厅,要求相关执法部门进驻并设立办事窗口正确答案BCD[考点]行政许可;执法为民[解析]《行政许可法》第58条第2款的规定“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故A项错误B项中的主动提供咨询是行政许可机关的法定义务,C项中的缩短工作期限体现了高效便民基本原则的要求,D项则反映了行政许可中的集中办理、联合办理程序,这三项均直接体现了执法为民理念故B、C、D项正确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故B、C项正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8条规定“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检查笔录,由检查人、被检查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人民警察应当在笔录上注明”《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15条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1条第1款第
(七)项[现为第33条第1款第
(八)项]的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现场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现场笔录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可知,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该笔录在行政诉讼中并不因此而失去证据效力故D项错误
4.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则下列哪些做法违反了合法行政要求?A.某规章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时,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B.行政机关要求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人承担组织听证的费用C.行政机关将行政强制措施权委托给另一行政机关行使D.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时发现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重要设备存在安全隐患,责令停止使用和立即改正正确答案BC[考点]合法行政原则;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许可听证费用的承担;强制措施权的委托[解析]合法行政原则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管理公共事务,必须有法律的授权,并依据法律的规定进行,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行政许可法》第16条第3款规定,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行政许可法》第63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因此,A项中某规章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时,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合法行政要求《行政处罚法》第63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因此,B项中行政机关要求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人承担组织听证的费用,不符合合法行政要求,为应选项《行政强制法》第17条第1款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因此,C项中行政机关将行政强制措施权委托给另一行政机关行使的内容违反了这一规定,不符合合法行政要求,为应选项《行政许可法》第68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在监督检查时,发现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停止建造、安装和使用,并责令设计、建造、安装和使用单位立即改正”因此,D项的内容与此相符,符合合法行政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条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变更
5.质监局发现王某生产的饼干涉嫌违法使用添加剂,遂将饼干先行登记保存,期限为1个月有关质监局的先行登记保存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系对王某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质影响的行为B.可以由2名执法人员在现场直接作出C.采取该行为的前提是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D.登记保存的期限合法正确答案C[考点]行政处罚的调查取证程序[解析]《行政处罚法》第56条规定“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A项错误,证据先行登记保存行为已经实质影响了王某的权利义务,限制了王某对饼干的使用与处理B项错误,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必须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不得直接作出C项正确,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前提条件是“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OD项错误,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期间为7天,而非1个月
6.天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兴建天龙金湾小区项目,向市规划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提交了相关材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公司应到市规划局办公场所提出申请B.公司应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C.公司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市规划局应作出不受理决定D.市规划局为公司提供的申请格式文本可收取工本费正确答案B[考点]行政许可的申请[解析]《行政许可法》第29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本题中的许可不具有人身属性,不属于应当由申请人到办公场所办理的情形,是可以委托办理的故A项错误《行政许可法》第31条第1款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所以公司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故B项正确《行政许可法》第32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因此,当公司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时,行政机关是有告知补正的义务的,而非直接作出不受理的决定故C项错误《行政许可法》第58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故D项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法条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变更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7.甲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乙县公安局扣留24小时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扣留宋某的行为为行政处罚B.甲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C.乙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D.宋某的亲戚为本案的第三人正确答案BC[考点]行政诉讼的管辖与第三人;行政强制措施[解析]对醉酒的人强制约束至酒醒是典型的行政强制措施,该行为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醉酒的人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对自身、他人构成威胁而加以约束,侧重对于危险的预防,而不是对酒醉之人的惩罚如果酒醉之人在醉酒过程中损害了他人财物,公安机关对他进行罚款、拘留等则是一种具有惩戒性的处罚手段,故A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的扣留属于行政强制措施,B项中的甲县法院在原告所在地,C项中的乙县法院在被告所在地,甲、乙两县法院都有管辖权,故B、C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本案中,宋某的亲戚与宋某被扣留的行为之间并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此不能成为案件的第三人,故D项错误
8.某区规划局批准了大地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土地开发申请,并向其颁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查明该公司在申请规划许可时提供了虚假材料,于是,某区规划局将该许可证予以撤销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得收取任何费用B.批准开发申请应当向社会公开C.撤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为属于行政处罚D.若大地房地产开发公司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为区政府正确答案AB[考点]行最许可的实施;行政许可的撤销与救济[解析]《行政许可法》第58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据此,行政许可原则上不得收取任何费用,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本题中涉及的行政许可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城乡规划法》没有对规划许可证收费作出特别规定,因此应当遵照《行政许可法》的一般规定,即不收取费用故A项正确《行政许可法》第40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可见,对于准予许可的决定应当公开,以便公众查阅某区规划局批准大地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土地开发申请,属于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故B项正确行政行为的撤销,是指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如果发现其违法或不当,由有权机关按照法定程序,使相应行政行为失去法律效力的行为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具体行政行为中单独的一种类型,不属于行政处罚行政行为被撤销之后,自始即没有法律效力故C项错误区规划局作出的撤销决定,当事人既可以向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申请复议,也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当为区政府或市规划局故D项错误
9.村民陈某在本村建一住宅镇政府认定其非法占用土地,违反《土地管理法》,作出拆除房屋、退还土地的决定,随后将房屋强制拆除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镇政府的决定、确认拆除行为违法关于镇政府的权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有权作出拆除决定,但无权强制执行B.有权作出拆除决定,也有权强制执行C.无权作出拆除决定,也无权强制执行D.无权作出拆除决定,但可以强制执行正确答案C[考点]行政机关的职权;行政强制执行[解析]《土地管理法》中的责令拆除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23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可知,行政处罚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相关部门作出,镇政府不具有行政处罚权可以排除A、B项同时依据《土地管理法》第78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可知,镇政府无权作出拆除决定故A、B项错误《土地管理法》第83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可见,《土地管理法》中并没有赋予行政机关强制拆除权《行政强制法》第13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镇政府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故C项正确,D项错误
10.关于合理行政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遵循合理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B.合理行政原则属实质行政法治范畴C.合理行政原则是一项独立的原则,与合法行政原则无关D.行政机关发布的信息应准确是合理行政原则的要求之一正确答案B[考点]合理行政原则[解析]民事活动遵循“法无禁止即自由”,行政行为遵循“法无授权即禁止”,故合法行政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故A项错误,不选合理行政原则要求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不仅要符合法律规定,更要注重实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体现立法目的,实现公平、正义、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属于实质行政法治故B项正确,当选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可以理解为这一原则的延伸,合理行政原则也不例外合理行政原则是合法行政原则的重要补充和发展,并非与合法行政原则毫无关联故c项错误,不选行政机关发布的信息应准确是诚实守信原则的要求,而不是合理行政原则的要求故D项错误,不选
11.根据《公务员法》规定,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制,关于协议工资制的具体办法,由哪一部门制定?A.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B.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C.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D.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正确答案A[考点]职位聘任[解析]《公务员法》第103条第3款规定“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故A项当选
12.某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以某公司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食品安全法》为由,作出处罚决定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申请复议期限为60日B.公司不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复议申请C.行政复议机关不能进行调解?D.公司如在复议决定作出前撤回申请,行政复议中止正确答案A[考点]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申请方式、审理和撤回[解析]《行政复议法》第9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食品安全法》未对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作出特别规定,故申请复议期限为60日故A项正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有条件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接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故B项错误《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0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
(二)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行政处罚往往具有裁量幅度,属于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适用复议调解故c项错误《行政复议法》第25条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行政复议撤回产生的法律后果是行政复议终止,而非中止故D项错误
13.下列哪些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违反《行政许可法》?A.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须到当地餐饮行业协会办理认证手续B.申请娱乐场所表演许可证,文化主管部门收取的费用由财政部门按一定比例返还C.外地人员到本地经营网吧,应当到本地电信管理部门注册并缴纳特别管理费D.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安装建设主管部门指定的节能设施正确答案ABCD[考点]行政许可的设定、费用与实施[解析]《行政许可法》第16条第4款规定“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到餐饮行业协会办理认证手续并不是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必要程序,地方性法规将其规定为必经手续,明显属于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的情形(违法设置前置性许可)故A项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当选《行政许可法》第59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收取费用的,应当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所收取的费用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行政机关返还或者变相返还实施行政许可所收取的费用”可知,行政许可收取的费用,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返还给行政机关故B项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当选《行政许可法》第58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可见,一般情况下行政许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即使要收费也只能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地方性法规无权规定故C项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当选《行政许可法》第27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向申请人提出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有偿服务等不正当要求”故D项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安装其指定的节能设施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当选
14.某区公安分局以非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为由,当场扣押孙某杂货店的烟花爆竹100件关于此扣押,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执法人员应当在返回该分局后立即向该分局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