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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自查方案签发人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集团“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24〕**号)文件精神,强化安全管理,筑牢安全前提,矿决定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自查,具体自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排查时间2024年9月11日-130
二、排查范围全矿井
四、参加人员各部门科室负责人
三、排查方式地面资料
五、排查内容
(一)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煤矿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按要求配备“五职”矿长、“五科”专业技术人员
1.煤矿企业应当为煤矿分别配备专职矿长、总工程师,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及专业技术人员
2.“五职”矿长必须有主体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有10年以上矿山一线从业经历;“五科”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为主体专业毕业且有5年以上矿山一线从业经历
(三)设立专门防治机构,配备专职副总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高瓦斯、冲击地压、煤层容易自燃、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的煤矿,还应当设立相应的专门防治机构,配备专职副总工程师)煤矿“三项”岗位人员和从业人员按要求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1.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持续保持相应水平和能力
2.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资格
3.煤矿企业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五职”矿长和主要负责人每年必须接受矿山安全监察机构会同监管部门组织的专门安全教育培训
5.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取消井下劳务派遣用工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业务科室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抓好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自查作为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排查内容,落实责任,确保自查取得实效
(二)落实主体责任,抓好自查自改**矿业务部门要严格落实《关于印发〈集团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24〕**号)文件要求,对标组织开展好自查自改
(三)强化安全监管,严肃追究问责安检部门要对主要负责人履职自查情况进行督导,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严格追责问责
(四)资料报送各科室对照《**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自查表》(见附件1),填写《**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自查问题清单》(见附件2),于2024年9月14日前,将《**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自查问题清单》报送至安检科附件
1.**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自查表
2.**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自查问题清单**矿2024年9月10日**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自查表序号相关要求自查内容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1煤矿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一)煤矿企业应当为煤矿分别配备专职矿长、总工程师,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按要求配备“五职”矿长、“五科”以及专业技术人员2专业技术人员
(二)“五职”矿长必须有主体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有10年以上矿山一线从业经历;“五科”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为主体专业毕业且有5年以上矿山一线从业经历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高瓦斯、冲击地压、煤层容易自燃、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3设立专门防治机构,配备专职副总极复杂的煤矿,还应当设立相应的专门防治机构,配备专职副总工程师
(一)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持续保持相应水平和能力
(二)“五职”矿长和主要负责人每年必须接受矿山安全监察机构会同监管部门组织的专门安全教育培训煤矿“三项”岗位人员和从业人员按4
(三)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并取要求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得相应资格
(四)煤矿企业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五)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取消井下劳务派遣用工**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自查问题清单整改责序号排查单位责任单位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复查日期复查人整改情况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