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活动的规定
一、各临床医疗,医技科室医务人员应针对患者的疾病诊疗信息利用入院宣教,病情告知,工休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和机会等向患者(近亲属)提供相关健康知识的宣教,协助患方对诊疗方案的理解与选择
二、在手术切口(范围)标记时,请患方参与认定,手术、麻醉实施前再由手术医生,麻醉师、巡回护士执行最后确认程序
三、患者接受手术,有创诊疗操作前医务人员应主动邀请患方说出身份,并参与疾病诊断和部位、手术方式,操作项目的核对
四、标本采集、输血、药物使用等各类诊疗活动时,请患方自报姓名,诊断和相关药物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信息,医患双方主动查对
五、医务人员有责任教育经治的患者在就诊时必须提供真实病情,真实的诊疗信息,检查资料,并告知其对诊疗服务质量与安全的重要性
六、医生、护士必须认真对待患者或亲属对病情和各项诊疗活动的反映及意见
七、医生、护士、药师应采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向患者宣传用药安全知识,让患者了解用药的目的和不良反应,主动提供既往用药情况,留意核对药袋、输液瓶上的姓名、药名等,避免出错,及时提供与用药相关的病史如过敏史、糖尿病史等
八、药剂师在适当的场合张贴安全用药知识宣传资料,印制常用药物使用科普折页,特殊药物(降核糖、抗高血压、抗肿瘤、止酸、中药注射剂等)小贴士,在相应科室护士站、药物咨询窗口分发
九、各科室利用黑板报、宣传栏、专题讲座,工休座谈会等方式,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参与医疗安全活动的知识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