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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商贸股份有限公司XX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内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
1.本制度的危险作业的定义是1)动火作业在公司内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2)有限空间作业进入有限空间、场所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养护等3)临时供电线路用电作业公司内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4)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5)起重吊装作业在公司内进行起重安装、拆除、维修等作业6)设备检维修作业公司内机电设备检维修作业7)公司内部规定的其他需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2.公司对上述危险作业实施作业证审批管理,进行危险作业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3.申办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程序1)由作业或作业所在部门提出指定专人向安全部提出申请2)安全作业许可证由安全部负责人签发并进行监督3)作业许可证应至少保持1年
4.安全作业许可证上应明确以下内容1)安全作业许可证应注明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2)应规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3)需通知的相关部门和具体的防护要求4)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
5.安全作业许可证的使用要求1)严格遵守作业的起止时间,如超时应及时补办相应手续6)对作业区域应有明确的警戒标识7)防范措施应告知所有作业人员,并按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8)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9)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按防范标准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部门撤除警戒标识,并及时向安全部汇报作业完毕
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1.三级动火区域划分为1)一级动火区域存放等易燃易爆物质的场所2)二级动火区域生产车间、仓库等存在可燃物质的场所3)三级动火区域凡是在动火点附近、周围(含反面)均确认无易燃易爆品和可燃物体的场所4)不明区域先按第二级动火处理,明确后按实际级别申请
2.三级动火审批程序1)一级动火审批程序由施工负责人填写《一级动火申请单》经公司安全主管负责人、安全部负责人审批,并落实必要的安全应急措施后,方可动火动火应有施工方负责人和公司的安全主管负责人、生产部负责人、安全员监护2二级动火审批程序由施工负责人填写《二级动火申请单》经安全部负责人审批,并落实必要的安全应急措施后,方可动火动火应有施工人员和公司安全员监护3第三级动火审批程序由施工施工负责人向施工点所在的部门负责人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并落实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审批要求1一级动火审批要求1确认施工部位的结构、特点和周围环境2经测爆合格,取样和动火时间间隔不得超过30min,超过则要重新测爆3经检查并确认无火灾爆炸隐患4已经通风并能保持通风5确认监护人员6确认消防器材已到位并且有效7靠墙是否需要其他要求2第二级动火审批要求按照第一级动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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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要求3第三级动火审批要求1确认不是易燃易爆和可燃场所
(2)安全员认为必需的其他要求
三、临时供电线路用电作业安全要求
1.临时线的范围、审批、登记和拆除1)临时用电线路指因生产、工作急需而临时架设的380伏以下,使用期限在一个月以内的电气线路2)需要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由使用部门到安全部办理《临时用电线路安装申请表》和登记,安全部审批后由有资质电工进行施工3)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必须满足安全要求,使用方负责维护检查临时用电线路使用期满后,使用方必须向安装部门申请拆除,需要延期使用必须重新申请,未经过同意,不能自行拆除或超期使用4)外来施工单位需要使用临时用电线路的,安全部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按本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负责对临时线的安全性进行检查
2.临时用电线路安全基本要求1)临时用电线路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线,线径必须与负荷相匹配,接头处包扎可靠、全线无裸露2)临时用电线路必须沿墙或悬空架设,严禁拖地应设有临时线路标识牌3)临时用电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零)禁止直接利用大地作为零线4)临时用电线路必须有一个总开关,每一个分路应装设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保护装置5)禁止在有爆炸和火灾危害的场所架设临时用电线路6)已安装好的临时用电线路,未经同意不能任意改变或搭接
四、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3.高处作业安全要求1)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方可施工2)《高处安全作业证》审批人员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4)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高处安全作业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5)高处作业人员要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要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6)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4.高处作业安全防护1)高处作业前,施工部门要制订安全措施,并填入《高处安全作业证》内2)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3)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4)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5)高处作业与其它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6)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
五、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应清楚作业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内容
2.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3.对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必须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4.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安全标志
5.对检修作业使用的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齐全,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6.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盖板等安全可靠
7.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须备有冲洗用水源
8.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