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21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总承包项目部平安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实行国家平安生产的方针政策,进一步理顺平安管理关系,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平安管理行为,防止和削减生产平安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平安,促进总承包项目部生产经营的稳步发展,制订本规定其次条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国家现行平安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平安生产管理规定》,结合总承包项目部的实际制订第三条总承包项目部以国家“平安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平安生产方针为指导,制定“消退一切隐患风险,确保全员健康平安;建设绿色环保工程,营造和谐发展环境”的平安生产环境爱护方针,总承包项目部和各下属分部都必需严格贯彻执行第四条总承包项目部平安生产管理目标
(一)总承包项目部和各下属分部建立平安生产责任明确、关系顺畅、制度齐全,并有效运行的平安管理体系,形成平安生产的长效机制;
(二)总承包项目部和各下属分部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健全,有一支数量足、素养高的满意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要求的平安噪治理;平安生产课题探讨;重大危急源监控与应急预案;平安警示标记和装置;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平安生产重大会议;平安生产嘉奖;社会性重大平安活动及其它
(四)各部室、下属分部应当刚好、足额提取平安费用,并按规定范围支配运用
(五)总承包项目部财务部、支配合同部、平安质量环保部等部门定期对平安生产费用提取、运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纳入平安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对未按规定提取和运用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惩罚第十九条平安生产嘉奖制度
(一)各部室、下属分部应建立平安生产的激励机制,加大平安生产嘉奖的力度,充分调动各级人员抓好平安生产的主动性
(二)总承包项目部从各单位收缴的平安方面的罚款、向总承包项目部申请的平安生产专项嘉奖资金,用于平安生产方面的嘉奖,包括平安生产责任制的兑现,受到表彰的平安生产先进集体及个人的嘉奖,获得“平安文明工程”的嘉奖,以及对平安生产做出特殊贡献者的嘉奖等
(三)财务部、平安质量环保部应对平安生产专项嘉奖资金的运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平安嘉奖资金运用到位其次十条平安生产风险评价预限制度
(一)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必需坚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针对各自的管理、生产和施工特点,依据“消退、降低和限制”的原则开展动态的危急源辨识、评价和限制工作
(二)平安生产风险评价必需涵盖每一个重要生产环节和阶段,针对重大危急源进行标识并明确管理目标,制定平安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及限制措施,并刚好下达
(三)制定的平安技术措施、施工方案、限制措施下达后,负责工程技术管理的部门要组织逐级交底;平安监督管理部门要对其执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四)各部室、下属分部应探讨、推广和应用有利于平安生产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淘汰危及生产平安的工艺、设备和材料,改善施工生产条件
(五)总承包项目部的生产经营、工程管理、机电物资、消防平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定期对平安生产风险评价预限制度的执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纳入平安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其次十一条设备平安管理制度
(一)购置的机械设备必需符合国家平安技术规范要求,必需是由取得相应资格许可的单位生产,必需附有平安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安装及运用修理说明书、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必需依据平安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出厂试验
(二)起重机(包括电梯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必需经过法定机构的定期平安监督检验,持证运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交付运用
(三)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需经过平安操作技术培训和考核,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操作人员必需严格遵守平安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超速、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操作人员对违章指挥或工作条件危及机械或人身平安时,有权拒绝操作
(四)机械设备的运用单位必需坚持修理、保养和定期平安检查制度,做好事故的预防、预料工作,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行
(五)总承包项目部机电物资部门应定期对设备平安管理制度执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纳入平安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其次十二条应急管理制度
(一)总承包项目部建立分层次的包括组织体系、运行机制、支持保障系统的平安生产应急救援体系重点加强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的编制和评审、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物资与装备的落实等方面的工作,以确保平安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的有效运转
(二)总承包项目部成立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依据总承包项目部所属单位发生的事故及其事故应急状况,提出处理看法,或干脆接手对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的指挥
(三)总承包项目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总承包项目部平安质量环保部,负责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的日常工作
(四)总承包项目部的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及各有关部门定期对生产事故急预案制度的执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纳入平安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其次十三条平安检查考核制度
(一)各单位应依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组织开展以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规章制度、查现场隐患为主要内容的各种平安检查
(二)平安检查必需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详细支配检查前应编制平安检查提纲或检查表;对检查中发觉的平安问题或隐患应制定整改支配,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督促落实;对问题或隐患整改应实行验收制度
(三)各单位的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及各有关部门定期对平安检查制度的执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纳入平安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其次十四条投资项目平安管理制度
(一)投资建设项目立项后,应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平安评价,提出明确目标,设计文件应供应能满意平安生产及运行的相关要求
(二)投资建设项目应坚持平安生产“三同时”制度,保证平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运用
(三)投资项目建设期间,托付管理单位应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建设项目的平安生产监督管理,严格选择资质满意要求、业绩良好的承包商,组织建立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各负其责的平安生产责任制,检查督促承包商做好平安生产工作,担当相应的平安责任,保证项目的顺当进行其次十五条外协队伍平安管理制度
(一)要严把外协队伍准入关,严格进行审查,选择有相应资质等级和取得平安生产许可证的外协队伍;与外协队伍签订协议时,要在平安条款中明确双方平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二)对外协队伍的平安生产工作要纳入项目部的统一管理,签订平安生产责任书,并督促外协队伍内部层层签订责任书
(三)外协队伍要建立平安监督管理机构,配备平安监督管理人员,并报项目部备案;对全部进场人员的基本状况,必需建立动态管理台帐,刚好驾驭外协队的人员状况
(四)对外协队的全部进场人员必需开展上岗前平安教化培训、施工前的平安技术交底,使作业人员驾驭必要的平安学问
(五)必需为外协队的进场人员购买人身意外损害保险
(六)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并保证证件的有效运用
(七)项目部要建立平安保证金制度,在外协队伍的月度结算中,当月扣除肯定比例(不超过10%)的平安保证金,次月平安考核合格如数返还其次十六条平安生产举报制度
(一)总承包项目部及各下属分部应建立平安生产有奖举报制度,拓宽广阔群众参与平安生产监督管理的渠道,进一步加强平安生产监督管理的力度
(二)平安生产举报的范围包括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事故;未依据“四不放过”原则仔细处理事故;重大事故隐患未刚好得到治理的;重大危急源未得到有效限制的;违反平安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等
(三)经调查取证,举报被查证属实的,将依据所举报的价值大小,赐予举报人肯定的经济嘉奖第四章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其次十七条生产平安事故的报告
(一)各类事故的报告必需坚持刚好、精确、完整的原则,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
(二)事故快报发生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重伤及以上的事故,事故现场负责人应马上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30分钟内向总承包项目部报告(状况紧急时,事故现场负责人可以干脆向总承包项目部报告平安生产主管部门报告)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的事故还应同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三)事故快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状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用工形式、设备设施损坏和初步估计的干脆经济损失;
5、已经实行的措施(含应急预案启动状况);
6、其他应当报告的状况
(四)事故报告后出现新状况的,应当刚好补报
(五)事故发生后,应马上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事故现场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当爱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缘由,须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记,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当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六)发生一次受伤3人以下的事故,事故单位的平安主管责任人应组织相关人员马上处理事故,总承包项目部报告依据状况可派人赴现场处理事故;发生一次死亡1人或一次受伤3人及以上的事故,总承包项目部报告平安主管责任人应组织相关人员马上赶赴现场处理事故;发生较大及以上的事故,由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处理事故其次十九条事故的统计上报
(一)统计范围包括企业员工、劳务组织的人员、运用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质的分包单位人员伤亡,或因本项目部缘由使企业外人员伤亡等均应统计上报
(二)各类事故实行月、年统计报告制度人身伤亡事故的月、年统计报表由事故单位平安生产管理部门汇总,经主管领导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分别于当月23日、当年12月25日前报总承包项目部平安质量环保部其他事故由事故单位报总承包项目部专业主管部门,由各专业主管部门汇总后报总承包项目部平安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三)生产事故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改变的,应当刚好补报第三十条生产平安事故的调查
(一)总承包项目部所属单位发生生产平安事故必需依据“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二)发生一次受伤3人以下的事故,由总承包项目部平安主管部门或托付事故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发生一次死亡1人或一次受伤3人及以上的事故,由总承包项目部平安主管责任人组织事故调查;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由总承包项目部组织事故调查;事故由地方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调查的,总承包项目部和事故责任单位应主动帮助调查
(三)事故调查结束后一周内向总承包项目部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状况、人员伤亡和干脆经济损失、事故缘由和性质、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责任者的处理看法、防范和整改措施等
(四)发生12人受伤的事故,由总承包项目部审查结案;发〜生一次死亡1人及一次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依据管理权限,由总承包项目部或公司审查结案事故应在调查结束后的10日内(特殊状况不超过30日)审查结案第五章考核和表彰、嘉奖第三十一条总承包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每年初与各部室、分部主要负责人签订《平安生产责任书》,并在半年和年终由公司平安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按平安责任书的内容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平安生产业绩进行考核、嘉奖对没有全面履行《平安生产责任书》要求、发生生产平安责任事故的,实施惩罚第三十二条总承包项目部组织开展平安生产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年末由总承包项目部平安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进行检查、考核,经总承包项目部平安生产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对获得总承包项目部平安生产先进单位的予以通报表彰第三十三条总承包项目部对在岗专职平安监督员实行年度业绩考核制度,成果突出者评为优秀平安监督员,特殊突出的,举荐参与公司优秀平安监督员评比对不称职者赐予警告,连续二年受到警告者不得从事平安管理工作第三十四条总承包项目部开展平安生产先进个人评比活动,对在平安生产工作中仔细执行各项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主动参与各项平安活动,经所在单位评比和总承包项目部安委会审议通过的,赐予通报表彰和嘉奖第三十五条总承包项目部所属各单位应实行平安生产与安排挂钩的制度,在效益工资安排中,按平安生产考核成果所占权重与效益工资挂钩安排第三十六条对在改善平安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平安事故、参与抢险救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的单位和个人、举报隐瞒生产平安事故和重大隐患经过查证属实的,总承包项目部和所属各部室、分部应予以表彰和嘉奖第六章责任追究第三十七条总承包项目部严格实行平安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一)总承包项目部建立事故“说清晰”制度发生重伤事故,发生事故的单位主管责任人应在一周内向总承包项目部“说清晰“;发生一次死亡1人或一次受伤3人及以上的事故后,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在一周内向总承包项目部“说清晰
(二)对在平安生产工作中严峻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造成事故或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事故调查组的事故缘由分析和责任划分对事故单位、事故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分别赐予经济惩罚、通报指责、组织处理及行政处分第三十八条一起事故涉及总承包项目部两个及以上内部责生产监督管理队伍;
(三)杜绝较大及以上人身伤亡和重大机械设备损坏责任事故、重大职业中毒事故,工伤和机械设备、交通、火灾事故率限制在责任目标范围以内第五条总承包项目部各下属分部应依据实际状况确定各自的平安生产目标,但不能低于本规定的要求第六条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治本的原则;
(二)平安生产,人人有责,管生产必需管平安的原则;
(三)分级负责、分专业系统管理的原则;
(四)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用、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
(五)依法管理,有章必行,违规必究的原则;
(六)一票推翻,重奖重罚,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贝屋第七条本规定适用于总承包项目部各部室、各下属分部其次章管理体制和职责第八条总承包项目部的平安生产工作依据“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分专业管理、全员参与”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横向到边、纵向究竟的平安生产责任制度,分级明确平安生产责任第九条总承包项目部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平安生产责任制,明确单位第一责任人、单位副职、部门负责人、关键任单位或责任人时,对单位和个人的经济惩罚按责任大小分摊主要责任70%,同等责任50%,次要责任30%,肯定责任20%第三十九条对施工生产中有明显违规行为者,各级领导或平安人员有权当即对其进行指责教化,并赐予罚款对严峻违反国家平安生产法律法规、上级或总承包项目部规章制度、平安技术措施不落实、平安防护设施不完善、事故隐患不主动整改者,平安部门有权对有关单位及责任者赐予警告或1—5万元的罚款第四十条对下列状况之一者要加重惩罚对事故单位的经济罚款按附录2规定标准的50%加罚;负领导责任者的行政处分按附录3规定取上限处理
(一)同一单位、同一项目在90天内,连续发生责任性因工死亡事故或干脆经济损失达100万元及以上事故;或在一个考核年度内,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二起;
(二)严峻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总承包项目部有关规定,私招滥雇作业队伍及人员发生的事故;
(三)未按规定提取和运用平安生产经费,致使平安生产设施和防护用品、用具不全或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
(四)下发了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的隐患未改,导致发生的事故第四十一条事故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单位处100500万元经济惩罚并在年度平安生产考核中予以扣分,对〜事故干脆责任单位(指发生事故的项目部等基层单位,以下相同)主要负责人、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分并处经济惩罚
(一)不马上组织事故抢救使事故扩大、影响恶劣的;
(二)迟报、漏报、隐瞒各类事故或谎报事故以躲避惩罚的;
(三)伪造或者有意破坏事故现场、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供应有关状况和资料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六)有意混淆事故性质,或把己方责任推给其他单位的第四十二条非责任的工伤、交通、机电、火灾事故(由地方政府主管部门、集团股份公司或公司主管部门确认的),可减轻或免于惩罚第四十三条在提拔及任用干部时,要考核其平安生产业绩,并征求平安监督管理部门的看法,对不重视平安生产工作、平安监管实力差的领导干部,不得提拔和任用第四十四条文明创建评比中,坚持平安生产一票推翻制度:考核年度内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或年度平安考核为不合格的单位、考核年度重伤事故频率超标(按当年总承包项目部下达的监控指标考核)的单位,取消参与当年文明单位评比资格第七章附则第四十五条有关释义
(一)事故单位指总承包项目部所属的各部室、各分部等
(二)隐患整改的“三定四不推”原则“三定”是指隐患整改要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四不推”是指查出的问题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到队(车间),队(车间)能整改的不推到项目部、专业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专业公司/分公司能整改的不推到公司(主管局),公司(主管局)能整改的不推到集团股份公司(省、地、市)
(三)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事故缘由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化不放过
(四)事故分级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干脆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干脆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干脆经济损失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干脆经济损失的事故第四十六条总承包项目部其它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执行本规定第四十七条本规定说明权属总承包项目部岗位人员、部门、作业队等的平安职责
(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平安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负总责,应当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等法规规定的以下职责
1、实行国家、行业和上级平安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
2、组织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
3、组织建立、健全平安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
4、组织制定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定期听取平安生产汇报,刚好了解平安生产状况,定期主持探讨平安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6、组织编制平安生产工作支配,落实平安生产费用,并保证有效实施;
7、督促、检查平安生产工作,刚好消退生产平安事故隐患;
8、建立、健全生产事故应急机制和体制,组织制定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9、组织开展平安生产教化培训;
10、组织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并刚好、照实报告生产事故和信息
(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副职为平安生产工作的主管责任人主管责任人应当仔细贯彻、落实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部署和支配,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对本单位平安生产工作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
(三)主管生产的副职应统筹组织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平安生产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完善平安生产条件,对平安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四)其他负责人是分管工作范围内平安生产主管责任人,应依据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平安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平安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第十条总承包项目部各职能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在分管领导的干脆领导下,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关协调工作由总承包项目部平安生产委员会负责第十一条总承包项目部平安生产委员会
(一)总承包项目部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主任、由总承包项目部部门负责人、下属分部第一负责人参与的平安生产委员会总承包项目部平安生产委员会是总承包项目部平安生产工作的最高议事、协调和决策机构
(二)总承包项目部平安生产委员会职责
1、负责实行国家、行业、公司平安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
2、负责探讨部署、指导协调、检查督促总承包项目部平安生产工作;
3、分析总承包项目部平安生产形势,探讨提出总承包项目部平安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
4、探讨解决总承包项目部平安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组织总承包项目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6、完成总承包项目部交办的其他平安生产工作
(三)总承包项目部建立平安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平安生产委员会会议第十二条总承包项目部平安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一)总承包项目部平安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平安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平安质量环保部,负责平安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总承包项目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
1、实行和宣扬国家关于平安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探讨提出总承包项目部平安生产方针政策、目标、支配和措施建议;
2、督促检查、指导协调总承包项目部及所属各部室、分部的平安生产工作;
3、组织平安生产大检查;
4、组织开展平安生产宣扬教化培训工作;
5、承办平安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检查督促平安生产委员会确定事项的实行状况;
6、协调和参与总承包项目部有关部门涉及平安生产的相关工作;
7、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
8、负责制定总承包项目部相关平安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9、承办平安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总承包项目部平安生产专业领导小组(委员会)
(一)总承包项目部平安生产委员会下设防汛平安、设备平安、防火平安、职业卫生、平安生产应急管理等领导小组(委员会)各专业领导小组(委员会)在总承包项目部平安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依据总承包项目部平安生产的实际状况,探讨解决本专业范围内的各种平安生产问题,为平安生产委员会供应决策看法
(二)各专业领导小组(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防汛平安领导小组(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工程管理部;设备平安领导小组(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机电物资部;防火平安领导小组(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职业卫生领导小组(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支配合同部;平安生产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平安质量环保部各专业领导小组(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第十四条平安生产总监
(一)依据公司的要求和平安生产监督管理的须要,总承包项目部建立平安生产总监制
(二)总承包项目部平安生产总监与副总工程师级别相同,享受其相应的待遇
(三)总承包项目部所属各分部应设平安生产总监,平安生产总监应进入项目部领导班子,享受项目部副职待遇
(四)总承包项目部及各下属分部应当选拔、任用平安专业学问及实践阅历丰富,管理实力强的人员担当平安生产总监平安生产总监应取得国家注册平安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有五年以上的平安管理工作阅历
(五)平安生产总监的职责各级平安生产总监在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及主管责任人的领导下,监督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的平安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监督制定和落实平安生产的规章制度和重大危急源限制措施,协调解决各种平安生产问题,对平安生产工作担当监督管理责任第十五条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平安员管理
(一)总承包项目部及所属各部室、分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设置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明确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配备相适应的专职平安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二)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由行政正职或行政正职托付的行政副职主管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业务上接受上级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领导,其人员资质接受上级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查和考核
(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人员配置及装备应满意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实际须要,总承包项目部及各下属分部必需配置专职平安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四)平安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要经过专业平安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平安监督员证书,持证上岗
(五)平安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属生产技术人员,其待遇不低于同级生产技术人员第十六条总承包项目部全体员工都必需在各自岗位上对实现平安生产负责,每一个员工都应努力把各自的工作岗位建设成“平安岗位各级人员平安生产职责的履行状况,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上级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并纳入平安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第三章管理制度标准化第十七条平安教化制度
(一)总承包项目部所属各部室、分部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教化为先的原则,加强员工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平安生产学问和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教化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平安生产意识和责任感、业务工作实力和操作技能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平安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需经过国家规定的专业平安生产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新聘请的人员(含实习人员),必需经项目部、施工作业队、班组三级平安生产教化,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进入生产现场工作
(四)各部室、下属分部应针对员工的技术素养、岗位调换以及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等状况,刚好组织开展平安生产教化与培训,使员工驾驭基本的平安生产操作技能
(五)各部室、下属分部应充分运用广播、电视、多媒体、板报、图片展览以及平安生产学问考试、演讲、竞赛等多种形式宣扬、普及平安生产学问
(六)总承包项目部平安质量环保部定期对各部室、分部的平安生产教化和培训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纳入平安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第十八条平安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一)总承包项目部和各下属分部应依据国家、行业的有关要求建立平安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并进行管理,以保证合理的配置资源,不断改善施工生产和职业健康平安条件
(二)各部室、下属分部应按财政部、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平安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方法》的通知(财企
[2006]478号)和《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贵阳综合保税区总承包项目部平安生产费用管理方法》的规定提取和运用平安生产费用
(三)平安生产费用主要用于平安生产宣扬教化和培训;生产作业场所的平安设施;平安设备、装置、器材和平安生产监视测量装置、仪器、仪表的购置、安装、运用及维护;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平安技术规程规范和平安操作规程的配置;尘、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