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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电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践创新企业评价导则》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任务来源1本标准依据中电联《关于印发2024年第一批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制定计划的通知》(中电联标准[2024)159号)下达的团体标准《电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企业评价导则》(计划编号T/CEC20241063)编制计划制定,由能源行业涉电力领域信用评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和组织,由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等单位共同起草、工作过程22024年7月,中电联下发了《关于印发2024年第一批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制定计划的通知》(中电联标准〔2024〕159号),以计划编号T/CEC20241063下达了《电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企业评价导则》标准编制任务2024年8月1日,根据能源行业涉电力领域信用评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工作安排,成立了标准编写组,并召开启动会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牵头,并在启动会上介绍了《电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践创新企业评价导则》的编制大纲、分工及编制计划等内容,编制单位推荐的专业领域专家参与了此次编写任务讨论2024年8月,在充分讨论该标准编写大纲、与相关标准编写组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各参编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开展了收资及标准编制工作编写组依据讨论意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等编制完成标准讨论稿,提交信用评价标委会秘书处审核2024年9月5-6日,标委会组织召开标准第一次审稿会,对包括《电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践创新企业评价导则》在内的5项标准进行指导和研讨会上针对标准题目进行了讨论,一致同意将《电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企业评价导则》更名为《电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践创新企业评价导则》会后,牵头单位组织参编单位按照会议精神和专家意见对标准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标准讨论稿2024年9月,编写组就标准讨论稿进行修改完善,并形成征求意见稿、主要起草单位及负责事项3本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为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中国南方电网超高压输电公司梧州局、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武汉供电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华电陕西能源有限公司、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科技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中电联(北京)征信有限公司
二、标准编制原则及主要内容、标准编制原则11合规性原则评价资料应合理、合规获取,不得泄露评价对象的非公开信息、企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并合规使用实践创新企业评价结果2科学性原则评价过程和评价结论应科学合理,真实反映评价对象的信用状况、主要内容21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践创新企业评价内容对评价信息、评价指标进行了规定,其中评价指标包括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经营状况、信用管理、质量安全环保、绿色低碳、信用创新、信用记录、社会责任2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践创新企业评价流程评价实施流程包括评价申报、实施评价、公示、异议处理、结果发布、文件存档、动态管理
三、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果不涉及试验
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情况,以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不涉及
五、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标准的协调关系
(1)关于术语,本标准与《涉电力领域信用基本术语》(TCEC576-2021)基本保持一致
(2)本标准在编写过程中参考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中办发〔2022〕25号)、《关于印发〈关于协同推进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电联信用〔2022〕16号)等政策文件精神
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标准编制和专题讨论过程中无重大分歧
七、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在标准发布后,将组织对应用标准的有关人员进行覆盖面更广的宣贯工作,并跟踪分析研究标准实施情况
八、作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建议建议将本标准作为推荐性标准
九、代替或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暂无
十、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1本标准规定了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践创新企业评价原则、评价内容、评价流程、评价实施、动态管理、结果应用等要求2本标准适用于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践创新企业的评价标准编制工作组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