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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某有一天在网上浏览,发现一辆二手帕萨特汽车起拍价只有
1.10元人民币,他想可能是网站在搞什么促销活动,就参加了竞拍几轮下来他成功了,成交价是元网站通过电子邮件进行了确认,并给他发来了116电子合同韩某根据网站提供的电话,跟卖主联系,卖主是一家卖二手车的汽车经销公司,也收到了网站发来的那份电子合同,但是该公司坚决不同意交车,理由是这份合同无效,因为第一,汽车的底拍价是万元而不是1010元,在网站上显示的元底拍价是由于其工作人员输入失误造成的;第二,10他们认为元就把车卖了,这样一个合同是不公平的韩某的手上有三116份证据一份是网络公司给他发来的电子确认书,第二份是电子合同,另外还有一份整个交易过程的证据经多次交涉无果,韩某最后只好把汽车经销公司告到法院结合所提供的案例分析下列问题?这个网上竞拍的电子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1该竞拍合同有效因为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因工作人员的失误,误将万元写成元,实际上不是卖主的真实意思表示,属于重大误解依照1010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⑵本案反映出电子商务活动中的法律规范存在哪些问题?本案中电子商务交易过程和证据完善确凿,事实无误,出现争议的关键是工作人员失误将拍卖底价写错,所以电子商务看似规范,其实过于简单,缺少磋商和纠错的程序,大多是电脑程序自动完成,非常容易出现问题、年月,杨先生结识了女孩韩某同年月日,
12.20041827韩某发短信给杨先生,向他借钱应急,短信中说“我需要刚回北5000,京做了眼睛手术,不能出门,你汇到我卡里”杨先生随即将钱汇给了韩某一个多星期后,杨先生再次收到韩某的短信,又借给韩某元因都是短信来往,二次汇款杨先生都没有索要借据6000此后,因韩某一直没提过借款的事,而且又再次向杨先生借款,杨先生产生了警惕,于是向韩某催要但一直索要未果,于是起诉至海淀法院,要求韩某归还其元钱,并提交了银行汇款单存单两张二张但韩11000某却称这是杨先生归还以前欠她的欠款为此,在庭审中,杨先生在向法院提交的证据中,除了提供银行汇款单存单两张外,还提交了自己使用的号码为的飞利浦移动电话一部,其中记载了部分短信“1391166XXXX”息内容如年月日那就借点资金援助吧年200482715:05,20048月日你怎么这么实在!我需要五千,这个数不大也2715:13,不小,另外我昨天刚回北京做了个眼睛手术,现在根本出不了门口,见人都没法见,你要是资助就得汇到我卡里!等韩某发来的条短信内容后经法官核实,杨先生提供的发送短信的手机号码拨打18后接听者是韩某本人而韩某本人也承认,自己从去年七八月份开始使用这个手机号码从此案法官判决中可以看出,法官引用了《电子签名法》中的规定,1您认为在此案中,手机短信是否能作为证据?依据电子签名法,本案中的手机短信可以作为证据,电子签名法的核心内容,在于赋予数据电文、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相应的法律地位,其中数据电文的概念非常广泛,基本涵盖了所有以电子形式存在的文件、记录、单证、合同等,我们可以理解为信息时代所有电子形式的信息的基本存在形式如何来确定短信的法律效力?
2、2在本案中,针对主要证据一一手机短信息,法官根据电子签名法第八条的规定及相关规定审查了该证据的真实性,在确定能够确认信息来源、发送时间以及传输系统基本可靠的情况、文件内容基本完整的情况下,同时又没有相反的证据足以否定这些证据的证明力的情况下,认可了这些手机短信息的证据力我认为,适用法律是恰当准确的,判断方法是科学合理的,符合电子签名法的要求参考、年月日,王某在某网站订购了一项数码相片冲洗服务,委托32001620该网站将自己数码相机内的相片进行冲洗,支付方式为网上电子支付王某选择了该网站指定的建行网上银行安全支付方式支付了全部款项元,
103.5操作结束后屏幕显示交易成功事后王某在建设银行打印的对账单也表明当日在其银行账户确实发生了该笔款项的支出根据该网站交易规则,建行网上划款为实时,该网站应在客户支付款项到账后小时内向客户提供服务然而王一直未能如愿月36814日,王某为此纠纷与一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支付了律师费16日,该网站向王某表示同意提供服务,由于此时原告已发生了律师费用,故原告要求该网站承担其损失即已发生的律师费用,但遭到该网站拒绝试分析本案中数码冲印服务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1服务合同有效,因为,双方交易主体具有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无歧义,要约邀请具有被告是否应该承担原告支付的律师费?2被告应承担律师费,根据我国《电子合同法》依法成立的合同,无其他不可抗力毁约的需要承担责任,其中包含律师费用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题案例一一刚上小学二年级的男童,在某购物网站以他父亲李某的身份证号码注册了客户信息,并且订购了一台价值元的小型打印机但是当该网站1000将货物送到李某家中时,曾经学过一些法律知识的李某却以“其子未满10周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由,拒绝接收打印机并拒付货款由此交易双方产生了纠纷李某主张,电子商务合同订立在虚拟的世界,但却是在现实社会中得以履行,应该也能够受现行法律的调控而依我国现行《民法通则》第条12第款和第条的规定,一个不满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25510人,不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应该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其子刚刚上小学二年级,未满周岁,不能独立订立货物买卖合同,所以该打印10机的网上购销合同无效;其父母作为其法定代理人有权拒付货款对此,网站主张由于该男童是使用其父亲李某的身份证登录注册客户信息的,从网站所掌握的信息来看,与其达成打印机网络购销合同的当事人是一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正常人,而并不是此男童由于网站是不可能审查身份证来源的,也就是说网站已经尽到了自己的注意义务,不应当就合同的无效承担民事责任问题当事人是否具有行为能力?电子合同是否有效?李某的未满周岁的男孩在网络上订立了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10对于一个未满周岁的儿童来说,他是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10合同无效,所以李某拒付货款的行为本来也无可厚非但是,由于孩童是以其父的身份证登录客户信息,如果网站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已经尽到了必要的注意义务,那么完全无视网站利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则有失公平而另一方面,李某作为其子的监护人和其身份证的合法持有人,没有尽到相应的管教义务和保管义务,导致其子滥用其身份证进行登录注册,应当对合同无效给网站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应该认定购物网站有权要求李某承担货物的往返运费和其他交易费用案例二海南经天公司年投资万元完成开发并出版发行的《中国大1998180法规数据库》,被海口网威公司年将其解密后,复制到其经营的《司2000法在线》网站上经天公司将该侵权的网上法规数据库下载,经过公证后将其作为证据,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问题海口网威公司是否侵犯了海南经天公司的著作权?为什么?海口网威科技有限公司对《中国大法规数据库》侵权事实成立《中国大法规数据库》年已获国家版权登记,依法享有版权网威公司的法规库与经天公1998司的法规库基本相同网威公司的法规库与案外人的法规库只有某些特征相符,因此并不能排除其抄袭经天公司法规库的可能性,其抗辩不能说明任何问题案例三赵某是国内著名拍卖网站的注册用户年月日晚上,1999101他在浏览网页时发现一网站正在举办“海星电脑专场拍卖会”,于是在阅读了拍卖公告后就参与了竞拍经过一番竞价,赵某以最高价竞得台电脑,并且该网站公布的拍卖结果中确认拍卖成交过了国庆假期,3赵某汇款万余元打算取得拍来的台电脑,但是事情并没有想像的那么简13单赵某称当时他在这家网站的“买家须知”中看到拍卖周期是10月日至月日,但是在月日他再次上网时,发现该网站仍1105108在进行海星电脑专场拍卖会,而且截至日期改为了月他已经1010,拍卖成交的台电脑正在以他的拍价为底价继续拍卖,月日公3109布了第二次拍卖结果对该著名拍卖网站出尔反尔的做法,赵某当即提出抗议,认为网站违约,必须承担责任于是赵某把这家网站的主办者北京某电子技术公司和某国际拍卖公司等多家单位告上法庭,要求给付他拍得的台电脑费用,赔偿电脑贬值损失万余元,并承担诉讼31费用问题赵某拍得的台电脑是否有效?为什么?3无效,由于赵某的拍卖价低于海星公司电脑的最终成交保留价,所以他的拍卖不成功,电脑买卖合同不成立但是拍卖成功的误解是由于该拍卖网站的技术故障导致的所以法院判决作为网站主办者的两家公司退还赵某汇款,赔偿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案例四原告刘京胜年翻译出版了西班牙著名作家塞万提斯的名著《堂1995吉诃德》年月,原告上网通过搜狐网站提供的搜索引擎搜索相200010关内容时偶然发现,通过被告搜狐网站与其他三个网站的链接,任何用户都可以全文浏览或下载三个版式的该译著;而原告从未授权或者许可包括搜狐在内的任何网站上载《堂吉诃德》一书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其著作权,因此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起诉书中,原告要求被告搜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万元损失这是10我国第一件因网络链接而引起著作权纠纷的案件问题“搜狐”网站是否侵犯了原告著作权?为什么?虽然由网络服务商()对其链接传输的所有内容是否存在瑕疵进行筛选判断是不现ISP实的,但是被告搜狐公司必须为它得知侵权后没有及时停止该行为而付出代价网上信息发布如果构成侵权行为,应由信息提供者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提供网络技术的服务商一般不应因此而承担侵权责任但法院同时指出,搜狐公司在年月得知其链接的网页上有侵权内容后,应及时采取技术措施停止这个链200010接,制止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