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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煤矿安全监督和管理,有效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5号)、《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指南(试行)》(安监总厅煤行〔2015〕116号)、《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安监行管
(2017)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矿井实际,修订了本制度
1.矿属各单位依照本制度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2.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3.对不能在规定期限完成治理的重点隐患,应制定隐患治理延期说明,按管控层级报上级公司备案延期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申请延期的原因;已完成的治理工作情况;申请延期期限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4.需报地方有关部门的重大隐患,必须报集团公司审查同意
九、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治理
1.基层单位的行政主要负责人要组织本单位全体管理人员召开月度事故隐患治理专项会议,研究治理方案,制定治理措施,落实整改
2.各相关单位根据矿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台帐内容和本单位排查隐患内容,建立隐患治理台帐,制定治理方案(措施),并跟踪检查、验收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隐患状态描述(原因分析)、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重大隐患治理方案由矿长负责组织编制,专业公司审查后报集团公司审批A级隐患治理方案(措施)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专业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审批B级隐患治理方案(措施)由专业部门负责编制,矿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审批C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措施)由各基层区、厂、队(车间)技术人员负责编制,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审批D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措施)由各基层区、厂、队(车间)技术人员负责编制,分管业务科室工程师组织审批
3.排查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必须按照编制的治理方案(措施)组织实施,其中A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措施)由矿长组织实施,分管副矿长具体抓好落实B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措施)由矿行政分管副职负责组织实施,各专业部门具体抓好落实C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措施)由矿职能科室负责组织治理,各职能科室负责人负责技术指导D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措施)由本单位行政主管负责组织治理,各职能科室负责技术指导
4.隐患治理前无法保证安全或隐患治理过程中出现险情时,应撤离危险区域作业人员,并设置警示标志
5.短期内无法彻底治理的B级和C级隐患,应评估其危险程度和影响范围,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监控和防护措施
6.短期内无法彻底治理的A级隐患和重大隐患,应委托有能力的单位评估其危险程度和影响范围,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监控和防护措施
7.重大隐患治理结束后,应组织或委托有资质、有能力的机构对重大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8.凡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制定针对性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加强预警,一旦出现险情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
十、监控与监督
1.强化事故隐患治理的过程监督,各单位均要明确一名管理人员具体负责隐患排查工作矿安监处负责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对重大事故隐患或危害严重,治理难度较大的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2.各单位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单位协助解决的,能自行联系解决的自行联系解决,不能自行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安监处,由安监处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3.对重大隐患,提交公司,由公司相关部室组织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在隐患治理过程中,隐患单位应该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对重大隐患进行公示,隐患治理单位在隐患现场挂牌告知现场人员告知内容要标明隐患地点、隐患种类、隐患级别、主要内容、影响地点(范围)、危害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5.重大事故隐患应制作重大事故隐患警示牌,并悬挂在醒目位置警示牌应标明重大事故隐患的存在场所、隐患主要内容、停产区域、治理期限、治理和验收责任人等内容
6.矿对重特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时,应采取严密的组织防范措施、监控措施,无法保证安全的必须停止生产
7.实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举报制度,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举报监督,举报电话安监处长76844001矿工会主席76844221安监处76844183矿工会76844213
十一、验收与评估
1.事故隐患治理完毕后,A级事故隐患由隐患治理单位写出书面报告,由分管专业部门按隐患的级别和分管范围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组织进行验收,并对隐患治理效果作出客观评定,验收合格后报安监处,安监处负责销号归档进行管理B级、C级、D级事故隐患,由分管专业部门按隐患的级别和分管范围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组织进行验收,分管单位负责销号归档进行管理其中重大隐患由集团公司组织验收;A级事故隐患由系统分管负责人组织验收;B级事故隐患由系统科室及时安排队伍落实整改,并责成职能科室负责组织验收;C级事故隐患由区队组织验收D级事故隐患由基层单位班组长或安监员组织验收
2.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治理评估,经治理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隐患治理单位应当向安全监察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提出隐患治理终结评估报告书进行申请经安全监察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审查、验收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治理方案、治理结果的内容、项目和安全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等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的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书面报告发现部门或其委托部门(单位)
十二、资料建档监控管理
1.安监处对矿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资料进行档案化管理,负责事故隐患排查台帐、治理验收记录等管理、事故隐患治理的过程跟踪监督,并建立事故隐患治理监督台帐;
2.基层区、厂、队(车间)、业务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并管理事故隐患档案包括隐患排查表、隐患治理台帐、跟踪治理情况、阶段治理进展情况、隐患治理方案(措施)、专业部门验收表等
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料保存期限为重大隐患3年、A级事故隐患资料保存2年;B级、C级、D级事故隐患资料保存1年
4.事故隐患排查基础表、事故隐患治理跟踪台账、事故隐患治理验收表样式见附表
十三、考核管理、责任追究与奖惩
(一)考核管理
1.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情况纳入安全绩效考核,每月底由安监处负责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考核情况汇总,并填写在事故隐患排查日常检查考核记录中,实行月度考核
2.安监处每月对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基层单位队长隐患排查治理分工(责任)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工作绩效考核
3.安监处每月对职能科室每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检查
4.安监处每月对基层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责人、跟班干部、班长、岗位人员隐患排查治理分工(责任)进行随机考核,经常性检查
(二)责任追究与奖惩
1.矿长及各系统分管领导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检查人员弄虚作假(嫌远怕累不进工作面、不走主要路线),直接责任者罚款100元
2.矿领导未按规定对作业区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的,罚款200元
3.科室人员巡查不认真,未对作业区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罚款100元
4.班组长和安检员每班未对作业区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罚款100元
5.岗位作业人员未随时开展事故排查,作业区域存在隐患的,罚款50元
6.对上级及公司检查出的问题隐患必须按期整改,未按规定整改的,罚款100元
7.各系统组织的隐患排查覆盖范围不全的,给予责任者罚100元
8.各科室未及时上报本系统每旬隐患排查的,给予责任者罚款100%o
9.各基层单位未及时上报本单位每旬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的,给予责任者罚款100元
10.隐患排查治理分工(责任)考核不合格的,给予责任者罚款100元
二、组织机构成立大兴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安监处长、总工程师成员其他班子成员、副总工、科室、区队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矿年度隐患排查,并制定年度事故隐患排查计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处,主任由安监处处长兼任安监处负责矿年度隐患及各分口每月、每旬、每日隐患汇总、整理、公告,并督查隐患治理措施的落实各系统成立以分管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和本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本部门科室其他人员为成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小组负责分口每月、每旬、每日的隐患排查,并制定每月、每旬、每日隐患治理措施
三、适用范围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兴煤矿全体员工
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矿长为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2.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全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年度排查计划、排查工作方案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措施)的编制与审查
3.分管副矿长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及验收工作
4.安监处长负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跟踪、监督管理工作,审核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措施)
5.副总工程师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隐患治理措施的编制和落实
6.安监处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责任部门,牵头组织全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编制年度排查计划、制定排查工作方案,对全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检查;负责全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现场跟踪、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工作,负责全矿地面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汇总、跟踪、验收等工作,负责全矿安全薄弱人排查,并定期对安全管理制度的健全、完善和适用性进行排查
7.两防办负责分管范围内矿井通风、瓦斯、煤尘、监控系统、煤层自燃、防突、防冲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过程的业务监督、检查、验收工作
8.生产科负责分管范围内矿井采煤、掘进、巷修、矿震、冲击地压、辅助运输、顶板、爆破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过程的业务监督、检查、验收工作
9.工程地测大队负责地测防治水、井壁变形、井筒治理、地表塌陷、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过程业务监督、检查、验收以及矿震监测的业务管理工作
10.机电科负责矿井提升运输、机电设备、设施、电气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的业务监督、检查、验收工作,负责矿井采掘综机设备(含胶带输送机、刮板运输机)及相关设施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过程的业务监督、检查、验收工作
11.调度室负责地面生产厂队、非煤单位生产过程中的机电设备、设施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矿井溜煤眼、煤仓和冬、夏季“三防”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过程的业务监督、检查、验收工作
12.财务科负责事故隐患治理资金从安全费用或专项资金中列支管理工作
13.矿办室负责将上级有关隐患排查的指示和文件及时传送至有关领导和单位等工作
14.各部门负责分管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隐患排查资料的汇总、上报及日常调度管理工作,负责对分管专业系统的安全可靠性和所有安全设施、设备及其安全防护保护装置的齐全性、灵敏性、可靠性进行排查一次
15.选煤厂负责所辖内的机电设备、电气设施、机械设备、管线等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并由行政主要负责人负责牵头治理
16.各基层区队行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负责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薄弱人排查制度,排查出的安全薄弱人要采取有效的监控措施,对于井下和地面高危岗点职工上岗前要进行身体适应性检查确认,各基层区队要明确一名管理人员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跟班区队长、安监员、班组长负责对开工前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点动态隐患随时进行排查
五、事故隐患预测和预防事故隐患产生的工作机制
1.建立事故隐患预测机制各生产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性质,每天班前会上结合当班的生产作业情况,对现场有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事故隐患进行预测,以便作业过程中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做到有效避险
2.建立预防事故隐患产生的工作机制1各项施工必须制定严密细致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从源头抓起,保证工程质量达标2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作业标准、操作标准执行,不违规作业,作业环境安全可靠3加强设备检修维护,保证设备设施、防护装置齐全完好,安全运转4矿领导、职能科室、区队干部加强日常管理和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解决5在采掘活动开始前和安全条件、生产系统、设施设备等发生较大变化时,由系统分管领导负责,分别组织安全、生产和技术等部门,对涉及到的作业场所、工艺环节、设施设备、岗位人员等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识别可能导致事故隐患产生的危险因素,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措施,预防事故隐患产生6安监处负责,每月对矿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统计分析,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对矿井存在的事故隐患采取针对性改进措施和建议
六、事故隐患分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1.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治理难度较大,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需要局部或全部停产、停工,并经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详见《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5号界定,共其部分62条重大隐患
2.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治理难度较小,发现后能立即整改消除或在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可以边治理边生产的隐患一般隐患按危害程度、解决难易、工程量大小等划分为A、B、C、D四级
(1)一般事故隐患A级矿级,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严重经济损失;治理难度及工程量大,需由矿行政主要负责人及矿行政分管副职牵头治理的隐患
(2)一般事故隐患B级科室级,有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较大经济损失,或治理难度及工程量较大,需由科室牵头治理的隐患
(3)一般事故隐患C级区队级,由职能科室亲自安排,责成基层区队按照“五落实”要求组织能够整改的隐患
(4)一般事故隐患D级班组级,由基层班组安排,责成班组和岗位人员组织能够整改的隐患
七、事故隐患排查的程序与确认
1.隐患排查执行岗位工种安全确认、岗位作业过程中互动式安全确认,区队(车间)日排查、专业旬排查、矿月排查其中
(1)作业人员在开始作业前对本岗位危险因素进行一次安全确认,并在作业过程中随时排查事故隐患
(2)区队(车间)、科室、安监部门每天安排管理、技术和安检等人员进行巡检,对作业区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
(3)矿分管领导每旬组织相关人员对分管专业领域进行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
(4)矿长每月组织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生产、技术等业务科室、区队开展一次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的全矿事故隐患进行一次排查
(5)隐患排查实行定时、定责、定级“三定”管理
2.每月由矿长召集各分管副矿长、副总工程师和各专业部门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召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会议,对本月事故隐患治理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分析事故隐患产生原因,提出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措施,编制月度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报告,根据矿井生产接续对下月矿井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对隐患的等级进行确认
3.各专业部门要及时对修改完善后的事故隐患排查情况报送安监处
4.安监处负责“矿井事故隐患排查台帐”的汇总,并根据集团公司安排,及时做好公司隐患排查汇报工作,准备好隐患排查治理总结、各级隐患排查台帐等相关资料,编制月度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报告
5.加强人的不安全行为控制和安全薄弱人员管理,落实帮教、培训、监控等措施,将频繁重复发生的违章行为和安全薄弱人员纳入区队(车间)、班组的日常隐患排查治理范围
6.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矿(处、厂)的A级隐患,由集团公司组织协调
八、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
1.各基层区、队(车间)在现场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本单位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矿各业务部门按照业务职责范围,加强业务指导和现场监督检查
2.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集团公司有关部室和职工代表大会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停止受威胁区域内所有作业活动、撤出作业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重大事故隐患信息要立即报集团公司并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于3日内报集团公司审查
(1)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隐患的基本情况和产生原因;隐患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治理难易程度;需要停产治理的区域;发现隐患后采取的安全措施;隐患的治理方案
(2)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