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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视察室工作制度
一、留观条件、各科急症在转入病房前仍须接着1治疗者、尚未确定诊断而病情不允许院外视察、门诊随诊者、诊23室处置后病情未有好转者、病情短暂稳定而小时内可能发生改变者448(如头部外伤者)、抢救室病人未能分流到相应科室而需接着治疗者
5、须由二线医师确定病人留观6
二、凡收入急诊视察室的病人,必需先办理留观手续后方可转入视察室床位由急诊科医师及护士统一调配视察室留观时间一般不超过小时72超过一周的滞留病人由医务科裁定去向
三、恶性肿瘤晚期病人原则不收入视察室,应建议转临终关怀医院或社区医院传染病病人一经确诊,须转入传染病科或医院,不应在急诊科留观未诊断前可就地隔离,并做好隔离和消毒工作精神疾病病人原则不收入视察室
四、各科急诊值班医师须依据留观病人病情,严密视察、刚好治疗值班护士须对留观病人常常巡察,对危重病人须做到随时巡察,按医嘱进行治疗或监护,发觉病情改变时,马上报告值班医师值班医师对留观病人每班至少查房两次,对危重病人随时检查值班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须每日查房一次,刚好修订诊疗安排须有三级查房记录
五、值班医师不得擅自离岗,如因公必需短暂离开视察室时,必需向值班护士交待去向,留快捷联系方式,确保呼叫后随时到岗并在完成相应事项后刚好回到原岗位
六、凡留观病人须建立急诊留观病历当班医师交班之前须按规定仔细完成病历并开好医嘱、化验、检查等每班至少记录二次病程日志,并对异样症状和体征(包括新出现的)和化验检查进行分析,赐予相应处置,危重病人须随时记录病情改变及处置状况,并随时向上级医师汇报,上级医师查房看法须做具体记录
七、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对危重病人须在床前交接班
八、凡留观病人,主管医师须向家属交待病情以及相应的诊疗安排,随时与家属沟通病情进展状况、可能出现或未能预见的状况及诊疗技术的风险和收益做好告知签字事项
九、下级医师须刚好、精确记录上级医师查房看法,与家属沟通时应能体现三级查房看法,扼要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