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急诊药房工作制度
一、急诊药房实行小时工作制,工作人员由具有药剂24师职称及以上人员轮流担任
二、承担急诊患者、住院患者晚间药品调剂及急救药品的供应
三、值班人员要按时交接班,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四、实行交接工作制度,交接班时需认真清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药品以及其他应交代事项,交接情况应有记录
五、当班人员接上级临时指派的任务,应积极主动配合,如遇超出当班人员职责范围而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医院总值班或科主任请示汇报
六、严格执行《处方调配制度》,不得违反操作程序配方发药,普通处方执行双签、麻醉药品执行四签,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
七、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