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抢救质量,保障母婴平安,达到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与其实施方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坚持首诊负责、就地就近抢救、敬重病人知情选择的原则
二、成立产科急救小组,业务院长任组长,产科主任、护士长任副组长,负责疑难、急危、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
三、建立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在醒目的位置张贴指示与电话号码,以最快速度救治急危重症孕产妇指导乡镇危重孕产妇合理转诊,接到会诊邀请时马上出诊,对下级机构转上来的急危重孕产妇优先予以支,,
四、急救器材、药品齐备完好,做到“四定(定种类、定位放置、配,与时救治,保障人员、车辆、通讯等需求定量保管、定期消毒)、“三无”(无过期、无变质、无失效)、“二与时”(与时检查、与时补充)、“一专”(专人管理)抢救物品一般不外借,以保证应急运用
五、各级人员必需驾驭相关抢救技术和抢救用药,熟识各种抢救仪器的性能与运用方法抢救工作实施中,由一名到场的最高职称技术人员统一指挥,其他人员按各自职能和技术专长,全力实施抢救工作若遇病人病情发生改变,在通知医生的同时,护理人员应依据病情与时测量生命体征,实施给氧、吸痰、建立静脉通道、胸外按压、配血、止血等措施抢救中和抢救结束后由参与人员作好各项抢救记录抢救完毕,与时清理用品,补齐药品、器材,进行终末消毒处理药品空安甑须经二人核对后方可丢弃
六、抢救工作进行同时,要通知病人家属并做好安抚工作,与时沟通病情如家属不在,应与时与病人家属联系或通知医务科
七、与时对病情状况进行评估,由业务院长(不在场时由科主任电话请示业务院长或院长)确定是否转诊须要转诊的要依据病情和上级医院的诊疗条件确定转诊医院若有特别专科状况则送其他相应的专科医院不须要转诊的,由医院接着组织力气抢救如病情重危,不相宜搬动异地抢救,但所在医院技术力气不够,急需其他医院支援的,可自行或通过区卫生健康局恳求救济
八、转诊程序
(一)转诊指向的医院必需是对孕产妇救治最有利的医院有些特别病种要考虑接收医院的救治水平,争取转诊一步到位,削减途中延误
(二)转院前必需与上级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电话联系,并简要叙述病情,以便专家确定是否需转院;告之转院前的必要处理;作出最有利于病人的确定同时要有熟识病情的医生、护士护送,携带必要的抢救物品与转院记录等相关资料,严密视察途中病情改变,并与时处理送到后护送人员应在介绍完病情并办理好相关转诊手续后方可离开
九、与时完善各个环节医疗文书的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