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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培训管理规定(讨论稿)为做好医院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根据《**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湘人社规
[2020]17)要求,现就我院工作人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规定如下
一、明确培训内容和要求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根据不同专业、不同类型、不同岗位特点,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
1.岗前培训是对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进行的培训,以提高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的能力对新聘用的高层次人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岗前培训
2.在岗培训是正常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的培训,以增强思想政治素质、培育职业道德、更新知识结构、提高工作能力管理人员在岗培训由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或者委托专门培训机构组织
(二)培训内容和学时要求
1.培训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内容由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确定,专业科目内容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2.工作人员每年度参加各类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90学时,其中公共科目培训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培训不少于60学时公共科目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平台”学习完成30学时;卫生系列人员专业科目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继续医学教育要求执行,实行学分制学分合格人员由“**省卫生健康委科教信息平台”按年度生成《专业科目培训合格证明》,科教信息平台将学分合格人员的数据信息推送至“**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平台”,即视为完成专业科目60学时培训任务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办理转正定级、转岗聘用、等级晋升、考核奖励时,需提供“**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平台”生成的《培训合格证书》
二、做好继续教育培训年度登记人力资源部汇总填写《**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实名制领取表》后,统一到省人社厅专技处免费领取《登记手册》专技人员要认真填写《登记手册》基本信息,确保信息规范完整;施教机构要如实记录专技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内容、时间、考核结果等信息;人力资源部和主管部门(师大人事处培训中心)每年对《登记手册》记载内容审核确认
三、高级职称参评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时核认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核认跨度为5年,培训学时情况由人力资源部初审,将合格人员名单、每年度公需科目与专业科目学习内容、年度学时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再呈交主管部门(师大人事处培训中心)复审确认后报省人社厅专技处留存,统一办理《学时认定单》初中级职称专技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学时认定由科教培训部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