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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一、目的明确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
二、范围适用于进入实验室检验科、病理科、核医学科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
1、实验室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2、进入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以本规定规范自己的工作
四、制度要求
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由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
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5、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6、实验室人员在下列情况进入实验室特殊工作区需实验室负责人同意⑴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⑵患发热性疾病⑶呼吸道感染或其他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⑷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耐受⑸妊娠
7、实验活动辅助人员废弃物管理人员、洗刷人员等应掌握责任区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8、外单位来实验室参观、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应有相关领导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进入实验室的一般申请由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一个月及以上的准入需到医务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