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抓好抓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评价领导小组,成员含括学校主管领导、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家长代表
2、评价内容包括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运动技能与健康状况、审美与艺术技能、实践与操作技能
3、认真组织教师、学生、家长学习文件精神和学校评价方案,领会评估标准、步骤及方法
4、实行评价公示制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要提前公示,征求意见,接受监督
5、建立诚信制度参与评价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6、做好培训工作,定期参加培训,结合学校对本校评价人员培训,做到公平、准确
7、实施校级监控制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对评定结果和考试成绩进行实时监控,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8、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平时评价与学期末评价要有机结合起来如实填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单、报告书,将评价结果按时报告学校,学期结束将评价结果通知家长
9、因评价出现问题的操作人员要追究相关责任,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纳入教师教育工作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