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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学校安全工作例会制度为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排查工作,及时解决教育教学中存在的安全问题,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议事原则坚持依法议事的原则;坚持责权相统一的原则;坚持互相协调、科学决策、高效运行的原则
二、议事范围
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指不、指令
2、研究、拟定安全管理制度
3、听取各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方法
4、对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事故责任和严重违章人的处分,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检查总结前次安全工作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好的要追查原因和责任
三、例会的召开
1、安全工作例会由主抓安全的副校长召集和主持
2、安全工作例会的出席人员学校校长、安全副校长,法制安全办工作人员、各科室负责人
3、安全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时,安全副校长可临时召集安全工作会议
四、议事程序
1、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议题,由安全副校长确定,法制安全办工作人员可提前向安安全副校长申请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重要议题应提交书面材料
2、凡提交安全工作例会研究的议题,应事先经学校专题会议研究,形成可供会议决策的方案
3、安全工作例会实行校长负责制对在安全工作例会上研究的事项意见不能统一时,一般性问题可缓议,如涉及时间性较强的紧迫问题,可由校长裁定
五、议定事项的实施和督查
1、安全工作例会的记录,由法制安全办工作人员整理会议纪要下发有关部门、及时转告因故缺席的会议人员
2、安全工作例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由法制安全办按照分工范围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贯彻落实情况
3、出席和列席安全工作例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的过程和内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
4、各参加安全工作例会人员原则上必须参加安全工作例会,特殊情况需向安全副校长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