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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口腔医学院外聘教师管理规定为充实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用人原则,现制定外聘教师管理规定
一、外聘教师的条件
1、思想素质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适应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2、资格条件第一学历为本科,或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含工人系列技师、高级技师,并对应中级、副高级职称);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承担学院安排的工作任务;
4、年龄条件65岁以内(教学、实践能力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二、外聘教师的职责
1、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教学纪律,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服从教务处及所在部门的领导;
2、任课教师应按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的要求,认真备课,钻研教材,科学合理安排教学内容;
3、上课时必须具有所教课程的教案或讲义,按时提交有关教学资料(授课计划、学生成绩等),并接受所在部门的检查;
4、认真进行课程辅导,批改作业和实验报告等,教务处及所在系不定期进行检查,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者,视情况适当扣除课酬金或解聘;
5、参加部门的教研活动,参与专业和课程建设;
6、实习指导教师除履行上述条款外,还应指导学生的实习实训;主持或参与学生的实训考核;参与学院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
三、外聘教师的待遇外聘教师享受学院同级职称教师的岗位工资(即课时津贴),参与学院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的评选
四、外聘教师的招聘、辞聘、解聘
(一)外聘教师的招聘
1、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在上学期末制定外聘教师计划,报学院审批
2、各教学单位根据学院审批的计划,物色较为合适的外聘教师人选(提交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件)
3、学院成立外聘教师管理委员会,负责外聘教师的面试、试讲、考核等工作,对符合要求者到学院附属惠济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由相关教学单位同外聘教师签订聘用协议(附后)
(二)外聘教师的辞聘外聘教师因个人原因,可提出辞聘,但需提交书面申请,待学院同意后,方可办理辞聘手续学院如在一个月内没有答复,外聘教师可单方面办理辞聘手续
(三)外聘教师的解聘外聘教师因下列原因之一,相关教学单位可予以解聘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并造成不良影响;
3、经考核,被认定为D档或E档;
4、不服从学院管理,经教育无明显好转;
5、因身体原因,连续二周或一学期内累计四周不能教学;
6、无故旷课或一个月内无故迟到、早退(合并计算)3次及以上下列情况,学院不得解聘外聘教师
1、外聘教师在前往学院准备教学的途中,遭遇车祸等意外事故而不能教学;
2、外聘教师休婚假、产假而不能教学
五、外聘教师的其它管理规定
1、外聘教师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考核标准、方法等与在职教师相同此外根据工作需要,学院可定期或不定期对外聘教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的依据承担
六、本规定由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