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卫生院年计划免疫工作计划202*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预防接种服务规范》等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为确保计划免疫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计划
一、主要目标通过免疫规划项目的实施,为0-6岁适龄儿童提供安全、有效、免费、均等化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扩大免疫规划疫苗的预防接种服务,有效预防和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保护儿童身体健康
二、实施办法
1、服务对象辖区内06岁儿童〜
2、服务内容
(一)儿童预防接种证(卡)管理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
(二)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根据传染病控制需要,开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强化免疫、查漏补种和应急接种工作
(三)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口头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适度增加门诊开放的频率和服务时间等,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
(四)接种前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对儿童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卡、簿),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证,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可采用书面或(和)口头告知的形式,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的情况
(五)接种时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时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的接种月(年)龄、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安全注射等要求予以接种
(六)接种后的工作告知儿童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应留在留观室观察30分钟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卡(簿)上记录与儿童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
(七)处理、报告和登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如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报告和处理同时应及时向区疾控报告,并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