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医院放射科放射安全防护人员培训制度为进一步贯彻《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医用射线诊断放X射卫生防护及影像质量保证管理规定》,增强工作人员的放射安全和防护意识,杜绝危害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根据辽宁省核安全局、军区疾控中心、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制订人员培训制度.、从事放射影像工作的医技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资1格条件,并经有专业及防护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从事放射影像工作、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医用射线诊断放射卫生防护2X及影像质量保证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的规定、制度、防护知识等、对新参加工作的医、护、技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使他们3对设备的工作原理、结构、操作、防护有所了解,掌握各种影像检查技术、技术人员应自觉学习,了解和掌握设备的一些常见故障4现象,并掌握其排除方法,以便在特殊情况下能自行排除故障,消除隐患、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应请设备厂商工程师对技术人员进行5系统培训,内容应包括设备结构、工作原理、操作技术、注意事项、保养要求和故障表现及简单故障的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