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工作制度
1、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由院长、分管领导、器材科、财务科、医务科、院感科、护理部、主要临床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
2、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名,常务副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秘书1名,委员若干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日常事务由常务副主任负责
3、器材科为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
4、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负责设备购置计划的讨论、大型设备可行性论证、大型设备报废讨论,制订、修订和监督执行设备管理的有关制度
5、主任或其委托人为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会议召集人,出席人数不得少于委员数的三分之二
6、每年初召开一次会议,由器材科做好会议记录,主任可决定临时召开设备管理委员会会议职责
1、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医学装备的供应计划、采购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等工作,保证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临床服务好,做好保障
2、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均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属地主管部门及国家卫生部的相关制度及要求开展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组织制定本院相应的规章制度
3、负责设备购置计划的讨论、大型设备的可行性论证、大型设备的报废讨论,制定、修订、监督执行设备管理有关制度
4、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成员有义务对申请购买的设备、耗材进行资料收集、产品比对及相关厂商的考察,同时有权对申请购买设备、耗材提出反对购买意见负责对医院大型、精密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工作中的重大抉择及技术问题进行评价、咨询
5、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的购买设备、仪器,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购买,招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招标过程中,对参与设备供应厂商一视同仁
6、负责确定并建立本院医学装备管理体系,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细贝L对其进行审核和评价,监督纠正措施的执行
7、负责建立本院的计量管理体系,组成医院计量管理网络,督促开展对医院设备的定期计量监测工作
8、负责确定并建立医学装备临床使用安全质量的监控体系,组织对医学装备安全事件的调查和追踪
9、建立相关的管理工作奖励、处罚制度,并组织执行医疗设备使用效能分析评估
10、定期听取器材科工作汇报,审定医学装备管理规章制度,转达医学装备管理反馈信息,并审察其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1、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每年初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审议一年医学装备预算方案主任可决定临时召开工作会议,由器材科做好会议记录
12、加强医学装备的管理,减少投入,增加产出,杜绝浪费,做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
13、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形成的意见和决议须经院长批准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