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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学生纪律考勤若干暂行规定为加强学生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教学条件,营造努力向上的学习氛围,经信息技术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信息技术学院学生管理将严格按照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制定的准则进行,其中有关纪律、考勤、学籍的有关细则在此强调提出,谨遵照执行
一、5#教学楼(创业楼)禁止吸烟当学期在5#教学楼任何时间,发现吸烟一次进行批评教育,三次全院通报,屡教不改者,根据违纪程度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二、一年级学生早自习时间(周一至周五)720-750o由学工办统计迟到旷课情况
三、一二年级学生晚自习时间(周日至周四)1900-2100O由学工办统计迟到旷课情况
四、课堂迟到旷课考勤由任课教师于每周五1700前报教学力、,由教学办转至学工办
五、白天自习课由学工办统计迟到旷课情况早自习、晚自习、课堂、自习课均视为与课堂教学一样统计迟到旷课情况根据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勤请假制度,以上2-5条迟至I3次记1次旷课,当学期累计旷课20学时,给予警告处分;累计旷课40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累计旷课60学时,给予记过处分;累计旷课80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累计旷课112学时,按放弃学籍、自动退学处理(注当各项处分情形累计旷课数量达到该项处分旷课数量1/
3、2/3时,均由班主任电话通知学生家长到校进行沟通协调,以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当学期凡有通报批评及纪律处分情形者,均进行公示,并一律取消当学期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评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