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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管理的暂行规定为进一步优化医院人力资源结构,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适合医院特点的用人机制,加快实施“人才立院、科技兴院”战略,建设一支具有高素质和高水平的医疗技术人才队伍,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范围本规定所引进的人才范围原则上为临床一线专业,包括博士研究生(含同等学历者)、学科带头人、硕士研究生以及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的临床本科学历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博士研究生,要求具有博士学位证,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学科带头人,要求在三级综合性医院工作,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或在综合性二甲医院担任临床科室副主任及以上职务,全日制公立二本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待遇
(一)基本待遇医院所引进人才除享受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工资待遇外,还可享受医院有关规定的奖励绩效待遇与科研配套经费等二其他待遇
1.博士研究生1享受所在专业科室副主任或以上待遇;2按程序办理入编手续;380m2以上的新房一套,另给予安家费30-50万元具体面议,工作满10年,享有房屋产权;4在职称晋升、硕士导师推荐时,同等条件下优先;5其他事情可面议
2.学科带头人1享受所在专业科室副主任或以上待遇;2按程序办理入编手续;380m2以上的新房一套,另给予安家费10-50万元具体面议,工作满10年,享有房屋产权;4在职称晋升、硕士导师推荐时,同等条件下优先;5其他事情可面议
3.硕士研究生1执业医师类人员1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一本且有规培证者,一次性发放安家费10万元;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一本但无规培证者原则上在本院规培,一次性发放安家费8万元;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公立二本且有规培证者,一次性发放安家费8万元;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公立二本但无规培证者原则上在本院规培,一次性发放安家费6万元;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三本或民办二本且有规培证者,一次性发放安家费6万元;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三本或民办二本但无规培证者原则上在本院规培,一次性发放安家费5万元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的非执业医师类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发放安家费1万元3享受2年的过渡性住房,或300-500元/月的租房补贴规培期间按医院规培有关规定享受规培生待遇4同等条件下优先办理入编手续
4.规培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公立一本,在三甲医院进行规范培训并取得规培证者,一次性发放安家费5万元;其他全日制本科毕业,在三甲医院进行规范培训并取得规培证者,一次性给予安家费3万元;属医院紧缺、急需专业者,同等条件下增加安家费1万元
四、责任与义务
1.各专业人才到院后要按人才招聘引进的要求开展相关业务具体业务要求由医务部负责制定;
2.服务期限1博士研究生、学科带头人,服务期限不少于10年;2硕士研究生、规培生,服务期限为8年其中未取得规培证的硕士研究生规培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辞职和弃职,否则,医院不予办理执业注册变更手续,不予办理离院的各种转移手续,并要求双倍退还医院给予的各种补贴(含学习期间医院给予报销的各种费用)因上级组织部门原因调离的,所享受的各种补贴按服务年限平均计算,可只退还不足服务期限的部分费用
3.科研经费的管理与使用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应提供已立项的批复,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科研项目承担者必须按时提交中期和最终成果,由医院科教部进行考核
五、其他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