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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寝室检查制度为了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加强学生自我管理意识,进一步强化宿舍内的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全国文明单位的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特制定此寝室检查制度第一条查寝人员为班主任,值日老师,领导,学生会宿管部成员第二条班主任寝室检查要求
1.11检查内容主要对本班学生寝室的安全、卫生、学生人数等进行检查,对一些违纪违规及安全隐患要当场纠正和整改;
1.2班主任寝室检查每周不低于两次,节假日前后必须进行重点检查;
1.3查寝室时要认真仔细,不得不查、漏查、误查,不得让学生代查;如遇重大或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学工力、汇报;
1.4班主任,值日教师每次查寝,对无故夜不归宿的学生要进行登记,追查原因,并对长期不消到情况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告知其相关的情况;
1.55要在《信息工程学院班主任下宿舍签到簿》上签到,学工办每周进行统计通报第三条学生会宿管部寝室检查要求:
1.61每个星期的周日和周二晚930及周三下午1240为固定查寝时间,剩余几天中选取两天随机进行抽查;
3.2每一个星期进行一次上报,将未到的名单进行整理后上报于办公室,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通报批评;
3.3每周二晚上查寝要提醒周三的卫生大检查,给予同学提醒要做好宿舍的卫生工作;
3.4在查寝时,如果发现有使用违章电器,在熄灯后有点蜡烛等情况,查寝人员必须就地指正,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5学生干部查寝时,至少两人以上结伴而行,敲门后,要说明事由,态度友好;
3.6学生干部每次查寝,对无故夜不归宿的学生要进行登记,并对长期不消到情况及时反馈给班主任及辅导员第四条对一学期中发现私自外宿五次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十次以上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第五条同学们要积极配合老师及宿管部查寝,如果无理取闹,阻止或妨碍查寝,态度粗暴,有辱骂或殴打学生干部现象,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第六条此制度从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请大家严格遵守此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