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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S P33□B42DB42/T XXXX—2024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标准Techn icaI Speci fi cati onsfor AffordabIeRenta IHous i ng(征求意见稿)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布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功能空间及装修部位装修配置地面耐磨防滑地砖、石塑地板顶棚集成吊顶等厨房、卫生间墙面瓷砖、集成墙板等地面耐磨防滑地砖顶棚外墙涂料阳台(平台)墙面外墙涂料地面耐磨防滑地砖卧室门、居室内门成品及门套户内门厨房门、卫生间门成品及门套洗涤池(水槽)(含双联节水龙头)操作台厨房(或集成厨房)橱柜(地柜、吊柜)成品置物架淋浴节水龙头防臭地漏淋浴区成品挡水条滑帘杆(浴室滑道)或隔断卫生间(或集成卫浴)洗面盆(含配件)及双联节水龙头节水型坐便器其它梳妆镜成品毛巾架设施手纸架成品窗台板窗配件窗帘盒、窗帘杆、窗帘滑道外窗纱窗厨房、卫生间、阳台(平门槛石防滑地砖、石材(人造石)等台)起居室(厅)、卧室、居节能灯室灯具厨房、卫生间节能灯阳台(平台)节能灯洗衣机配件卫生间或阳台(平台)洗衣机龙头、洗衣机地漏晾晒阳台(平台)成品晒衣杆灶具厨房排油烟机设备卫生间排气扇厨房、卫生间、设备平台、阳台热水系统、热水器6一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活动家具和家电的配置,可由出租方配置或提供租赁条件,也可由租赁方购置或租赁,并应满足直接入住的基本条件保障性租赁住房家具和家电配置可按表7选用表7保障性租赁住房家具和电器配置家具和电器类型功能空间基石出型升级型餐桌椅、鞋柜沙发、茶几客厅(厅)/电视床、衣柜、床头柜(个)/1卧室住宅类保障性租赁住房空调/厨房冰箱电磁炉卫生间热水器/阳台(平台)洗衣机/7结构设计7保障性租赁住房结构的设计工作年限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a)应能够承受在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期间预期可能出现的各种作用;b)应保障结构和结构构件的预定使用要求;c)应保障足够的耐久性要求7」保障性租赁住房结构应按设计规定的用途使用,并应定期检查结构状况,进行必要的围护和维修严禁下列影响结构使用安全的行为a)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擅自改变结构用途和使用环境;b)损坏或者擅自变动结构体系及抗震措施;c)擅自增加结构使用荷载;d)损坏地基基础;e)违规存放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f)影响毗邻结构使用安全的结构改造与施工7/保障性租赁住房结构设计工作年限不应少于50年,结构安全等级不应低于二级71保障性租赁住房应根据工程所在地的抗震设防烈度、场地类别、设计地震分组及抗震设防类别、抗震性能要求、场地条件、地基条件、结构材料和施工等因素,经技术、经济和使用条件综合比较确定结构的抗震设防目标和抗震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a)结构体系应具有足够的牢固性和抗震冗余度b)楼、屋面应具有足够的面内刚度和整体性采用装配整体式楼、屋面时,应采取措施保证楼、屋面的整体性及其与竖向抗侧力构件的连接c)基础应具有良好的整体性和抗转动能力,避免地震时基础转动加重建筑震害d)构件连接的设计与构造应能保证节点或锚固件的破坏不先于构件或连接件的破坏
7.5结构体系不规则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应按规定采取加强措施;特别不规则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应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证,采取特别的加强措施;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的设计方案76保障性租赁住房结构设计应根据使用过程中在结构上可能同时出现的荷载,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分别进行荷载组合,并应取各自的最不利组合进行设计7/按装配式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造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结构体系可采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式钢结构或装配式钢-混凝土混合结构等
7.F装配式结构设计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结构的整体性,节点和接缝应受力明确、构造可靠,并应满足承载力、延性和耐久性要求进行正常使用阶段和施工阶段的作用效应分析时,应采用符合工程实际的结构分析模型8建筑设备
8.1一般规定
8.
1.1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筑设备设计,除本文件明确规定外,还应符合GB50096的相关规定
8.
1.2下列设施不应设置在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套内,应设置在公共空间内a)公共功能的管道,包括给水立管、雨水立管、消防立管、采暖(空调)供回水立管、配电干线、弱电干线等,设置在开敞式阳台的雨水立管除外;b)公共功能的管道阀门、电气设备和配件;c)采暖管沟和电缆沟的检修孔
8.
1.3建筑的非结构构件及附属机电设备,其自身及与结构主体的连接应进行抗震设计8/给水排水
1.
2.1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计量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生活给水系统应按套型(居室)设置分户水表,公用厨房、公用盥洗室、洗衣房等公共服务设置或场所应设置独立水表住宅类保障性租赁住房宜采用远程水表,宿舍类保障性租赁住房应采用远程水表,水表应设于公共区域
8.
2.2住宅类保障性租赁住房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不宜大于220L/(人•d),宿舍类保障性租赁住房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不宜大于150L/(人•d)
8.
2.3保障性租赁住房生活给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市政管网水压直接供水,需加压供水时,应选用节能、安全、可靠的供水方式和加压供水设施,并符合湖北省现行二次供水相关规定
8.
4.4给水系统应合理采取减压限流的节水措施,卫生器具和配件应采用节水型产品,套内用水点供水压力不宜大于
0.20MPa,且不应小于用水器具要求的最低压力
8.
4.5保障性租赁住房应设置生活热水供应系统热水的供应及热源的选择应符合GB55015的相关规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宜优先采用符合相关标准的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
8.
4.6厨房和卫生间的排水立管应分别设置排水管道不得穿越卧室、客房等有人居住的房间
8.
4.7设有淋浴器和洗衣机的部位应设置地面排水设施,设有洗衣机的部位宜采用能防止溢流和干涸的专用地漏洗衣机优先设置在阳台上,不宜设在无隔间的开敞式厨房区域
8.
4.8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厨房应采用同层排水,卫生间宜采用同层排水,同层排水宜采用沿墙敷设方式当采用异层排水时,坐便器排水管道宜采取降噪措施,并应符合GB50096的相关规定8,燃气
8.
3.1宿舍类保障性租赁住房内严禁设置燃气管道和各类燃具,住宅类保障性租赁住房宜设置燃气,燃气设计应符合GB55009的相关规定
8.
3.2使用燃气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每套应设置燃气计量表当燃气表设在套内时,应安装在厨房或敞开阳台内燃气表宜明装,或安装在有通风条件的表箱(柜)内,并应符合抄表、安装、维修及安全使用要求燃气表宜优先选用具有燃气泄漏、燃气压力及流量异常和地震感应自动切断功能的燃气计量装置
8.
3.
33.3使用燃气的厨房等用气场所,应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并与设置在燃气表前的支管上的自动切断阀连锁
8.
3.4燃气设备应设有熄火保护装置户内燃气热水器应选用强制排气式热水器,应设置在通风良好的厨房或敞开式阳台内,热水器的排气口应直接通向室外
8.
3.5与燃具贴邻的墙体、地面、台面等,应为不燃材料燃具与可燃或难燃的墙壁、地板、家具之间应保持足够的间距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防护措施
8.
3.6当燃气管道与燃具采用软管连接时,应采用专用燃具连接软管软管的使用年限不应低于燃具的判废年限
8.
3.7燃气立管的设置位置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R/通风与空气调节
8.
4.1保障性租赁住房套内的主要房间应设置空调设施,并应设分室温度控制设施
8.
4.2空调设备能效应符合GB
55015、DB42/T559的相关规定
8.
4.3室内空调设备的冷凝水应有组织地间接排放,不应出现倒坡
8.
4.4无外窗或仅有单一朝向外窗的公共浴室、公用厨房、公用厕所及卫生间应安装机械通风设施,换气次数不小于10次/h,并应设置防止回流的机械通风设施地下车库室外排风宜高位稀释排放8一电气
8.
5.1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配电系统应根据当地电网条件、负荷性质、用电容量、长远规划等要求设计,符合安全可靠、经济合理、运行灵活、便于管理等原则
8.
5.2住宅类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电气设计应符合GB
50096、JGJ242的相关规定宿舍类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电气设计应符合JGJ
36、GB55025的相关规定
8.
5.3住宅类保障性租赁住房用电负荷应根据套内建筑面积和用电负荷计算确定,且不宜小于6kW;宿舍类保障性租赁住房应按用电负荷计算和使用要求确定,且不宜小于
2.5kWo
8.
5.4每套(居室)应单独计量,结合市场需求、租赁对象、出租方式等确定预付费计量电表的安装方式及服务范围公共用电设备应设置专用的电能计量装置
8.
5.5每套(居室)应设置用户配电箱,其电源总开关应能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
8.
5.6每套(居室)的电源插座应根据套内(居室)居住空间、家具布置、家用电器布置进行设置,且均采用安全型插座9应用技术
9.1装配式建筑
9.
1.1保障性租赁住房装配式建筑应结合规划设计,指引项目提高综合经济效益,推动建筑产业工业化、现代化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装配式应采用建筑产业工业化生产、运输、装配化施工等方式,且应满足国家、省、市关于最低装配率要求
9.
1.2保障性租赁住房宜选择有利于空间灵活分隔和组合的装配式结构体系装配式结构应在满足建筑功能的前提下,按照通用化、模数化和标准化的要求,采用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进行设计,应优先选择标准化程度高的构件预制
9.
1.3保障性租赁住房宜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进行全专业设计验证,结合装配式构件灵活性考虑合理布局,进一步提升装配式建筑的综合效益,满足不同人群的居住需求
9.
1.4结构构件及其连接应具有通用性,构件尺寸宜符合GB/T50002的相关规定
9.
1.5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非承重围护墙体及隔墙宜采用轻质预制墙体提高建筑质量和效率
9.;绿色低碳
1.
1.
12.1保障性租赁住房应满足绿色建筑一星级建筑标准的要求,鼓励以政府投资为主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执行绿色建筑高星级标准
1.
1.2鼓励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光伏、光热建筑一体化,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使用;鼓励具备条件的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
1.
1.3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充分利用天然采光、自然通风、提高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等被动措施,改善居住空间的舒适性和降低建筑能耗
1.
1.4保障性租赁住房应进行全装修,全装修工程质量、选用材料及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1.5保障性租赁住房应考虑无障碍设计与应用,应符合GB50763的相关规定
1.
1.6应采用建筑性能分析手段对建筑总体布局进行优化设计,营造良好的室外物理环境95智能化
9.
3.1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信配套建设应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建设标准,满足通信配套设施共建共享的相关要求,预留通信配套所需机房、管线通道及桥架资源,进一步提升信息系统服务能力,为住户提供语音、图像和数据等信息的有线和无线接入服务保障性租赁住房移动通信盖范围应包括租赁住房套内及配套公用建筑室内、建筑物和建筑物群红线内的室外区域、地下公共空间、电梯及无电梯建筑楼的楼梯移动通信覆盖应满足覆盖区内移动终端在90%的位置、99%的时间可接入网络住宅类保障性租赁住房应按套设置信息配线箱宿舍类保障性租赁住房套内信息配线箱的设置应满足使用需求,并符合装修标准、运营管理模式、智能化系统扩展的需求
9.
3.4保障性租赁住房套内信息插座、有线电视插座位置、数量应结合室内墙面装修设计、家具布置、家用电器布置、运营管理模式设置住宅类保障性租赁住房套内信息插座、有线电视插座配置应符合GB50096的相关规定宿舍类保障性租赁住房套内应按使用要求设置电话插座、信息插座、有线数字电视插座等智能化系统设备可燃气一体报警控制系统应具备实时监测、报警等功能,该系统主机应设置在有人值守的消防控制室或监控中心住宅类保障性租赁住房套内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可接入住户报警系统
9.
3.6保障性租赁住房套内使用的智能化线路,不应穿越其他套内空间
9.
3.7大力推广室内水、电、气、热的智能化调节,倡导远传抄表、智能缴费等便民技术
9.
3.8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加强消防物联网等智慧消防建设,与其它智能化建设同步设计建设,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落实动态监管,实现火灾早期预警精准预警、动态预警
9.
3.9应在非机动车库设置具备温度异常监测及烟火感知,或类似功能的监控设备,对非机动车充电异常先期预判及告警
9.
3.10应在架空层设置具备电动非机动车识别功能的监控设备,对电动非机动车长时间停放告警10标准实施及评价1,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技术规程实施准备包括下列内容a)方案准备明确标准实施的目标和范围,确定所需要的资源和时间;b)组织准备根据实施标准的复杂程度和规模,组建实施团队,确保团队具备所需的技术和专业知识;c)知识准备对实施标准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使其了解标准的内容、要求和实施方法;d)手段准备以培训为先、确保流程优化简介、过程分步实施、实施过程把握重点;e)物质条件准备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资金及与实施标准相适应的环境条件107制定标准实施方案,明确适用对象和场景、提供实施必备条件和保障(组织、制度、资金、人员和设备仪器等)、推荐方法路径,确定资源要素配置、关键环节和控制点,提出标准实施中的注意事项a)对规程涉及到的主要材料、配套系统材料、系统性能及相应的环境条件,应确认其达到标准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b)对于施工技术人员,应通过考核确认其达到标准要求后,准予上岗;c)对于安全、环保方面的标准要求,应落实到具体关键点上,并有相应的保证措施
10.S针对相关方和具体对象/岗位进行标准宣贯和培训I,结合标准要求,落实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a)保障性租赁住房工程相关方和具体对象包括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建设方、系统材料供货商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等;b)保障性租赁住房工程应明确各岗位的责任,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并应建立定期检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符合标准要求10标准实施主要在工程设计、工程建设、技术改造等活动中开展标准实施的重点是落实国家的质量、安全、健康、节能环保、资源节约的要求
10.5标准实施的检查主要是检查标准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需要逐条检查标准实施内容的落实,并记录未实施内容的理由或原因标准实施检查也要检查标准实施的支持手段和物质条件的落实情况做好标准实施验证记录,畅通标准实施信息采集的方式方法和反馈渠道,定期整理并处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10」对标准实施评价的基本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
10.;在标准实施一定时间后,对照标准实施方案,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分析,总结实施经验成效,梳理存在的薄弱环节,标准实施的评价主要是评价标准实施的效果,主要从技术进步、质量水平提高、客户满意度、规范秩序、效率提高、节约费用、节省时间、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有益性评价,同时还要评价标准实施带来的问题,以便为未来改进提供参考a)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技术规程实施状况评价宜在该标准实施满1年后进行;b)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技术规程实施效果评价宜在该标准实施满3年后进行;c)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技术规程科学性评价宜在该标准实施满2年后进行
10.F适时向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标准归口管理单位反馈情况,提出标准推广、修改、补充、完善或者废止等意见建议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相关示例见附录A附录A(资料性)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如表A.1所示表A.1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标准名称及编号该标准与当前所在地的产业或社会发展水平是否适用性口是□否相匹配?该标准的特色要求与其他强制性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相总体评价协调性口是□否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产业政策是否协调?执行标准执行单位或人员是否按照标准要求组织开展□是□否情况相关工作?标准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阻力和障碍?口是口否实施信息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总体□适用□修改口废止意见修改意见具体修需修改章节具体修改意见改意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反馈渠道口省直行业主管部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组)口标准起草组(牵头起草单位)反馈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填表说明为及时掌握标准实施情况,了解地方标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为标准复审提供科学依据,特制定《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表格中对应方框打勾,有需要文字说明的反馈意见可在相应位置进行文字描述,也可另附页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标准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设计、建筑设计、室内装饰装修、结构设计、建筑设备及应用技术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改扩建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5000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8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96住宅设计规范GB50180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45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52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68住宅建筑规范GB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GB/T51231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2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5134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5001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15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6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9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30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1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6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7建筑防火通用规范JGJ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00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13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242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DB42/T559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2/T1887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规程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21保障性租赁住房affordab Ie renta I housi ng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引导市场主体投资建设,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供应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包括住宅类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宿舍类保障性租赁住房3;.住宅类保障性租赁住房res ident iaIaffordab Ie rentaI housing参照住宅标准设计建造,具有居室、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按湖北省和各地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要求进行管理,主要供租赁使用的居住建筑宿舍类保障性租赁住房dormitory affordabIerentaI housing参照宿舍标准设计建造,具有居室、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按湖北省和各地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要求进行管理,主要供单身人士租赁使用的居住建筑4总体设计41一般规定
4.
1.1保障性租赁住房规划设计应注重居住环境质量的提高,应从人性化设计、社区融合、公共服务配套、可持续性发展等多个方面着手,大力践行“以人为本”和“小居大家”的居住理念
4.
1.2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总体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居住区规划的要求,除应符合GB50180的规定外,尚应符合本省有关规划管理的规定
4.
1.3倡导开放式街区设计理念,统筹地上地下空间的多功能立体开发和复合利用,提高空间利用效率,营造尺度适宜、功能丰富、场景多元的活力交往空间,打造开放共享的活力社区
4.
1.4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应与所在项目其他住房整体规划、合理布局,且应与所在项目其他住房享受共同的配套设施、公共绿化、公共空间和同等的物业服务,承担同等义务,不得采取歧视性隔离措施
4.
1.5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应合理有效地利用土地、适度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4.
1.6倡导品质、低碳、环保、可持续的理念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在紧凑、适用的前提下,优先选择有利于空间灵活分隔和可持续改造的结构形式、室内装修方式,更好满足新市民、青年人基本居住需求,打造宜居宜业的多元社区
4.
1.7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宜采用绿色建筑适宜技术,推广应用新型建筑工业化的装配式建筑集成技术,倡导绿色建造、绿色施工,创建智慧工地
4.
1.8保障性租赁住房室内装修宜采用装配式装修内隔墙与管线、装修一体化,楼面、地面干式工法,集成厨浴等设备应全部安装到位,管线分离,装修材料应使用绿色建材
4.
1.9,选址规划
4.
2.1保障性租赁住房应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合理选址布局,综合考虑区域功能定位、产业发展和就业人员数量等因素,在充分满足对交通条件便捷性需求的前提下,优先选择教育、医疗、社区管理、文体、商业等公建及公共交通等市政配套设施相对完善的地方进行规划建设,促进职住平衡
4.
2.2保障性租赁住房规划选址遵循“公共交通优先”原则,满足租住人群通勤便利性需求宜选择与轨道交通或公交系统网络紧密衔接,并具备与轨道交通站点或大型公交枢纽接驳的场站、道路区域
4.
2.3保障性租赁住房应选择在安全适宜居住的地段进行建设,并符合以下条件a)应优先选取地质条件安全稳定的区域作为建设地点若因特殊原因需选址于地理条件存在潜在缺陷的区域,必须在正式建设之前,对该场地及其周边可能存在的所有不利因素进行详尽而全面的安全评估;b)与周边建筑距离须满足规划、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的要求,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应与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场等污染项目相邻布置c)靠近城市主干道、高架桥、快速路、高速公路、地上轨道线路、地面交通设施等噪声源布置住宅时,在噪声源与住宅之间宜采取设置绿化隔离带等室外降噪措施42规划布局和空间环境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设计应结合省内各市州气候特性和地域文化,综合考虑场地内外的风、热、光、声等因素,确定合理的建筑布局、形体、空间组合、朝向和间距,并应符合下列规定a)应倡导开放式街区设计,不宜设置全方位围墙宜根据居民需求,通过设置与开放街区相适宜的公共配套场地,如体育运动设施、休闲活动场地、景观空间等构建丰富多样的公共活动空间,营造舒适活力社区b)建筑布局及平面布置应能形成良好的日照、采光、通风等条件,建筑以南北向布局为主,同时应避免相互遮挡和视线干扰c)建筑布局重视建筑形态和空间的整体环境效果,外立面设计风格应与周边建筑协调建筑单体可通过立面造型和建筑色彩等手段增强住区环境的丰富性和识别性,形成错落有致、尺度宜人的城市景观d)立面形式应简洁大方,减少纯装饰性构件的使用外立面色彩应和谐,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44建筑间距和日照要求
4.
4.1新建住宅类保障性租赁住房和新建宿舍类保障性租赁住房依据国家及各市州对于住宅、宿舍的相关规范及要求,以当地规划审批要求为准
4.
4.2新建住宅类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日照,应保证每套住宅至少有一个居室或者起居室大寒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老城区、旧改区不低于1小时);针对用地条件尤为紧张的地块,为兼顾居住需求与土地利用效率,允许在合理规划布局的前提下,存在一定比例住宅的日照时长未能达到上述标准,实际以规划审批要求为准
4.
4.3新建宿舍类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日照标准按宿舍执行,应满足居室自然采光、通风要求,宿舍半数及半数以上的居室应有良好朝向
4.
4.4改建的各类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筑间距和日照标准原则执行上述规定,以当地规划审批要求为准
4.
1.1应倡导公共交通出行,绿色、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充分利用公交、共享单车、共享汽车等多种交通形式,并合理配置出租车、公交车停靠等候点和共享交通投放点等公共交通设施
4.
1.2保障性租赁住房交通规划宜采用人车分流方式,内部消防道路应满足消防、救护车等车辆的通行要求道路最小宽度应符合GB50180的相关规定
4.
1.3住宅类保障性租赁住房应配套设置机动车停车位,停车位的配建标准应按照各市州保障性租赁住房停车配套的相关指标规定执行,无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配建标准的参照现行各市州公租房停车配套的相关指标规定执行
4.
1.4建设条件特别受限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可综合考虑使用者、户型比例、户均面积、所处区域的道路交通、公共交通及公交枢纽等因素后,通过交通影响评价合理确定配置机动车停车位的具体指标
4.
1.5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应实施“一桩一表”,按停车泊位数量的20%建设充电设施,并100%预留相应安装条件
4.
1.6非机动停车场的停车位控制指标应符合湖北省各市州的住宅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其中,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当集中独立设置,并预留相应的充电条件场所大小及充电桩数量能够满足住宅小区停放、充电需求,且与住宅楼栋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4配套设施
64.
6.1保障性租赁住房应按湖北省相关规定,配置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公共服务设施,住宅类保障性租赁住房按照35疔/人标准核定人数
4.
6.2配套公建应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4.
6.3保障性租赁住房宜在满足基础保障类设施的前提下,可结合租赁住房类型、周边区域设施及不同客群需求,对配套设施进行适应性配置,具体指标符合表1的规定表1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设施规划建设要求商业服务设施综合管理服务设施“保障性教育设医疗卫生其他商业生活垃多功能小型商租赁住房物业服文化活养老设社区服快递送施设施菜市场(药店、理圾分类运动场类别月艮务用房动站施务站达设施发店等)收集点地住宅类保障性租赁A O•O O••O•・••住房宿舍类保△•A•△■■■障性租赁O O O O住房注.•应严格依据各地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的配建指标严格执行的1可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选择性配建,以当地规划审批要求为准
2.△可不配建的配套设施项目,以当地规划审批要求为准
3.
4.
6.4配套设施应结合租住客群多元化特征,针对性灵活增设部分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配套设施,倡导配套设施的共建共享,满足差异化租赁住房配套服务需求,营造共享的公共服务生活场景
4.
6.5配套设施宜集中设置,保证服务的高效性4住区环境
74.
7.1景观设计应综合考虑适用、经济、美观、耐久等因素,应以绿植为主,不宜设置亲水性的人工水景
4.
7.2应提供户外活动交往场所,要求卫生整洁、适用安全、景色优美、设施齐全
4.
7.3绿化宜选择适应本地区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选用价格不高、少维护、耐候性强、病虫害少、对人体无害的植物宜采用立体绿化的方式丰富住区绿化层次,增加环境绿量
4.
7.4宜采用立体绿化的方式丰富住区绿化层次,增加环境绿量,并合理控制前期建设成本和后期养护费用
4.
7.5非机动车道路、人行道、广场、地面停车及其他硬质铺地宜采用透水铺装5建筑设计61一般规定宿舍类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筑设计,除本文件有明确规定外,尚应符合GB
55025、GJ36等的相关规定
5.
1.2保障性租赁住房无障碍设计应符合GB
55019、GB50763的相关规定
5.
1.3同一幢建筑内不应同时设置住宅类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宿舍类保障性租赁住房
5.
1.4保障性租赁住房设计应考虑节能、节地,以高层建筑为主,根据地块条件选择单元式、通廊式等经济合理的居住建筑类型
5.
1.5保障性租赁住房宜采用装配式结构体系,宜选用标准化模块化设计,选用标准化户型和预制构件
5.
1.6保障性租赁住房套型应注重精细化设计,套内空间可采用使用功能复合利用的方法
5.
1.7保障性租赁住房宜采用大开间布局,并选择有利于空间灵活分隔和可持续改造的结构形式
5.
1.8保障性租赁住房立面造型应简洁、明快,外形规整体型系数、窗墙面积比、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屋顶透明部分面积等规定性指标应符合GB
55015、DB42/T559和DB42/T1319的相关规定
5.
1.9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在经济、适用的原则下合理设计建筑屋面当屋面作为屋顶花园等开放式公共空间时,应综合考虑安全及物业管理方面的需求
5.
1.10保障性租赁住房宜选用耐久、抗污、宜清洁的外墙涂料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5.
1.11住宅类保障性租赁住房每套应有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且宜设置阳台或平台
5.
1.12宿舍类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居室内应设卫生间居室内严禁设置有明火的灶具
5.
1.13宿舍类保障性租赁住房应配置公共活动和管理等功能空间,宜设置公共厨房、公共洗衣间等功能空间;宿舍类保障性租赁住房宜配套建设或靠近公用食堂、商业网点等服务设施
5.
1.14厂区内建设的宿舍类保障性租赁住房应与生产区域合理分隔;场地应位于向大气排放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等有害物质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其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
5.
1.15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泛光照明应综合考虑造价、节能、环保等因素,避免产生光污染,不宜过度突显建筑形象,裙房商业氛围宜尽量减少动态的色彩照明
5.
1.16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设计宜考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期的防控基本需求5;公共区域
5.
2.1小区主要人行出入口大门应结合门卫室合理布置,不宜采用成品岗亭等临时设施
5.
2.2小区围墙应与居住区建筑的整体风格统一,并应采用通透式围墙,鼓励设置绿植围墙或绿化隔离带
5.
2.3保障性租赁住房应设社区接待服务空间,设置接待前台、接待休息区、公共卫生间等共享服务空间
5.
2.4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合理设置首层架空区域,并利用架空层区域设置供本小区居民休息、娱乐、运动、交流等活动公共空间,提升居住品质
5.
2.5架空区域公共空间应遵循集约共享、经济有效、安全适用原则,并应与小区整体风格相协调
5.
2.6应在可避风雨的区域预留设置智能快递柜等设施的位置和安装条件
5.
2.7栏杆a)栏杆材料宜选用热镀锌钢管,栏杆设计应符合JGJ/T470的相关规定b)住宅的栏杆必须采取防止攀爬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间距不应大于
0.limo
5.
2.8出入口、大堂及走廊a)保障性租赁住房使用者的公共出入口应与附建公共用房的出入口分开布置b)当住宅的公共出入口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的下部时,应采取防止坠物伤人的安全措施;当设置雨棚做防护时,应保证雨棚的进深突巾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等1000mm以上c)公共走道和电梯厅的设计应考虑住户的行动路径、停留时间等,确保交通流畅,方便使用d)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疏散通道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当保证发生火灾时易于开启,并在现场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提示和使用标识e)在采用外廊式设计时,应考虑防雨、防滑等技术措施
5.
2.9公共楼梯间、电梯厅a)楼梯间和电梯厅宜自然采光和通风b)保障性租赁住房电梯数量应根据楼层高度、住户数量、电梯技术参数及租户使用舒适度合理配置,一般基于客流高峰期的电梯客流分析模型计算确定,并应集中设置
5.2套内及居室空间
5.
3.1平面布局应合理紧凑,减少公摊面积,提高得房率,同时满足舒适性和适用性要求
5.
3.2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户型应为独立的居住单元,包括起居室(厅)、卧室、厨房、卫生间、阳台等基本功能空间,不宜出现异型平面布置,户型平面应满足基本设施摆放位置要求,每户宜有独立阳台为防止户间干扰,户型设计应注意避免户间干扰(包括视线干扰、噪音干扰)且户型设计宜充分考虑适老化新需求
5.
3.3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应以50nl2以内的小套型为主,中套型建筑单户面积宜控制在70nl2以内,基本户型包含2房1厅、1房1厅和单间(不含厅);大套型可结合项目开发性研究设置,建筑面积单户控制在901n:各户型建筑面积应按表2进行设计各户型之间的数量比例应以各项目实际要求为准居住人数及居住空间宜符合表2的规定表2保障性租赁住房套型模式规定套型建筑面积居住空间个数套型模式居住人数30-40m21单间卧室兼起居、餐厅,简易餐厨、配置独立卫生间小套型40-50m21-2一室一厅,配置独立卫生间、厨房、客厅、卧室35m2/A中套型50-70m22两室一厅,配置独立卫生间、厨房、客厅、卧室大套型70-90m22两室一厅,配置独立卫生间、厨房、客厅、卧室
5.
3.4住宅类保障性租赁住房套型的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a)由卧室、起居室、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套型,其套内建筑面积不应小于30m2;b)由兼起居的卧室、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最小套型,其套内建筑面积不应小于22m2oc)宿舍类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居室应符合宿舍建筑设计规范中居室的类型和相关指标,且人均使用面积指标不应低于4nr,其中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2.5itf居室的居住人数不宜超过8人,居室的人均使用面积不宜小于表3的规定表3居室人均使用面积居室的居住人数项目人人人人1234居室人均使用面积(m7人)16866注表中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含居室内设的卫生间和阳台面积L无障碍居室面积宜适当放大,房间内应留有轮椅回转空间
2.
5.
3.5保障性租赁住房套内空间构成应满足表4的要求表4保障性租赁住房套内空间构成保障性租赁住房类型卧室起居室(厅)卫生间厨房阳台住宅类保障性租赁住房••••O宿舍类保障性租赁住房•OO△O注
1.表中图例・应设置,0可设置,△不设置表中面积为使用面积,未设置厨房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套内可设置开放型备餐空间
2.保障性租赁住房应设置晾晒空间,晾晒空间宜与阳台结合设置
35.
3.6住宅类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厨房和宿舍类保障性租赁住房套内应设置洗衣机的位置及条件,阳台或平台应配置晾晒衣物设施;不设洗衣机、阳台或晾晒设施时,应设置公用晾晒空间及设施或公用干衣机房
5.
3.7住宅类保障性租赁住房使用燃气的厨房,应设计为独立可封闭的空间当设有燃气泄漏报警切断保护装置时,此空间可与餐厅、过道合并,形成厨房兼餐厅的可封闭空间宿舍类保障性租赁住房居室内严禁设置有明火的灶具54室内环境保障性租赁住房在室内空气环境、通风环境、声环境、热工环境、光环境等方面应满足健康、安全和舒适的要求
5.
4.2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量应符合GB
55016、GB/T18883的相关规定住宅类保障性租赁住房还应符合JGJ/T
436、GB50096的相关规定宿舍类保障性租赁住房还应符合JG J36的相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a)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应符合GB50325中I类民用建筑工程的有关规定b)需要满足拎包入住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在必要家具饰品布置安装到位后,进行室内污染物浓度监测c)室内装修有害物活度和浓度的限量应符合以上相关规范中的规定且从严控制
5.
4.3保障性租赁住房室内新风量或换气次数指标应符合GB50736的相关规定
5.
4.4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充分利用自然光,居室空间应有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宿舍类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寓型租赁住房内的公用盥洗室、公用厕所、公共浴室、晾晒空间和公共活动室、公用厨房应有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走廊宜有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5.
4.5保障性租赁住房室内声环境指标应符合GB3096的相关规定应重点对楼板、墙体、管道及电梯等部位采取系统的隔声措施,并对产生振动的设备采取减隔振措施,隔声标准应符合GB50118中的相关规定
5.
4.6保障性租赁住房外围护结构应采取适宜的建筑构造,消除热桥、防止结露和滋生霉菌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外窗外遮阳设施应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和湖北省有关标准的要求6室内装饰装修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室内装修设计宜与主体建筑设计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和交付
6.;室内装修材料应满足安全、环保、耐久、易清洁、维修替换方便的要求,应符合现GB
55016、GB50222和GB6566的相关规定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符合GB50325的相关规定
6.2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公共空间应进行室内装修,公共空间的室内装修配置可按表5选用公共空间的室内装修标准不应低于所在地块房屋的装修标准表5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区域室内装修配置项目功能空间及装修部位装修配置单元入口门厅、公共入顶棚内墙涂料口门厅、公共走道、电墙面内墙涂料固定面梯厅、楼梯间地面耐磨防滑地砖装修顶棚集成吊顶等公共厨房、公共洗衣房墙面瓷砖地面耐磨防滑地砖单元入口门、公共入口外门电动防盗门公共走廊及楼梯间门防火门或普通成品门门公共厨房、公共洗衣房成品门进户门、居室门保温防盗门橱柜公共厨房整体橱柜单元入口门厅、公共入口设施灯具门厅、公共走道、电梯厅、节能灯楼梯间晾晒公共晾晒区成品晒衣杆(架)6d保障性租赁住房套内的所有功能空间应进行室内装修,并应配置相应的设施和设备并应配置相应的设施和设备;室内装修配置可按表6选用表6保障性租赁住房套内(居室内)装修配置项目功能空间及装修部位装修配置固定面顶棚内墙涂料客厅、卧室、居室装修墙面内墙涂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