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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年绿色低碳试点片区创建指引2025为做好2025年绿色低碳试点片区创建工作,参照《福建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样板工程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制定本指引
一、创建目的在城乡建设领域开展绿色低碳试点片区建设,致力于发展绿色低碳建筑,推进既有建筑节能节水降碳改造,推动超低碳建筑发展,推广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推动“光储直柔”技术应用,开展碳排放监测和测算,以试点引领发挥示范作用,促进各地探索和完善绿色低碳建筑项目策划生成、设计、建设的政策机制,推广适合我省的绿色低碳先进、适宜技术路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典型经验
二、创建要求
(一)创建范围在县(市、区)建成区范围内优先选择近年来当地党委政府重视、减碳降碳潜力较大、交通区位便利并容易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创建积极性比较高、有建设资金保障的地区申报试点片区
(二)项目选取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征集超低能耗建筑等绿色低碳储备项目的通知》(闽建科函12024)78号),各设区市住建局应结合日常工作了解、收集意向项目,对符合优先选择条件的项目列入储备项目库,从储备项目库中选取项目开展试点建设
(三)实施要点试点片区应建立工作推进机制,落实各类试点建设内容和进度要求,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具体参照《绿色低碳试点片区实施成效要素》绿色低碳试点片区实施成效要素项目工作内容实施成效要素进度要求
1.创建单位应在2024年12月上旬之前正式出台创建方案,并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全面启动创建工作;片区概况与既有工作概况详尽,能够体现片区工作基础与优势条件;对试点目标介绍,并分析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等,分析需详实合理;实施进度安排详细、合理,能够满足申报要求的开、竣工要求
2.创建单位应组织实施单位在2025年1月前完善细2025年2项目策划化策划(设计)方案,明确各类试点项目清单,细化月前进度计划,明确资金来源、完成时限、实施单位和责任人,经地方政府和设区市住建局组织专家审查后出台实施,同步报送省住建厅备案工作推
3.试点片区应在2025年2月前开工建设依法依规进机制应当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应及时按程序完成审批可按照“确定一批、启动一批”的原则,形成项目清单、进度计划,经审查通过后交付施工,持续滚动推进
1.创建单位建立健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明确牵头单位、实施单位,细化责任分工,通过定期会商、通报、联合督导等方式,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2.以本次试点片区创建为依托,探索绿色低碳项目2025年12机制保障策划生成、规划、设计、建设的工作机制,结合实际月研究出台超低能耗建筑、建筑光伏一体化等推广政策
3.组建技术指导专家团队,在技术层面确保试点项目取得实效项目工作内容实施成效要素进度要求
1.达到国家和福建省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建设星级筑标准要求,累计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以绿色建筑
2.设计阶段需向省住建厅提供星级预评价报告,竣工验收后需按规定进行绿色建筑标识认定
1.参照《福建省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标准》,对能耗超标建筑开展节能诊断,开展空调、热水、照明、电梯等用能设备和外窗(幕墙)、外窗(屋面)既有公共等建筑外围护结构的节能改造,淘汰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节能设备,推广应用太阳能光伏、空气源热泵等新能源技改造术,累计实施改造面积不少于6万itf,改造后实现整体能效提升20%以上通过存量建筑节能改造,鼓励改造成为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
2.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
1.按照《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程》等技术标准,光伏设施应与建筑主体一体化设计、施工和验收,与建筑外观、形态相协调,总装机容量不少于太阳能建IMWpo筑应用
2.开展屋顶光伏、发电玻璃等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详见本指试点建
3.应包含“光储直柔”一体化试点建设内容引第三条设要求要求
1.符合《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和《福建省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导则》,在保证室内环境品质的前提下,建设超低实现低能耗和低碳排放,累计建设超低能耗建筑建筑能耗建筑面积不小于
0.5万nf
2.鼓励建设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
1.按照《福建省公共建筑能耗与碳排放监测技术标准》,应用物联网、大数据技术,推动用电、用水等建立碳排能源消费数据共享,具备建筑运行能耗和碳排放统计放监测平监测功能,建设或完善建筑碳排放监测平台台
2.可拓展形成或接入市级建筑节能监管平台
3.本次试点项目应全部纳入监测范围
1.按照《福建省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工作指南(试行)》,开展试点片区的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测算,对片区内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碳排放现状充分摸底和评开展碳排估,放测算
2.分析区域内的建筑、各类基础设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形成碳排放测算和年度监测报告,
3.各类试点项目建筑设计、施工、运营等环节的碳排放计算或核算报告项目工作内容实施成效要素进度要求
1.组织开展绿色低碳试点片区宣传工作,在主流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
2.及时总结经验,在机制、技术、应用上形成可复制、总结推广持续推进可推广的经验
3.编制“五个一”清单材料,即一份总结报告、一套PPT成效图集、一个宣传小视频、一份现场观摩解说词、一张观摩点位图,供各地随时到场观摩学习
三、进度和投资要求
(一)试点片区实施2年创建期试点片区应在2025年2月前完成设计,并按“确定一批、启动一批”原则开工建设;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太阳能建筑应用、碳排放监测平台、碳排放测算应在2025年底前完成;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应在2025年6月前开工建设,2026年前完成
(二)试点片区总投资不低于1500万元(含省级补助资金)省级补助资金支付率需在2025年9月底前达到75%以上,2025年底支出完成100%,且完成投资额不低于1200万元,并形成可展示建设形象的片区年绿色低碳试点片区申报表2025试点片区名称申报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计划总投资(万元)试点片区简介(所在地、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片区特点等)试点概况(按照试点任务要求,简要说明片区内各类试点项目的建设目标、内容、进度安排等)创建单位单位(公章)年月日审核意见审核意见设区市设区市住建部财政部门门(平潭综合(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实验区财政单位(公章)建设局)单位(公章)金融局)年月日年月日策划和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一、策划方案编制大纲
(一)对照《2025年绿色低碳试点片区创建指引》编制,策划方案应具备符合性(符合片区创建的理念和目标)、完整性(对创建内容逐项作出响应)和必要的深度
(二)片区内选取各类试点项目情况,包括类型、数量(面积、装机容量等)、创新技术应用、责任单位、计划总投资等,介绍主要技术路线和技术方案;说明各类绿色低碳试点的储备情况,明确各类试点项目的任务量和拟补助金额分配方案;明确各类试点项目的名称、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进度安排各类试点项目任务量和补助资金表拟补助资金(万项目任务量补助标准参考元)20元/平方米,累计不超建设星级绿色建筑万平方米过100万元万平方米20-40元/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太阳能建筑应用MWp累计不超过100万元建设超低能耗建筑万平方米建立碳排放监测平台项不超过50万元开展碳排放测算项不超过30万元注省级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各类试点项目补助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二、创建方案编制大纲创建方案内容应具备完整性,主要内容包括:
1.现有工作基础;
2.建设目标,说明试点片区建设的目标和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3.重点任务;
4.进度安排,明确项目进度和资金进度;
5.保障措施,应明确工作协调机制、牵头单位和实施单位、责任分工、项目推进机制,以及资金和用地保障、督查考评、奖惩等措施;
6.总结推广措施年绿色低碳试点片区实施承诺书2025省住建厅、财政厅为确保2025年度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试点片区创建取得明显成效,我县(市、区)做出如下承诺
一、组织协调方面在当地政府指导下,承诺成立2025年度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试点片区工作专班,指定为牵头单位,组织各有关实施单位及项目设计、施工等单位共同参与,实行项目清单制,分工协作、责任到人,防范生产安全事故,落实人财物和机制等要素保障,按照策划和创建方案全力推进实施
二、资金要素保障方面为保障创建需要,在2025年9月底前省级补助资金年度支付率达到75%以上承诺单位(盖章)承诺人(签字)2024年10月日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项目名称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补助项目/区域部门预算编码资金总额项目资金(万财政拨款元)其他资金总体目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解释目标值经济成本指标社会成本指标成本指标生态环境成本指标数量指标绩效目标指标产出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服务对象满意标度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