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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46号)、教育部党组印发《“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创优行动”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堂教学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保障课堂教学质量,根据学院教务处课堂教学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按照要求严格使用国家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最新版本统编教材,纳入培训方案和教学全过程第三条教师应坚守好课堂教学政治底线、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自觉做到
1、决不发表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言论;
2、决不散布各种攻击诽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抹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言论;
3、决不散布色情淫秽信息和内容;
4、决不在课堂上发牢骚、泄怨气;
5、决不把各种不良情绪传导给学生第四条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做到精神饱满、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不做与课堂教学活动无关的事情,不说不符合教师身份的话教师应做好课前准备,携带必备的教学文件(教材、教学进度表、教师日志、教案及PPT)和教学辅助设备第五条教师在首次上课时,应以适当的方式作自我介绍,增进师生之间的了解教师应简要介绍本门课程的性质、概况、考核方式、平时成绩构成及在期末总评成绩中所占的比例教师要对学生的学习提出明确课程学习要求,并为学生提供适当的参考文献目录第六条教师是课堂教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学生在课堂上的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批评,对情节严重、不接受批评的,课后要及时向学生所在院部反映,再由所在系部做出处理并向教师反馈凡由学院在检查中发现因课堂管理不严而造成课堂秩序混乱的教师,要予以通报批评,并相应减少年底考核分数值第七条教师应严格课堂考勤,可根据上课班级人数、课程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考勤对旷课的学生,任课教师要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报告学生所在院部,以便按学院学生纪律细则按规定做出处理第八条教师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教学内容和进度组织教学,不得任意增加或削减课时第九条教师应积极探索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注重启发式教学,突出重点、难点;要用普通话教学,讲授要精练、准确、生动;板书要简洁、工整、布局合理;要因材施教,注重与学生的交流、互动,善于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重视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方法和创新能力第十条教师应严格遵守课堂教学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不得随意调课、停课或擅自请他人代课确因特殊原因需调课、补课的,应提前一天填写调(补)课单,一天之内(含一天)需调课的,由教学副院长签字;超过一天不满三天的,由学院院长签字;超过三天(含三天)的,要请相关职能处室和分管校领导审批签字如遇紧急情况需要请假,请假教师要按程序口头报告并经得同意,事后第一时间到教学办补齐书面手续第十一条教师在课堂上严禁接听或拨打电话,不得随意离开教室,不得在教室内吸烟第十二条教师要根据课程性质合理布置作业,认真进行作业批改、平时成绩考核及课外辅导答疑第十三条根据教学要求,教师应自觉接受学院、教务处及学校督导组安排的听课及其它教学检查,并主动配合学院或学校相关处室检查人员对学生出勤情况进行检查听课教师应在上课前提前进入教室,任课教师要禁止其他无关人员在上课期间随意进入课堂第十四条学院鼓励教师使用多媒体设备教学,但遇停电或多媒体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时,要改用板书讲课,确保课堂教学正常进行,不得随意停课、调换教室或让学生自习第十五条本制度适用于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堂教学活动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