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物品、器材、设备管理制度
1.一般物品管理制度
(1)护士长全面负责病区物品、器械的领取、保管及使用,建立账目,分类保管,定期检查,做到账务相符
(2)对各类物品做到定期清点及保养维护,提高使用率
(3)凡因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损坏、丢失各类物品者,根据医院赔偿制度进行处理
(4)借出物品,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借物人签名;贵重物品须经主任、护士长同意方可借出;除抢救患者院内调配外,抢救器材一律不外借
(5)护士长工作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共同清点并签字
2.被服、病人服管理制度
(1)各病区根据病床数或病人数确定需要的被服、病人服数量,后勤人员实行下收下送制度
(2)严格被服的交接手续,收发被服当面点清,待双方清点完毕签字后,下送人员方可离开待洗被服、病人服放于指定地点,不得在走道和清洁区清点
(3)保持科室使用中的被服、病人服整洁、干净、无破损
(4)病区的被服,私人不得借用
3.设备、仪器保管使用制度
(1)设备仪器执行“四定”制度,即定数量、定位放置、定人负责、定期检查,使之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2)定期检查仪器设备的性能、数量、使用维护、清洁消毒等情况3使用者必须了解仪器性能,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