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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市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为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应负的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在医院的贯彻落实,维护医院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市关于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一岗双责”,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医院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精神文明建设和医疗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组织领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办组织协调,相关科室、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医院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
十、各科室(病区)每年年终必须向医院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以及个人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接受党委、纪委和职工群众的监督
十一、医院对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成绩显著的科室,将给予表彰;对不认真履行责任,因放松领导或疏于管理而导致本部门发生各种不正之风、违法违纪等问题的,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十二、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责任书一式二份,医院与责任人各执一份责任人因工作变动,应做好交接工作,由继任者继续履行责任市医院分管领导(签字)党委书记、院长(签字)责任科室名称责任人(签字)二O二二年月日附件二市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市关于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精神,按照《市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具体要求,特制定《市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以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实施
一、指导思想检查考核工作要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为促进医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检查考核对象与范围医院领导班子与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包括职能科长、支部书记、科主任、护士长等
三、检查考核原则与结果运用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分级考核,下考一级;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奖励惩处、职称评聘等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负责,逐级考核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与绩效考核、工作目标考核等结合开展考核内容基本一致的,可运用有关部门专项考核的结果除进行年度考核外,把日常监督检查的情况作为年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五、检查考核内容-对领导班子与班子成员检查考核内容
1.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的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医院、职能科室和支部、科室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合力的情况;责任分解、组织考核、责任追究等三个环节落实的情况;旗帜鲜明地支持责任追究的情况
2.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加强监督制约、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健全信访举报机制、认真惩治腐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等方面的情况
3.贯彻落实党风和行风建设目标管理的情况强化党风和行风建设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和行风建设负相应责任,严格执行党风与行风建设各项规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和行风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引导职工依法执业,正确履行职责,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的情况
4.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相关规定情况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要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按照政策和规定程序进行
(二)对中层干部的检查考核内容
1.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医院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履行“一岗双责”,抓好所辖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发现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支持和督促案件查办工作;按时向医院党委、纪委、分管领导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总结和有关材料情况2•遵守政治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自觉遵守政治纪律,保证政令畅通;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贯彻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亲属、子女遵纪守法方面的情况;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发生;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通过反腐倡廉建设促进科室、医院全面发展的情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一手抓业务建设,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科室、医院又好又快发展的情况
4.贯彻落实党风和行风建设目标管理的情况强化党风和行风建设领导,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和行风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加强对员工进行医德医风和廉洁自律教育,有计划地进行服务宗旨、法制观念、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等方面的教育,引导职工依法执业,正确履行职责,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的情况
六、检查考核评定标准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实际履行情况,对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责任考核结果评定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领导班子与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标准
1.“优秀”的标准是
(1)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明确并狠抓落实,工作细致,措施得力;
(2)完成考核年度内上级部门及医院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其中至少一项特别突出;
(3)领导班子成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4)考核年度内所管部门没有发生违纪违规问题;
(5)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推进医院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发挥了明显的促进作用;
(6)贯彻落实党风和行风建设目标管理工作成效明显
2.“合格”的标准是
(1)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明确并狠抓落实,工作细致,措施得力;
(2)完成考核年度内上级部门及医院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3)领导班子成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4)考核年度内所管部门没有发生违纪违规问题;
(5)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推进医院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6)较好地贯彻落实党风和行风建设目标管理工作
3.“基本合格”的标准是
(1)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
(2)基本完成考核年度内上级部门及医院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但有的工作标准不高,位次偏低;
(3)贯彻落实党风和行风建设目标管理工作;
(4)领导班子成员中存在一些不廉洁问题但尚未构成案件
4.“不合格”的标准是
(1)不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思想不重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认真落实;
(2)没有完成考核年度内上级部门及医院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或在某一方面发生严重问题,受到追究;
(3)存在较多不廉洁问题,或有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造成恶劣影响;
(4)考核年度内所管部门发生违法违纪案件;
(5)贯彻落实党风和行风建设目标管理不到位,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受到了明显影响
(二)中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标准
1.“优秀”的标准是
(1)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对家属、子女要求严格,表率作用好;
(2)所负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完成好,或受到上级部门及医院的表彰;
(3)分管工作中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能够严格把关,职责范围内没有发生违法违规问题,或对发现的问题能够进行及时、果断的处理
2.“合格”的标准是
(1)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对家属、子女要求严格,表率作用好;
(2)所负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完成较好;
(3)职责范围内没有发生违法违规问题,或对发现的问题能够进行及时、果断的处理
3.“基本合格”的标准是
(1)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本人及家属、子女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2)基本完成所负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3)职责范围内没有发生违法违规问题,或对发现的问题能够做出处理
4.“不合格”的标准是
(1)本人因存在不廉洁问题受到“通报”批评以上的处分或处理,或因对家属、子女要求不严,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2)未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或完成得不好,受到上级部门及医院的批评;
(3)对所负责范围内工作中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把关不严或严重失职、渎职,导致职责范围内发生违法违规问题,或对发现的问题不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造成严重后果
(三)评定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考核档次,可以通过综合分析各项考核指标进行确定
七、检查考核程序(-)自查自评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要认真总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对照检查考核的具体内容和标准进行自查自评,撰写总结报告或述职报告
(二)检查考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对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1.听取或审阅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总结汇报或述职报告
2.查阅有关资料
3.组织民主测评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本院干部职工代表等进行民主测评可按有关规定安排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干部绩效考评同步进行
4.采取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谈话的方式听取意见
(三)总结分析整改
1.综合评价考核组根据检查考评的情况,综合纪检监察部门以及人事科等有关部门意见,对考核对象综合分析评价,给予评分并将结果作为医院总体考评的依据之一
2.整改对存在突出问题的部门或个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及时报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奖励惩处、职称评聘等的重要依据
(二)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大、效果非常明显以及个人廉洁自律特别突出的部门或个人,医院视情况给予表彰奖励,并作为干部推荐使用的依据
(三)考核结果低于“合格”,个人及所在部门在各类评优评先活动中不能评为“优秀”或“先进”;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纪委要对有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医院对其进行必要的组织处理中共市医院委员会二O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组长**党委书记、院长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成员**党委委员、副院长**党委委员、副院长韩**副院长**党委委员、副院长**副院长**纪委副书记下设办公室主任**(兼)副主任****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学习有关法规、文件,听取关于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专题汇报,对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查办案件、监督检查等重要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党办),负责日常工作,协助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责任范围与责任内容医院党政主要领导对本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具体责任内容-党委书记、院长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对院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党委、党政班子及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督促、检察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及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3.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专题研究和分析医院的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注意抓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抑制和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4.组织院党政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和指示,分析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指导制定医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计划、制度和措施
5.主持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负责或受上级领导机关委托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重要岗位任职的负责人进行廉政诫勉谈话
6.负责报告医院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的重要问题,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调查处理,或配合调查处理二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协助党委书记、院长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分工,对分管部门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文件,抓好医院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3.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督促分管部门的领导干部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指导分管部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上级和医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和规章制度在分管部门的贯彻落实
4.广泛听取党员、干部、职工的意见,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调查、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5.纠正和解决分管部门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涉及较重大的问题应及时向党委书记和院长汇报
6.组织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检查、考核,指导和支持有关部门了解情况,查处违法、违纪、违规事件
(三)纪委书记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主持医院党的纪委全面工作在党委和上级纪检部门领导下,维护党的章程及其他党的法规、规章、制度,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履行监督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职工廉洁从政的情况进行监督
3.组织协调对各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及遵守各项党风廉政制度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参加党委书记、院长对有关人员的廉政诫勉谈话
4.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协助党委书记、院长组织协调全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并组织监督和检查
5.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负责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调研,分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协助党委书记、院长认真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工作
6.协助党委书记、院长协调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组织积极发挥作用,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纪委副书记协助纪委书记工作,负责相应的职责
(四)中层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中层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职责是防范和拒绝药品、设备、耗材、试剂、信息、基建维修等方面的回扣、提成以及索取、收受“红包”等问题
1.职能科长(主任)对科室人员发生药品、设备、耗材、试剂、信息、基建维修等方面的回扣、提成行为以及索取、收受“红包”行为负直接领导责任;科室分管领导负有教育、监督和领导责任
2.科主任对科室人员发生药品、设备、耗材、试剂、信息等方面的回扣、提成行为负直接领导责任;职能科长、支部书记负有教育与监督责任;科室分管领导负有领导责任
3.科主任、护士长对科室人员发生索取、收受“红包”行为负直接领导责任;职能科长、支部书记负有教育与监督责任;科室分管领导负有领导责任
4.职能科长(主任)、支部书记必须严格教育、督促、检查所辖范围人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遵守各项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
5.中层干部必须认真抓好所辖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广泛听取职工和群众意见,认真解决职工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各自职责定期分析并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6.中层干部要积极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对有关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四、考核与责任追究
(一)医院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制度考核与任期考核、年度目标考核结合进行,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意见,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纳入年度工作总结,并向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
(二)医院在干部考核工作中,必须把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为评价干部、选拔任用、职称评聘、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医院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制度对落实好的部门、科室和干部予以表彰,好的经验及时组织学习交流;对落实不力的部门、科室和干部提出批评;对违反党纪党规和相关规定的部门、科室和人员作出处理,情节严重者报请上级部门处理;督促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将检查情况上报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
(四)对党员干部职工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报告上级部门或领导;对违反党纪、政纪的,给予相应的党纪、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纪委负责解释附件一市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附件二市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附件一市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为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按照上级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业作风”等“一岗双责”的原则,结合《市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漳院委[202*]1号)及工作实际,医院与各部门、科室签订本责任书责任内容如下
一、医院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负总责,责任人履行“一岗双责”,既要做好业务管理工作,又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
三、责任人要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分析和研究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把加强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业作风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四、责任人要重视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突出抓好“三大教育”,即抓好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教育,抓好法制和警示教育,抓好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
五、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医院赋予的部门、科室管理职能,强化管理措施,健全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违法和腐败现象
六、责任人要发挥表率作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同时要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不收受药品、设备、耗材、试剂、信息、基建维修等生产经营企业及经销商的“回扣”“提成”,不收受、索要“红包不进行各种形式的乱加价、乱收费、开大处方、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行为,不私设小金库,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深入推进党务公开、院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树立廉洁从医、依法执业和抵制商业贿赂的良好风气重视群众信访举报,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七、责任人在履行责任制的过程中,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进行教育和整改;有违法违纪的,应及时报告医院党委,并协助制定措施加以整改和纠正
八、纪委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科室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遵守各项行业作风的规章制度情况,年底组织对各科室进行检查考核,各科室责任人进行述职述廉总结考核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作为干部奖惩、聘任、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九、严格执行《市医院中层干部拒绝商业贿赂责任承诺书》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十个严禁”,切实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廉政勤政工作认真执行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