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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院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工作简报(第三期)市医院启动“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市医院首批招募的志愿者经过短期培训后,于月日上816午在门诊大厅上岗,从而拉开了“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的序幕首批招募的志愿者主要来自周边地区的护理院校实习生,这是医院为培育文明风尚,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充分发掘和运用社会资源,为公众搭建奉献爱心的平台,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医院规定,凡身体健康,年满周岁,具有从事志愿服务18活动所要求的服务能力,热心公益事业,富有爱心、耐心、社会责任感和帮助他人的意愿,自愿参加市医院志愿服务,都可报名参加医院为招募的志愿者在服务时间内提供统一的印有市医院志愿服务标志的红马甲、红帽子和胸牌目前已有126人经报名、审核、培训后,将分组上岗服务志愿者服务时间在每周一至周五,主要从事导医、导诊服务;协助维持门诊大厅的秩序;协助行动不便的患者就诊;为住院患者提供爱心服务她们穿着红马甲,戴着红帽子,挂着胸牌穿梭在门诊综合大楼各楼层的候诊室,热情主动地为来院就诊的病人服务,成为门诊大厅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是卫生部、中央文明办、团中央等部委为满足群众看病就医需要,缓解医患矛盾,构建和谐医院关系要求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单位都要开展的工作市医院是地区首个开展此项工作的医院,这也是市医院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加强医院志愿者的管理,使招募的志愿服务活动科学、规范、有序进行,医院制定了《市医院志愿者管理规定》,对志愿者享有的权利、义务及表彰激励等方面做了规定,以保护志愿者服务的积极性,确保医院志愿服务的长效性和可持续发展(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