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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大额度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大额度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资金安全和合法、合规、合理使用,规范审批程序,防范财务风险,促进医院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党委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大额度资金使用包括
(一)用于医院事业建设的贷款、抵押、担保、融资、投资等事项
(二)制定并执行医院年度财务预算情况包括年度财务总预算、年度建设与维修预算、年度设备采购预算、年度工程计划等
(三)需要医院集体决策的经费开支项目第三条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一)医院单项资金万元(含万元)以上的设备、医3030用耗材、器械物资采购和购买服务;
(二)医院基本建设和单项资金万元(含万元)以上3030的基建修缮项目,需要新增工程款万元(含万元)以上的1010基建工程项目变更;
(三)万元(含万元)以上的对外投资、融资、支援、2020赞助、捐赠(款、物)及其他大额度度资金运作,受捐赠万元20(含万元)以上大额度资金及实物的使用;20
(四)预算内单笔万元(含万元)以上的资金使用(不5050含工资、水电、社保等日常性支出);
(五)预算外单笔万元(含万元)以上的支出追加2020第四条大额度资金使用按预算控制、集体决策、分级审批、财务统一支付的原则进行管理第五条下列内容不属于大额度资金审批范围
(一)已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并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预算计划的相关日常性支出,如水电费、物业费等的支付及职工工资、绩效、社保等人员经费的发放和缴交
(二)应缴财政专户款的上缴
(三)医院各类债券、贷款的应付利息的支付
(四)医院实习学生各类生活补贴、困难补助等补助经费的发放
(五)医院各银行账户之间资金存款的调拨
(六)垫付患者医保资金第六条决策程序
(一)大额度资金支出需经过医院院党委会讨论决策
(二)医院实施的建设项目、购置的重要设备等项目的预算计划已通过医院党委会审议批准,付款时不需再经党委会会议讨论
(三)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各类决策会议,必须做好会议记录,参加会议的正式成员必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归档第七条审批权限
(一)大额度资金支出审批权限大额度资金支出需附院党委会决议,经各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及总会计师以及医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财务部门方能支付负责审批的各级领导对合同中按比例分期付款的约定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不得随意提前或提高比例批准付款
(二)科研项目资金资金支出审批权限科研项目大额度资金的使用要严格按照科研项目编制的预
1.算或科研合同执行科研经费使用大额度资金由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负责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负直接责任,科教科对各项目科研经费使用承担监管责任,由科教科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后方能付款科研项目外拔经费、外协支出以及科研设备、材料等归对
2.方所有的,需有项目合同相关约定,由科教科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后方能付款
(三)物资设备采购、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等大额度资金付款审批按医院《**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物资设备采购实施细则》、《基建及维修管理细则》等制度执行第八条使用大额度资金必须签订经济合同,未建立合同的,一律不予付款第九条各部门使用大额度资金的付款,按审批权限审批后,与付款凭证(收款单位及账户、有效经济合同、税务发票等相关原始单据或证明)一起提交财务部门办理付款业务第十条财务部门审核人员要加强对批准后的大额度资金付款的复审,复审其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和相关材料是否完备,复审无误后方能办理支付手续第十一条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督查,定期对大额度资金支出进行检查第十二条凡未按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擅自使用大额度资金、将大额度资金化整为零不按规定审批、签订虚假合同转移资金、利用虚假业务套取资金等违纪违规的直接责任人及主要责任人,医院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十三条附则
(一)各部门对大额度资金使用,要建立部门决策程序、审批权限和内控制度,加强管理和监督
(二)本办法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货币资金管理及货币资金印鉴管理制度为加强医院货币资金的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相关财经规章制度和医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