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临床教学考评办法
一、对临床教研室的考评以临床教研室保质保量完成学院下达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各种教学文件认真完成并及时上交作为考评的主要内容
二、对任课教师的考评
(一)各教研室主任可采取不定期抽查任课教师的讲稿、教案的方式作为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
(二)坚持评教评学制度,教研室主任可采取个别征求意见、检查性听课、教学观摩和教学检查等多种形式,检查任课教师的授课效果
(三)各级教学管理人员可积极深入课堂,采用听课或召开学生座谈会等形式,征求学生意见,了解教师的授课效果和存在问题
(四)通过学生的考试成绩,了解任课教师的工作态度和教学效果
(五)各教研室建立教学档案,由教学秘书统一管理,并及时将考核情况予以登录,作为教师考评依据之
一三、对带教教师的考评为进一步规范临床教学活动,使教学管理工作全面上水平,我部决定对临床带教教师实行年度统一考核,现将有关制度规定如下
(一)考核的要求和范围
1、主治医师、付主任医师(50岁以下)需进行书面考核
2、付主任医师(50岁以上含50岁)不进行书面考核,可以临床讲课的形式完成考核
3、主任医师以科室教学管理工作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的内容
(二)考核的内容
1、书面考核分病历考核与临床技能考核,一般以开卷形式
2、病历考核以完成临床大病历,临床技能考核以答题或实际操作为主
3、临床讲课以临床小讲课形式进行
(三)考核时间暂定于每年3月中旬
(四)考核方法
1、本考核由教学办带教师考核督导组负责考核的内容安排、阅卷、评分等
2、考核合格者获得临床带教资格不进行临床小讲课的副主任医师取消临床带教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