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建立健全护理安全管理制度与风险管理体系、紧急意外情况的应急预案和患者的告知制度,实施监督、检查、评价和整改,部门/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科室护理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科室的护理安全管理第二条将安全管理纳入二级质量管理体系中,加强关键环节、薄弱环节的管理,确保患者安全第三条严格执行各项护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按时巡视病房,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减少差错,杜绝事故发生第四条对危重、昏迷、瘫痪、精神异常及小儿等特殊患者应加强护理,预防坠床、跌倒及压疮的发生等第五条制定护理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完善防护设施,督促落实,定期总结第六条至少每年开展一次医疗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知识等培训,提高护理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第七条至少每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正确处理突发事件和不良事件,将对患者的伤害降至最低第八条严格执行各项护理操作规程,认真落实消毒、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手卫生管理,防止和减少医院感染的发生第九条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剧毒、麻醉药品入保险柜专人保管,每班交班,做好登记第十条护理用具、急救器材、药品齐备完好,做好“四定”(定种类、定位放置、定量保管、定期消毒)、“三无”(无过期、无变质、无失效)、“二及时”(及时检查、及时补充)、“一专”(专人管理),每班交接第十一条落实“五防”(防火、防盗、防事故、防汛、防医院暴力)措施、定期检查非医疗护理的不安全因素,采取防范措施第十二条采用多种形式对患者和家属实施安全知识宣教,鼓励患者参与护理安全,告知患者及家属医疗相关风险第十三条建立护理安全管理系统,开展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监控与管理,鼓励主动报告护理安全(不良)事件,运用质量管理工具进行根因分析,促进信息共享和持续改进第十四条制订防范、处理医疗纠纷的预案,预防、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完善投诉管理,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