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患者隐私保护制度第一条护士应将保护患者隐私权作为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的重要项目,在执业过程中执行患者隐私保护制度第二条对所有患者本着人道主义、尊重人的尊严、爱护生命的原则,不分种族、社会地位、年龄,为就诊者提供人性化、个性化的护理服务第三条在执业过程中,非治疗护理需要不随便询问个人隐私问题,若治疗护理需要了解患者隐私,应严守秘密不能随意向他人泄露第四条如因治疗护理需要,需向他人介绍隐私问题,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取得患者或法定代理人同意后,方可介绍第五条医护人员进行患者隐私部位操作时,应采取遮挡措施,保持一定空间未经患者同意,不得围观或同时有等候的其他人员,为患者保留私密空间第六条在收治患者时,非特殊情况,禁止男女混室第七条凡因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不负责任暴露患者隐私或操作中未采取遮挡措施,引起法律纠纷,由个人承担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