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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为了更好地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确保病人安全,根据“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目标”的医院管理精神,特制定我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具体如下第一条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
1、本制度所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不良事件包括可预防的和不可预防的两种
2、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内容医疗不良事件是指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损害,包括诊疗的失误及相关的设施、设备引起的损害等按医疗不良事件发生后对病人或家属的影响程度,从小到大分为6类,分别为频错失、无伤害、轻度伤害、中度伤害、重度伤害、极重度伤害其中接近错失是指由于不经意或实时的介入,使可能发生的事件并未真正发生于病人身上
3、报告范围凡在医院内发生的或在院外转运病人时发生的不良事件均属主动报告的范围第二条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类别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划分为7类
1、病房诊治问题包括错误诊断、严重漏诊、错误治疗、治疗不及时、院内感染等
2、不良治疗包括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药物不良反应、输液反应、输血反应等
3、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坠床、烫伤、自残、自杀、失踪、猝死等
4、辅助检查问题包括报告错误、标本丢失、标本错误、检查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等
5、手术相关问题如手术患者、部位和手术方式选择错误、患者术中死亡、术中、术后出现并发症、手术器械遗留在体内、住院期间同一病人的再次手术、麻醉相关事件等
6、医患沟通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医患行为冲突等
7、其他非上列导致医疗不良后果的事件事件分类I级事件(警告事件J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n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in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的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J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w级事件(隐患事件)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第三条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贝ij(-)I级和n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哪处〉(国发
[2002]351号)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
[2002]206号)以及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二)IIL W级事件属于自愿报告系统范围,是强制报告系统的补充,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1、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2、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可通过不良事件报告表、网络、信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保密
3、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4、公开性对医疗安全信息及其结果进行分析,用于医院、部门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但对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参照保密性原则给予保密第四条接收报告部门1>医疗不良事件上报医务科
2、护理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
3、感染相关不良事件上报院感科
4、药品不良事件上报医务科
5、设施不良事件上报总务科
6、服务及行风不良事件上报院办公室
7、安全、器械不良事件上报总务科第五条报告形式
(一)书面报告
(二)紧急电话报告,仅限于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如意外坠楼、术中死亡、住院期间意外死亡等)紧急情况使用第六条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处理流程各科室或个人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职能科室(医务科、护理部、总务后勤科、院办)组织相关委员会讨论提出整改意见分管领导山»召开院务会(决定实施意见)院领导说明
1、当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填写书面《医疗(安全)不良事用造松(具体见附件)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一般不良事件要就448h内报告,重大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或电话〜上报告医务科,由其核实结果后再上报分管院领导
2、职能科室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制定对策及整改措施,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不良事件造成的影响,尽量将医疗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3、涉及药物不良反应、院内感染、输血反应的实行双重填报
4、以上处理结果《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最后统一报医务科备案第七条奖罚机制
1、鼓励自愿报,对主动报告且积呼整改者,视情节轻重可减轻或,于炳j蛆d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艮告看矗密陪留脸辘询、
2、隐瞒不报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500尼例的处罚;由此引发纠纷或事故的另按本院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责任人处理办法(试行)处罚
3、医务科每季度对收集到的不良事件报告进行分析,公示处理结果及有关的好建议,跟踪处理、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
4、每年由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对不良事件报告中的突出个人和集体提出奖励建议并报请院务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