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住院患者病情评估管理制度第一条患者病情评估应由责任护士完成无资质人员评估后需带教老师审核并签名第二条患者入院由当班责任护士在入院8小时内完成初次评估并记录,手术前后、病情发生变化、病危或病重、特殊用药、特殊治疗、特殊检查、急诊、转科转院、出院前等须对患者进行动态病情评估第三条评估标准与内容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可采用跌倒危险度评分、Braden压疮危险度评分、日常生活能力评估量表等工具对患者病情及潜在风险进行评估第四条对患者实施评估后,应规范记录,并根据评估的结果指导临床护理工作,及时落实各项护理措施第五条评估应及时、客观、全面、准确,评估结果及时告知患者或委托人,告知其可能存在的风险,给予相关健康指导,做好记录,必要时签署患者知情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