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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业务联系书使用规定1目的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地使用产品设计业务联系书,以保证产品设计和开发的质量本规定适用于产品设计过程中,发动机研发部内部各业务室之间、各部类之间以及发动机研发部与其它部门之间的技术接口2定义采用GB/T19000-2000标准的定义3业务联系书的使用规定
3.1在新产品设计或老产品改进设计中,发动机研发部各业务室之间、各部类之间,发动机研发部与其它部门之间,凡因设计工作需要业务联系(如相互提供零部件的安装位置、结构尺寸、性能参数、设计要求等)时,均以业务联系书的方式进行,以保证设计工作和设计文件的正确性
3.2业务联系书的格式见设计专用表格Tab205o
3.3发动机研发部对外业务联系书的填写
3.
3.
13.1发动机研发部对外业务联系书的编号由发动机研发部简写动设、对外业务联系书代号WL、年份和顺序号组成,如动设WL
(2008)
0013.
3.2车型为设计或改进设计的机车或大部类型号,如GKD3B、GK1C-B12V280ZJ……等
3.
3.3对外业务联系书需加盖发动机研发部印章
3.4发动机研发部内部业务联系书的填写
1.
1.1发动机研发部对内业务联系书的编号由各业务室代号,年份和顺序号组成,如ZT
(2008)001o
3.
4.2车型为设计或改进设计的柴油机或大部类型号,如GKD3B、GK1C-B、12V280ZJ……等编号以业务室(组)为单位统一编排,由室(组)名代号、年份、顺序号组成各业务室(组)应设有业务联系书编号登记本室(组)名代号如下总体室(组)ZT系统室(组)XT电气室(组)DQ示例总体组2008年第1份业务联系书车型12V280ZJ编号ZT
(2008)
0013.5业务联系书份数视业务联系范围而定,至少应保证提出者所在室(组)、会签者所在室(组)或所在部门、该车型的主管设计师各有一份,保存备查在业务联系书中应填写所发的份数
3.6业务联系书应书写清晰、简明,图形正确
3.7业务联系书的审签业务联系书填写后,设计师在“提出者”栏签字,被联系的设计师或部门确认后在“会签”栏内签字,各所在室(组)组长或车型主管设计师审核并在“审核”栏签字,发动机研发部主管主任审定并在“审定”栏内签字
3.8业务联系书的更改
3.
8.1更改内容较少时,在征得主管设计师同意以后,可在原业务联系书上更改,更改时一律采用杠改,并加注更改标记,由更改者及业务联系书持有者在更改记录栏内共同签字认可更改者应将更改内容反映到所发的每份业务联系书,不得遗漏
3.
8.2更改内容较多时,应另写业务联系书,按
3.7条规定重新审签,并说明原编号业务联系书作废作废的业务联系书不能与有效的业务联系书一起存放,应在业务联系书编号登记本上原业务联系书后注明替代的业务联系书编号更改记录附加说明本办法由发动机研发部负责起草标处数更改通知号更改日期更改签字记本办法起草人本办法审核人本办法批准人本办法发布日期2008年07月01日本办法实施日期2008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