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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中国集团XX年度施工人员意外险2023预约统保招标文献中国集团招标单位XX保险经纪人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XX时间2023年05月
一、总则
(一)招标人中国XX集团所属北京地区各局级单位地址北京市
(二)组织方/经纪公司保险经纪人:XX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尘联系电话
(三)招标文献
1.招标文献重要涉及投标邀请函、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保险协议条款、投标文献编制格式、项目概况等内容;
2、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补遗书、补充告知及其他正式有效函件,均作为招标文献的有效组成部分
(四)投标人投标人必须是符合招标人拟定的资格标准并被邀请参与投标的保险公司
(五)投标文献投标文献指投标书
(六)中标人最终被授予保险协议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七)保密责任投标人对招标文献和资料必须承担保密责任未经招标人的书面批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泄漏如有违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二、招标(A)招标方式及范围本次招标为“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范围中国XX集团2023年度施工人员意外险预约统保项目
(九)标前说明会详见“前附表”
(十)招标原则招标人按照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投标人的投标进行综合评价,择优选取中标人
(十一)招标文献的解答规定对招标文献进行解答的投标人,应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逾期提出的问题将不予以回答),将规定解答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涉及信函、传真)送达XX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将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规定解答的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涉及信函、传真)送达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收到书面答复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涉及信函、传真)向招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献澄清书面答复
(十二)招标文献的补充和修改
1.至投标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招标人具有以补遗书的方式修改招标文献的权利;
2、上述补遗书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献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补遗书后,应立即以书面方式告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补遗书
3、招标人就招标文献所做的一切有效的书面告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献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投标
(十三)投标人资质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9
(十四)投标报价
1.投标人必须基于本招标文献第三部分拟定的保险方案明细提供投标报价;
2.投标人可根据自己对本项目风险情况的了解,对具体条款在本招标文献第四部分内容的基础上提出差异或优惠条件(提出差异或优惠条件的,必须按投标文献格式提供差异条件汇总表或优惠条件汇总表),否则视为无差异或优惠;
3、投标报价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90个日历日,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单方擅自对投标文献进行任何修改若遇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结束之前规定延长投标有效期,但延长期一般不超过30天投标人须在接到延长投标有效期规定后的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批准延长投标报价有效期,如批准,在延长期内,投标人不能对投标文献进行任何修改;如不批准,则视同为自原有效期截止时止自动放弃投标
(十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按照前附表规定足额、及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并提供投标保证金支付证明彩色影印件备查
2.假如投标人批准适当延长投标有效期时,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相应延长;
3.对于未能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可以视为不响应本次招标而拒绝其投标文献;
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中标告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
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正式签订保险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如有下列情况发生,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6
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献;
②投标人未能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与保险谈判或签署协议;
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单方擅自对投标文献再作实质性修改;
④未经招标人书面批准,擅自透露招标文献内容;
(十六)投标文献的签署
1.投标文献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书以书面委托的方式出具,并附在投标文献中(具体格式见第四部分第三项);、本文献中第四部分“投标文献编制格式”规定的签章之处,应由投标人代表或授权2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献的编制
(十七)投标文献的编制
1.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献规定的内容、格式规定用中文编制投标文献,内容及编辑顺序应与招标文献第四部分投标文献编制格式一致;若投标文献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须附有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文为准
2.投标报价参照招标文献第四部分第一项相关内容规定及格式进行编制;
3.投标人提出的不同于招标文献第三部分保险协议条款的内容,统一汇总到差异条件汇总表中(见第四部分第四项);
4、投标人提出的超过招标文献第四部分具体条款的优惠条件,无法汇总到差异表中的,统一汇总到优惠条件汇总表中(见第四部分第五项);
5.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献参照招标文献第四部分第十项相关内容规定进行编制;
6.投标文献的正本和副本均须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
7、全套投标文献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导致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如属后一种情况,修改处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校对章(或公章)
(十八)投标文献份数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提供投标文献的正本、副本及电子版本(电子版本应采用U盘存储,且内容可复制),当正本、副本、电子版本内容不符时,均以正本为准
五、投标文献的递交
(十九)投标文献的密封与标记
1.投标文献的正本、副本分别包装密封,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送交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文献封套上都要贴密封条,并做上“正本”、“副本”标记,密封条封口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密封章未密封及未签字的投标书将不予签收
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献的电子版本以U盘的形式一起密封在投标文献正本封套中;
3、在外封套上写明
(1)中国xx集团2023年度施工人员意外险预约统保项目投标书
(2)投标人信息: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投标人地址)邮编(投标人邮编)
(3)2023年06月10日9:00前不得开封
4、因投标人不清楚投标文献递交地点而使投标书迟到或遗失,或因投标书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导致过早启封、失密等,招标人概不负责
(二十)投标截止日期
1.投标人必须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人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将投标文献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由招标人签收;
2、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招标人将不再接受任何投标文献
六、开标
(二十一)开标
1.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后,在中交财务有限公司选择的地点进行内部开标;
2.招标人的工作人员对所有投标文献进行审查,检查投标文献是否符合招标文献中规定的形式规定,如投标文献未符合招标文献中规定的形式规定,则被视为废标;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投标
(1)投标文献未按规定密封和/或投标文献未按规定盖章或签字;
(2)投标文献未按规定格式、内容填写和/或投标文献内容与招标文献有严重背离;
(3)在投标文献中针对同一报价规定存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选择性报价;
(4)其它严重不符合招标文献规定的投标;
4.投标文献澄清开标以后,招标人可针对投标文献的内容规定各投标人澄清由招标人提出的需要澄清的问题,投标人应整理出书面资料(有投标代表签字或投标人公章、日期等)提交给招标人,形成投标文献的有效补充投标文献澄清时间、形式待另行告知
七、评标、定标
(二十二)评标具体参见“第五部分评标办法”
(二十三)谈判候选人/中标候选人若需进行保险谈判,有首席承保或独家承保意愿的投标人依评标得分排名情况,依次分别为第一谈判候选人、第二谈判候选人、第三谈判候选人等若无需进行保险谈判,则依评标得分排名情况,拟定投标人的中标优先顺序
(二十四)保险谈判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拟定是否需要进行竞争性谈判,并授权财务公司与谈判候选人按照评委会一致拟定的谈判核心目的及原则进行谈判;财务公司将根据授权,按顺序依次与谈判候选人进行保险谈判,如未能与第一谈判候选人达成一致,则与第二候选人继续谈判,直至按评标委员会拟定的事项和原则达成招标人认可的谈判结果谈判候选人须在告知的时间内,派代表到指定地点参与本项目保险条件的后续谈判
(二十五)中标
1.招标人将根据各单位投标文献及最终保险谈判结果,拟定中标人;若招标人认为所有投标及谈判结果均不能满足规定,招标人有权不拟定中标人,则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有权重新招标
2.本项目中标形式为多个投标人共同中标(组建“共保体”),“共保体”数量不超过2个,每一个共保体的成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4个,具体方案由招标人根据谈判结果及评标得分排序情况拟定如最终选取2个共保体,则由中国交建统保操作平台中交财务有限公司根据北京地区各单位历史投保数据及未来投保预期,按投保量平均分派的原则分派给两个共保体,如在运营一段时期内发现投保量差异较大,则根据差异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3、招标人将以《中标告知书》形式告知中标的投标人,并在该告知中说明中标形式和条件、下一步工作计划与规定等内容;.招标人对未中标人无解释义务;
4、中标人(共保体)一旦被拟定,其他未中标人不能再以任何形式影响中标决定5
八、授予保险协议
(二十六)保险协议及最终保险协议的签署
1.招标人将以《中标告知书》形式告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并在该告知中说明中标形式、保险协议签署的日期;
2.中标人为多个时,中标人必须在接到《中标告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反馈确认,否则将失去中标资格;
3、在双方进行相关文献准备工作完毕后,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保险协议》,招、投标文献及有效的补充资料、告知、函件、纪要等将成为该保险协议的基础组成部分,中标人按规定及时为招标人出具正式保险单;
4、假如中标人不按上述规定执行,招标人有权撤消授标,并不退还保证金第三部分协议条件第一节统保模式
1.统保范围中国XX集团2023年度施工人员意外险预约统保项目;
2.统保方案框架
(1)“统谈分签”模式即通过本次统保统一拟定保险条件,并签署预约保险协议,各子项目投保时自动合用统保条件,每一个项目出具独立的保险单,并单独收费
(2)统一保障方案本次统保共拟定三个保障方案方案一死亡残疾40万/人+医疗费用4万/人;(简写为“40+4”)方案二死亡残疾60万/人+医疗费用6万/人;(简写为“60+6”)方案三死亡残疾80万/人+医疗费用6万/人;(简写为“80+6”)具体项目投保时,由投保方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具体保障方案;如有其他特殊保障需求,则另行单独安排
(3)统一保险费率本次统保不再考虑各具体项目之间的工程特点差异,对于所有项目,将根据不同的保障方案拟定统一的保险费率,各投标人可分别对三个保障方案提供相应的报价
3.保险费率报价上限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保险公司,对于前述“统一保障方案”的报价,除在第四部分“报价函”中“报价说明”部分明确说明报价合用范围和条件外,所提供的统保费率(工期费率)不得高于以下费率方案一(40+4):不高于O.6%o;方案二(60+6):不高于
0.8%;保密原则本保险招标文献所载之资料属中国集团所属北京地区各局级单位、XX XX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机密,兹交付各保险公“XX司作保险投标所用未经中国集团所属北京地区各局级单位和公司的一致书面批准,XX XX任何公司或人士均不得将本保险招标文献复制或向第三者传播方案三80+6:不高于1・2%o;
4.关于共保体组建本项目原则上将组建不超过两个共保体,分别对中国XX集团的施工人员意外险进行预约统保,并将根据投标及谈判的实际情况拟定共保体的组建数量及方式第二节保险方案明细保险方案明细(合用于单个项目)
一、投保人名称名称**项目经理部(根据具体项目拟定)
二、被保险人从事**项目《月雳具器项目拟定)建设过程的所有相关人员(涉及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分包人员、租赁队伍人员、临时雇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等)
三、工程协议价RMB元,(根据具体项目拟定)
四、补偿限L死亡、伤残补偿限额RMB40万元/人额(具体
2、意外医疗费用限额RMB4万元/人项目投保
2.意外医疗费用限额RMB4万元/人时选择)
2、意外医疗费用限额RMB4万元/人方案一方案二
1.死亡、伤残补偿限额RMB60万元/人
2、意外医疗费用限额RMB6万元/人
2.意外医疗费用限额RMB6万元/人
2、意外医疗费用限额RMB6万元/人方案三L死亡、伤残补偿限额RMB80万元/人
2、意外医疗费用限额RMB6万元/人
2.意外医疗费用限额RMB6万元/人
2、意外医疗费用限额RMB6万元/人
五、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医疗费用每人每次事故免赔RMB100元;
六、保险期间及保险责任起讫:保险期间年月日(投保次日)00:00至20年月日24:00;共计个月(如工程延期,本保险可免费顺延180天)(根据具体项目协议工期拟定)
七、保险费率待报价
八、总保险费待报价
九、保险费支付方式保单出具后30天内支付第一期或所有保险费(详见预约保险协议内容)
十、基本条款(以保险公司报备条款为准)建筑工程团队意外伤害保险条款附加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其他附加条款
十一、特别约定
1.本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并不固定,以出险时投保人提供的人员参建项目的证明(如项目部与参建单位的协议、参建单位与参建人员的用工证明等)为准
2、24小时意外伤害保险特别约定兹经双方批准,被保险人在因公外出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上下班途中、施工区域或者投保人允许的生活区域内,全天24小时内遭受的保险责任事故,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协议进行补偿
3.在投保人已从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取得保险权益转让的授权书后,本保单项下的保险金可直接支付给授权书指定的账户
4.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本保单承保的保险责任事故(含烧烫伤)发生并导致被保险人身体残疾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按行业标准《人身保险伤残评估标准》(保监发【2023】6号国家金融行业标准编号JR/T0083-2023)给付伤残保险金
5、意外医疗费补偿特别约定所有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事故发生后180天内,限额内不区分门诊及住院费用),每人每次绝对免赔RMB100元,剩余部分按100%比例赔付,但一次或累计赔付金额不得超过明细表列明的医疗费用补偿限额被保险人因发生保险事故而需急救情况下发生的医疗费用,保险人不得以医院等级或用药不符合规定及类似理由拒赔
6.经双方批准,保险人扩展承保被保险人由于突发性疾病在48小时内身故(含猝死)责任,以及身故之前的医疗抢救费用,并按照明细表列明的限额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7、兹经双方批准并约定,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骨折并施内固定术保险人批准对同一意外伤害事故,遵医嘱自施内固定术之日起1年内必须进行再次手术而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给付保险金,且累计给付金额以协议约定保险金额为限
8、经双方批准,被保险人因突发性食物中毒所导致的身故、残疾以及所产生医疗费用,属于本保险单意外事故范畴,保险人按本保单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9、在理赔时,保险金申请人应向乙方提供下列单证办理索赔手续,不在下列明细内的单证,保险金申请人可以不予提供,但乙方不得以此作为拖赔(指不按协议约定期效支付赔款)拒赔的理由门诊治疗理赔
9.11)伤者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正、反面);2)门诊病历及X线、CT报告;3)医院出具的原始发票;4)出险告知书(需盖有工程项目部公章);5)事故通过说明(需盖有工程项目部公章);6)理赔申请书(需盖有工程项目部公章);7)项目部出具的受伤人员用工证明(需盖有工程项目部公章);8)伤者委托项目部办理保险索赔的授权委托书
9.2住院治疗理赔1)伤者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正、反面);2)住院病历或入院记录;3)长期、临时医嘱单(可以用复印件,但必须要盖有医院公章);4)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5)电脑打印的用药清单;6)医院出具的原始发票;7)事故通过说明(需盖有工程项目部公章);8)出险告知书(需盖有工程项目部公章);9)理赔申请书(需盖有工程项目部公章);10)项目部出具的受伤人员用工证明(需盖有工程项目部公章);11)若治疗后发生残疾赔付,需提供残疾等级证明(按行业标准《人身保险伤残评估标准》(保监发【2023】6号国家金融行业标准编号JR/T0083-2023);12)伤者委托项目部办理保险索赔的授权委托书1)
9.3直接死亡理赔2)公安部门、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献;殡仪馆、本地民政局或相关部门出具丧葬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2)死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正、反面);3)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正、反面)及受益人委托项目部全权办理保险理赔的委托书(要受益人署名盖章或手印);4)假如死者已婚,则需要提供死者结婚证书复印件;5)公安部门出具的死者和受益人关系证明(盖有公安部门公章);6)事故通过说明(需盖有工程项目部公章);7)理赔申请书(需盖有工程项目部公章);8)项目部出具的死亡人员用工证明(需盖有工程项目部公章)
9.4救治后死亡理赔1)门诊理赔的所需材料+直接死亡理赔的所需材料;2)住院理赔的所需材料+直接死亡理赔的所需材料
9.5索赔申请人因特殊因素不能提供上述所列材料的,可提供法律认可的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10、保险人应严格遵循被保险人有关事故消息公布原则及各项保密守则和制度;从保密的角度考虑,对于事故理赔,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简化理赔手续和理赔所需要的单证、材料等,尽量缩小事故的影响面
十二、司法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管辖(港、澳、台地区除外)
十三、争议解决保险双方之间的一切有关本协议的争议,应当尽量通过和谐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假如协商不成,则约定提交(具体机构待单个项目投保时按照项目部规定填写)解决第三节保险协议(样本)中国集团年度施工人员意外险预约统保项目XX2023预约保险协议协议双方甲方(中交所属北京地区某具体局级单位)地址乙方**保险公司地址**保险公司地址**经甲、乙双方和谐协商,就“2023年度施工人员意外险统保项目”(下简称“本项目”)签订本预约式保险协议,统一保险条件及服务内容,各子项目根据实际开工情况,分别出具独立保单,具体项目信息以《出单告知》内容为准,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如下第一节总则
一、本协议的构成
1.下列文献均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1)本协议文本及补充协议
(2)出单指示(告知)及批改告知
(3)保险单及批单
(4)投标文献及澄清
(5)招标文献及补遗
(6)形成协议的其他文献
2.如上述文献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除有明确约定外,以排序在前的文献规定的内容为准
二、保险经纪人本项目由xx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为保险经纪人,保险经纪人在授权范围内向甲方提供保险经纪服务,并依法收取经纪人佣金
三、保险费支付方式
(1)对于每一投保子项目,保险费支付方式按如下约定解决
(2)若该子项目保险费总额局限性RMB100万元,则该项目保费应一次性支付,支付时间为保单出具后30日内;若该子项目保险费总额超过100万元(含),则该项目保费应分两期支付其中,第一期支付时间为保单出具后30日内,支付比例为60%;第二期支付时间为保单出具后第13个月内,支付比例为40%;若该子项目保费总额超过500万元(含),则该项目保费分三期支付其中,第一期支付时间为保单出具后30日内,支付比例为40%;第二期支付时间为保单出具后第13个月内,支付比例为30%;第三期支付时间为保单出具后第25个月内,支付比例为30%;第二节保险条件(根据招标结果)***注:本保险方案为框架式保险方案,具体投保信息以实际项目信息为准第三节保险服务条款为了做好本项目的保险服务工作,乙方就该项目的保险服务向甲方做出如下郑重承诺
一、项目服务小组
1.乙方为本项目成立保险服务小组(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保险服务小组”),负责协调涉及但不仅限于承保、出单、培训I、服务、理赔等一切保险相关事宜,本协议生效后立即投入正式操作
2.服务小组负责人应由具有资质的人员定人定岗、专人负责,明确联系方式
3.项目负责人、服务小组负责人、平常联系人须书面报甲方批准批准后方可更换,其他成员的人员变动须提前7天告知甲方若甲方认为有关成员不能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服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告知后3天内无条件撤换该成员
二、培训及防灾防损服务**(培训及防灾防损服务、防灾防损费用、风险管理服务等)
三、理赔服务
1.理赔原则乙方在解决赔案过程中,就本项目建立理赔绿色服务通道,指定专责理赔人员,实行专人负责制,负责解决本项目保险期间责任范围内的事故甲方及被保险人可拨打955**或服务小组人员电话报案,乙方将提供及时、便捷、周到、客观的理赔服务
2.理赔时限
(1)现场查勘出险后,投保人可随时拨打客户服务电话***(24小时服务)在接到报案电话或书面报案告知后,乙方应立即(最迟30分钟)答复是否需要保存现场以便进行现场查勘若需要进行现场查勘,则应委派专职理赔人员在8小时内赶到现场若无需现场查勘,或因抢险需要,或乙方查勘人员未按上述规定期间及时到达出险现场,乙方允许并认可被保险人自行解决事故现场,恢复工作,乙方应根据投保人拍摄的事故现场的有关照片(或视频)等进行保险理赔解决
(2)单证审核乙方接到索赔单证后,及时填写索赔单证签收单,审查核算若乙方认为有关证明和材料不完整,在接到索赔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须以书面方式一次性甲方说明应补充提供的索赔资料清单(不得超过“保险方案明细”中列明的单证清单范围),投保人按前述清单补充资料后,乙方认可索赔资料完整性;若乙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未提出有关审核意见,可视为乙方认可索赔资料完整
(3)赔款理算自索赔资料完整或视同完整之日起,索赔金额在10万元(含)以内的,乙方应于2个工作日内出具赔款理算意见;索赔金额在10万元(不含)以上,乙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出具赔款理算意见
一、协议有效期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年,到期后双方若无异议,可自动续期1年;若任何一方存在异议的,可就存在异议的事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后自动续期;若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提出书面异议,则本预约协议终止,但本协议终止后,不影响协议有效期内已出具的保险单的效力,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协议相关条款内容执行甲方在协议期内需投保意外险的项目,自动合用本协议所约定的保险条件;对于协议期内已投保出单的项目,本协议有效期连续至该项目保险期间结束为止
二、协议的变更
1.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均不得解除,但有其他法定协议解除理由的除外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以随时以书面形式修改或补充,形成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法律责任
1.由于本协议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一方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如属本协议的双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则根据双方当事人过错的实际情况,由双方当事人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3、若发生违约情况,违约方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后,除非守约方批准终止本协议的,本协议仍需继续履行
四、保密条款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将本协议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涉及但不限于各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献、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泄露给其别人员,但以下三种情形除外
1.提供应为执行本协议而提供相关服务的雇员或顾问
2.应法律或司法管辖规定而提供
3.经另一方书面批准本协议任何一方因过错导致泄密而给另一方导致损失的,过错一方承担经济补偿责任本协议终止时,本条款继续有效一年
五、争议解决甲、乙双方之间的一切有关本协议的争议,应当尽量通过和谐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假如协商不成,可直接向北京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六、其他事项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本项目保险经纪人执2份附件单证样本(《出单告知》)**------------------------------------------(以下无正文)-------------------------------------协议签约方确认甲方(盖章)法定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乙方(盖章)法定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法定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第四部分投标文献(格式)(封面)项目XXXXXX投标文献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一、投标报价函页码
二、投标承诺函页码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页码
四、协议条件响应页码
五、投标人综合情况表页码
六、近五年(年以来)类似项目经验列表页码2023
七、统保服务承诺页码
八、经纪人佣金确认函页码
九、其他说明页码投标文献目录(格式)
一、投标报价函(格式)中交财务有限公司、XX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我方已收到并具体阅读贵司发来的“中国XX集团2023年度施工人员意外险预约统保项目”的《保险招标文献》,根据招标文献规定,我方向贵方提交本报价函
1、经我方认真考虑,本项目保险报保险费率(%)保险金额/补偿限额(人民币)价如下投保方案死亡伤残40万元/人意外医疗4方案一万元/人死亡伤残60万元/人意外医疗6方案二万元/人死亡伤残80万元/人意外医疗6方案三万元/人注上述报价基于本函报价说明及我公司所提的差异条件及优惠条件、服务承诺等事项,且已涉及所有附加保费及经纪(代理)费用;报价说明:(由投标人自行补充对于上述报价中未明确的相关事宜,如报价合用条件、报价调整、分类报价等事项;若无,请注明“无”)
2.本报价有效期为自递交报价之日起90个日历日;
3.与本报价有效的联系方式姓名**部门及职务**联系电话**(固话)**(手机)传真**E-mail:**联系地址**邮编**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
二、投标承诺函致XX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我代表(投标人名称),对中国XX集团2023年度施工人员意外险预约统保项目的投标(简称“本项目”)作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献的一切规定和规定
2.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献及我方投标文献、投标文献的书面澄清的具体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协议协议书,并按协议协议书的规定出具保险单
3.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献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
4、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及招、投标结束后,未经招标人书面批准,我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次招、投标的任何信息、资料及内容
5、投标文献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献、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反,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6.本承诺函与保险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法定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如下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与“中国XX集团2023年度施工人员意外险预约统保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招投标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献和解决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认可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90天,代理人及授权报价单位在授权期内签署、盖章的文献及所作承诺,不因授权委托书的撤消而失效代理人及授权报价单位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投标人(总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协议条件响应
(一)统保模式响应情况(注重要对于统保安排思绪及模式提统保模式响应情况出不同的见解及规定;若无异议,应注明“无异议”)序号注表格不够可扩展
(二)保险条件及协议响应
五、投标人综合情况表公司名称成立日期营业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金总保费(亿元)意外险保费(亿年度意外险保费占比元)近三年保费收入202320232023二级机构(省级)经营机构数量三级机构(地市级)L4R士「[班皿、意外险承保能力说最大承保能力(如每次事故限额、每人限额等)承保限制条件等的明说明投标人名称(打印、盖章)投标人代表(章、签字)
六、项目经验
(一)统保项目经验投标人应提供以往施工人员意外险预约统保项目经验:(注:预约统保项目指,通过签署预约协议的方式,对于不拟定数量的、未来的项目进行的预先保险安排;同一项目的多个不同标段的承保,不视为统保项目经验)序号1项目名称委托时间(年度)投保项目协议额保费规模注表格不够可扩展,应提供证明材料,如统保协议、中标(选)告知等
(二)以往合作情况列表注自中国集团实行统保管理后承保份项目名称年度总保费自留保费已付赔款自担赔款年额月投标人参与的纳入统保管理的施工1XX120238,人员意外险项目序号123合计——注表格不够可扩展;以上“承保份额”按“100%”或“60%(首席)/20%(共保)”样式填写;“自留保费”指投标人按自身份额计算的应收保费;“自担赔款”指投标人按承保份额所承担的赔款金额投标人名称(打印、盖章)投标人代表(章、签字)日期:;
七、统保服务承诺投标人须结合项目特点提出具体的服务方案(含理赔方案),涉及但不限于本招标文献中已列明的内容重要内容如下(-)项目服务模式及服务小组设立(注投标人应按“总部统一协调+北京单位统一服务”的整体框架下,提出适宜于本项目统保服务和管理的服务模式构想,并提供相应的服务小组名单服务小组的成员应涉及项目也许涉及的各部门(如承保、理赔部门等)的负责人及平常联系人及第一联系人,并提供本项目的服务职责、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保险服务小组总部服务小组职责姓名职务手机固话负责人承保理赔第一联系人窗口服务小组[职务职责姓名手机固话负责人承保理赔第一联系人北京服务小组职责姓名职务手机固话负责人承保理赔第一联系人注
(1)若“窗口服务小组”与“北京服务小组”为同一个机构的,则只提供其中一个即可;
(2)每一成员应附有简历及项目经验;
(二)培训及防灾防损服务培训及防灾防损服务、防灾防损费用(不低于3%)、其他风险管理服务等;
(三)保险理赔服务涉及现场查勘承诺、单证审核、赔付时限等;
(四)优惠服务事项(投标人列表说明提供的便利后续服务的特色优惠事项,如简化优惠内容单证简化、扩大保障范围或提高保障限度的内容等)序号123注表格不够可扩展
(五)其它承诺或有必要提供的材料(注投标人自行补充)投标人名称(打印、盖章)投标人代表(章、签字)日期年月日
八、保险经纪(代理)佣金比例确认函(格式)保险经纪(代理)佣金比例确认函XX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我公司承诺本项目的建筑工程团队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经纪(代理)佣金比例为实收保费的项;我公司承诺在保险费到账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佣金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期: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1、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交建”)已聘请XX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或“经纪公司”)为保险经纪人,根据中交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策划和组织,现就“中国XX集团2023年度施工人员意外险预约统保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招标,现邀请你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
3、为了推动中国xx集团境内商业保险统保工作,搭建中国xx保险标准化管理体系,特实行本次施工人员意外险项目统保采购工作,本项目涉及中国交建在京所有单位.招标内容为“中国XX集团2023年度施工人员意外险预约统保项目”提供预约统保服务投标人资格规定
(1)取得中国交建境内商业保险统保合格供应商资格,并收到投标邀请函的保险公司;
(2)本项目仅接受总公司或窗口单位或经总公司授权的北京地区省级分公司的报价;
4.招标文献获取
(1)购买时间请于2023年05月1日至2023年05月10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献,同时投标人必须携带法人授权书(或介绍信)、营业执
九、其它说明除上述文献外,其它能证明投标人符合响应条件和具有履行协议能力的资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第五部分评标办法为保证“中国XX集团年度施工人员意外险预约统保项目”(下称“本项目”)招2023标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维护招标人和各投标人的合法权益,规范评标活动,实现以合理保费支出采购优质保险服务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次招标工作的评标办法.评标原则1坚持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
1.1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
1.2评标和定标活动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招标文献规定的程序和
1.3条件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保险条件、保险服务、项目
1.4经验、承保能力、评委意见等评标因素给予评分,并根据综合评估结果拟定中标候选人或谈判候选人若通过保险谈判,选择最能满足本项目保障规定、具有良好的协议执行能力
1.5和保险服务能力、投标报价合理的预中标人为最终中标人.评标组织机构及职责
22.1评标委员会(评标小组)由招标人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9人为保证评标工作的公证性,以下人员须回避
(1)任何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保险公司的雇员及其近亲属;
(2)与本项目有其他关系,也许影响评标公证性的其别人评标委员会下设清标工作小组,负责评标活动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清标工
2.2作小组由招标人、经纪公司有关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投标文献的初审、投标报价的算术性校核、对投标文献中的
2.3保险条件、保险服务和理赔服务、投标人综合实力等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编制评标报告假如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估事项存在不批准见,以评标委员会多数成员的意
2.4见为准.评标纪律3评标委员会依法进行评标活动,评标结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做出,不受任何
3.1单位和个人的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接受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合法利
3.2益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向别人透露对投标文献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单位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将给予警告,并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继续参与本项目的评标所有参与评标工作的人员,在评标期间应认真遵守以下保密规定
3.3a.自开标后,有关投标的审查、评估、澄清等问题,以及评标情况均属于机密,任何人不得对外泄漏;b.在评标阶段,所有对外活动以及对有关问题的澄清,都必须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组织进行,严禁任何工作人员或评委擅自进行对外活动;c.如发现评标人员违反本保密条例或故意泄密,招标人可立即取消其评委资格或终止其参与评标工作;d.评标委员会在个人阅评中,除与本次评标有关的交流、讨论外,不得互相联络,不得随意评论投标人,不得向其他评标人施加对评标结果带有倾向性的影响e.所有评标过程中应用的所有纸张、表格、文字意见等原始资料在评标结束后必须按照保密文献规定封存£评标结束后,除统一对外公开的信息以外,评标工作人员不得将评标过程及有关内容对外泄露.评标的程序4评标工作分以下四个环节进行投标文献的初审
4.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献中拟定的标准,从审查投标文献的有效性、实质性响应、细微偏差解决、是否需要澄清等方面对投标文献进行初步筛选,拟定进入下一阶段的投标人初审的标准
4.
1.1
(1)投标文献的有效性,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文献无效)投标文献未按规定密封和/或投标文献未按规定加盖公章和签字;a)投标文献未按规定格式、内容填写和/或投标文献内容与招标文献有严重背离;b)在投标文献中针对同一险种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的选择性报价;c)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献;d)投标人提出了影响投标报价的严重实质性偏差;e)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它严重不符合招标文献规定的投标f
(2)实质性响应审查a)投标文献中的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允许投标人修正投标文献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不一致或不规范的内容,这些修正不会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b)假如投标文献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献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一致批准后,评标委员会有权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规定的偏离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C)当有效投标局限性三个使得本次投标明显缺少竞争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所有投标
(3)细微偏差解决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献实质性响应招标文献的规定,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或数据等情况,补正这些漏掉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导致不公平的结果在初审中,细微偏差按照以下原则解决a.假如以文字表达的数据与以数字表达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b.假如大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c.假如投标报价中的保险费率与保险金额的乘积与保费不一致时,以投标文献提供的保险费率与招标文献中相应的保险金额乘积所得结果为准修改保费;d.对存在细微漏掉的投标,应按照所有投标人中的最高报价进行补齐;e.调整后的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批准以上修正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澄清、说明或者补正a.对投标文献中表述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规定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b.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过投标文献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献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不会给其他投标人导致不公平的结果为限;C.该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有投标文献签署人的签章,并将作为投标文献的一部分;d.投标人拒不按照规定对投标文献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比较与评价
4.
24.
2.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通过初审的入围投标文献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较,评审项目分值评审子项然后按照评分细则对每个评审因素进投标人对于不同统保保障方案的保险费率报价与评标投标报价140基准价的偏离度;保险条件及协议投标人是否响应保险方案明细、保险协议(样本)中所列210响应明的相关事项;注册资本金;机构分布情况;3综合实力202023年意外险保费收入;与中交以往合作保费情况(自中交统保后);统保项目经验(指施工人员意外险的预约统保);项目服务小组人员构成及经验情况;培训及防灾防损服务内容是否详实、具体;防灾防损专项费用的设立情况;保险服务422中交统保以来,投标人参与施工人员意外险项目的赔款金额情况;便利于投保人后续保险服务事宜的具体措施及扩大保险保障范围或限度的内容;5评委意见8评委依据标书制作、市场口碑、经验判断等综合评价;备注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文献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如发现虚假、错误信息误导评标,一经查实,该投标人自动丧失中标资格为防止压价抢标和抬价串标,并保证中标人能保质保量完毕本项目的保险服务,
4.
2.1本次招标设立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采用“首席意向平均法”计算,即对于有首席承保或独家承保意向的有效报价,若数量不低于5家(含),则扣除一个最低报价和一个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的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数量局限性5家,则直接计算其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指不超过本项目设定的投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报价得分计算方式如下
4.
2.2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分基准价者得分为分;报价每高于基准价扣分;每低401%,1于基准价扣分;局限性的,按相应比例扣分(保存小数点后位);当有1%,
0.751%2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偏离度超过以上时,视为恶意30%报价,报价得分为分1投标人对三个不同保障方案的投标报价得分的加权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得分权重比例最终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权重比例及计算具体如下表保障方案40+4S140%60+6S240%40%XSl+40%X S2+20%X S380+6S320%424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是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给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然后按投标人最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并作为拟定预中标人的基本依据
4.
2.5如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当限期规定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该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解释、或所做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经评标委员会一致批准后,可拒绝该投标,或减少其谈判或中选优先顺序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也许不符合保险监管部门规a.定的.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有减少服务质量、不能诚信履行协议的b也许性的.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对于服务质量有严重影响的其他事项C426如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可对入围的投标人进行最终审查最终审查的内容是对入围投标人履行协议的能力(涉及财务状况、资格、信誉等)以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他问题编写评标报告
4.
31、评标工作小组应编写书面的评标报告,并由各评委签字确认提交给招标人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2、招标项目概况;
3、保险采购过程;
4、开标及评标过程;
5、评标结果;
6、评委推荐意见;
7、其他内容及附件;照和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书复印件(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2)售价每套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献涉及纸质版文献和电子版文献,以纸质版招标文献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献递交地点
5.
(1)投标文献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0日上午9:00
(2)投标文献递交地点德胜门外大街国际中心B座405室)投标保证金
6.所有投标文献都必须附有保证金,金额为RMB10万元,保证金应于投标文献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日历日(含)前支付至以下账户账户名xx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太平庄支行账号020001001920041150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收钞票、银行卡,未按规定提供保证金的投标文献将被拒绝确认回函(格式)我单位已于2023年05月10日收到“中国xx集团2023年度施工人员意外险预约统保项目”的保险投标邀请函,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口参与/□不参与)投标,特此确认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系人员信息如下姓名部门及职务: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固话Email:联系地址邮编保险公司名称(单位签章)2023年月日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重要内容米购方式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1购买价格每份RMB1000元整(钞票)标书发售地点德胜门外大街国际中心B座405室)2标书发售地点德胜门外大街国际中心B座405室)招标文献答疑时间2023年12月3日17:00时前形式采用书面形式(涉及信函、传真)发送至xx公司,2023年12月4日1700前将予以补遗回复3形式采用书面形式(涉及信函、传真)发送至xx公司,2023年12月4日17:00前将予以补遗回复形式采用书面形式(涉及信函、传真)发送至xx公司,2023年12月4日1700前将予以补遗回复标前说明会时间规定本项目将组织组织标前说明会,各投标单位应委派代表参与说明会4规定本项目将组织组织标前说明会,各投标单位应委派代表参与说明会规定本项目将组织组织标前说明会,各投标单位应委派代表参与说明会投标保证金RMB100,
000.00元整,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个日历日内(含)到达以下账户(转账方式)5账户名XX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注请于投标时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彩色影印件备查注请于投标时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彩色影印件备查投标文献正本1份,副本5份,电子版本1份(U盘)6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7投标文献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0日9:00时;投标文献递交地址德胜门外大街国际中心B座405室投标文献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并于递交时携带身份8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至招标人处投标文献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并于递交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至招标人处投标人资质规定
(1)取得境内商业保险统保合格供应商资格,并收到投标邀请函的保险公司;9
(2)本项目仅接受总公司或经总公司授权的北京地区省级分公司的报价;保险谈判及中标告知另行告知10上述时间皆为北京时间11上述时间或地点如有变动,以招标人或经纪公司的告知为准12。